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 一匙之緣(3)(第1/2 頁)
方靚上班都一個多月了。某個夜晚,她對非凡透露,魏總已找她談過話,準備要她擔當辦公室主任一職。然而,辦公室現負責人卻反饋,方靚的入職材料裡缺失文憑影印件,期望她能儘快補上相關資料。
非凡心想,這並非什麼棘手之事,補上不就得了!倘若畢業證放在父母那邊,讓家人寄過來就是。
方靚卻表示事情沒那麼簡單,繼而向非凡講述起自己的過往經歷。
她是土家族,因為少數民族高考加分她被知名財經大學錄取。正常來講,她本科應該在今年
7
月畢業。
因男友在長沙讀大學,她便決定在長沙做畢業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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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初,她偶然從男友手機簡訊裡察覺他與一位女生關係曖昧。關鍵在於,此女生還是她在張家界讀高中時同屆不同班的同學,且關係還不錯。
由於僅從兩人簡訊交流中,便能發現男友有明顯刪除部分資訊的跡象。為查證他們交流的詳情,方靚將那女生約出一同遊玩,而後趁其不備偷走了女生的手機。果不其然,她發現男友刪除了諸多露骨的“汙言穢語”。
她約男友外出散步,就此事與其理論。那“渣男”男友自然矢口否認,待她拿出女生手機時,“渣男”惱羞成怒,妄圖搶奪手機。方靚盛怒之下,將手機遠遠擲入魚塘之中。
那女生不明就裡,還主動詢問方靚是否看見了她的手機,方靚則佯裝不知。女生報了案,也向“渣男”提及此事,沒想到,“渣男”竟如實說出方靚偷手機檢視資訊並扔手機入魚塘的情形。
民警知曉後,迅速將方靚捉拿歸案。隨後便如同成一泓那般,公安立案偵查,檢察院批捕,看守所羈押。
因涉案金額僅
2400
元,法院最終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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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月管制。又因管制刑罰羈押
1
日可折抵刑期
2
日,方靚羈押
5個月後便刑滿釋放,也就是剛出獄便找劉女士找落腳的地方,進而住進了非凡的房子。
恰好被羈押的這段時間正值方靚撰寫畢業論文的關鍵階段,學業因此被耽擱,畢業論文未能完成,自然也無成績,實際上也就等同於未能完成教育計劃規定的課程。並且,此後方靚再未踏足學校,只是其母親曾前去與學校交涉,學校給她頒發了一份《肄業證》。
《肄業證》僅是學生學習經歷的一種證明,它與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書全然不同,只是表明學生未完成全部學業的狀態。在社會上求職時,招聘單位通常不認可肄業證的學歷地位。
也就是說,方靚並未取得大學本科的畢業證,她央求非凡幫她想想法子。可非凡即便本事再大,對此也無能為力。非凡提議先拖著,“你馬上就要成為辦公室主任了!你此刻隨便應付一下,很快便不會有人再來追問此事了。”
果如非凡所料,方靚順利走馬上任辦公室主任,而後再無人提及她文憑之事。
辦公室的工作,主要涵蓋酒店日常接待、營銷宣傳、檔案草擬及制發等等,對於非凡而言,這些都是“輕而易舉之事”,有非凡在背後支援,方靚工作起來自然得心應手。
一天,檢察院負責成一泓案件的辦公人員致電非凡,告知
10
月
15
日成一泓盜竊案將開庭審理。
非凡原本打算就自己一個人去,可方靚知道後執意要一同前去。
開庭了,成一泓在法警的押送下,戴著手銬現身法庭。她身形消瘦許多,面色蠟黃,頭髮凌亂,神情萎靡不振,滿臉愁苦。
隨著成一泓出庭,非凡瞧見她的姐姐姐夫也來到了旁聽席。
主審法官敲響法槌,“肅靜,請安靜!現在開庭!”
主審法官宣讀了法庭紀律,隨後步入刑事案件審判的簡易程式。
審判長宣佈案由以及現場參與庭審的相關人員名單,並告知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
審判長詢問被告人對起訴書的意見,是否自願認罪,同時告知相關法律規定以及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成一泓當庭表示認罪。
檢察院的那位辦案人員擔任公訴人,他宣讀起訴書,詳盡闡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審判長提出被告人可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與證據,發表自己的辯護意見。或許是因請不起律師,又或許是覺得沒必要聘請律師,成一泓並未請辯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