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 第64節(第1/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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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
&esp;&esp;正七品,八十石;從七品,七十五石;
&esp;&esp;……
&esp;&esp;正九品,六十石;從九品,五十石。
&esp;&esp;雖然在洪武二十六年,朱元璋下令調整了俸祿,改年俸為月俸,可一年下來,相對洪武四年,也增加不了多少,正一品增加了一百石,從九品,增加了十石。
&esp;&esp;就以明初來論,當個七品縣令,一年就八十石俸祿,均攤下來,一個月近七石糧食,一上稱,不錯,一千多斤糧食呢。
&esp;&esp;縣令身體不錯,娶了四個老婆,生了三個男娃,兩個女娃,父母尚在,還請了兩個僕人。這樣一算,十幾個人吃一個月,也吃不完那麼多糧食,還能剩下九百多斤。
&esp;&esp;拿出來兩百斤去換點蔬菜豆腐,剩下的七百斤就是剩餘財富了?
&esp;&esp;不。
&esp;&esp;縣令這邊剔著塞著青菜葉子的牙,那邊有人敲門了。
&esp;&esp;開門一看,在六房、糧科、馬科等幹活的吏,負責站堂、看管、守衛、催科、抓捕的衙役,齊刷刷施個禮,然後拿出麻袋,問道:“縣太爺,我們這個月的糧食呢?”
&esp;&esp; 大明太悲催的財政
&esp;&esp;官吏,實際上是官與吏的組合詞,兩個字雖然經常一起出現,但從根本上來說,完全是兩回事。
&esp;&esp;在秦漢時期,官吏之間是通用的,官就是吏,吏就是官,沒區別。
&esp;&esp;但到了魏晉南北朝時期,官與吏便徹底劃清了三八線。
&esp;&esp;官,那是上品,高人一等,即“上品無賤族”。
&esp;&esp;至於吏,那是下品,卑微賤業,即“下品無高門”。
&esp;&esp;唐宋明,吏實質上是一種雜役,也叫作胥吏,有人戲說:
&esp;&esp;官如大魚吏小魚,完糧之民且沮洳。官如虎,吏如貓,具體而微舐人膏。
&esp;&esp;明代衙門,有官,有僚,有吏。
&esp;&esp;其中,官是正職,為長官;僚是副職、佐貳,即僚屬,吏,就是辦事員。
&esp;&esp;官、僚都是官員,存在品級,如知縣正七品,縣丞正八品,主簿正九品,任免權來自於朝廷,領取的是朝廷俸祿。
&esp;&esp;而吏,卻是沒有品級的,“不入流”,根本就沒有朝廷俸祿一說。
&esp;&esp;所有的吃喝用度,都是來自於衙門。如衙門的財政裡,拿出一塊,分給這些人,如果知縣看誰不順眼,脾氣不好,又貪,幾個月不給你發工錢,也是常見的事。
&esp;&esp;後世經常有人說官僚主義,卻從未有人說官吏主義。
&esp;&esp;原因很簡單,官僚都是正兒八經的編內人員,胥吏只是打工服役的,是編制外的人員。像是那些皂隸、馬快、禁卒、門子、仵作、糧差及巡捕營番役,都是賤役。
&esp;&esp;惹知縣不高興的時候,都是直呼“狗吏”的。
&esp;&esp;知縣看不起這些人,也是有原因的,因為他們只能是吏,本人和子弟,連科舉的資格都沒有,想要從編制外進入編制內,想都別想。
&esp;&esp;對於這些胥吏,正統的官員是嗤之以鼻,呼來喝去的。
&esp;&esp;可問題來了。
&esp;&esp;知縣再怎麼看不起胥吏,也是需要這些人給自己辦事。
&esp;&esp;自己一個人,總不能又站崗放哨,又驗屍抓兇,又收糧判案吧。
&esp;&esp;需要專門的人負責,而這些負責打雜服役的便是胥吏。
&esp;&esp;胥吏憑著自己的專長給衙門辦事,雖然沒編制,但也需要養家餬口。
&esp;&esp;錢哪裡來?
&esp;&esp;縣衙出。
&esp;&esp;縣衙的錢哪裡來?
&esp;&esp;朝廷給。
&esp;&esp;朝廷給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