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薔薇(第2/2 頁)
是人販子精心準備的迷藥,她被迷暈後裝進了垃圾桶裡,被偽裝成清潔人員的人販子搬運了出來,以5000塊錢的價格,賣給了山上四十多歲的老光棍阿勇。
阿勇是個瘸子,5000塊錢是他攢了一輩子的積蓄,但他覺得薔薇是個大學生還長得漂亮,雖然貴了點,但也值了。
反正他是一定要買個女人生兒子的,大學生生的兒子肯定比那些不識字的女人生的強,兒子嘛是越多越好,賠錢貨嘛就扔山裡丟掉,他們這的人從古至今都是這樣乾的。
在買下薔薇的第一天,阿勇就強了她,因薔薇掙扎得厲害,他把她臉都打腫了。
這是他阿爸說的,女人,不聽話就打,打著打著總會聽話的,他阿媽是這樣,山裡的那些女人都是這樣。
連續半個月的時間,那是薔薇的噩夢,直到阿勇看她聽話又像是認命了,再加上覺得她可能已經懷上兒子了,才只是將她關起來。
女人對於山民們來說,是消耗品。
薔薇在阿勇家呆了三年,加上薔薇,山裡一共多了七個女人,一個多次逃跑被生生打死了,一個被打斷了腿關在屋裡,兩個吸入迷藥過多成了傻子,一個多次反抗被多人……,一個生孩子當天用碗割破了手腕,唯一一個能在村裡自由活動的,是薔薇。
阿勇覺得薔薇給他掙了面子,所有的男人都在羨慕他買了個極品好貨,他對薔薇便也算是不錯,哪怕她三年懷了兩次都不小心掉了,他也忍了。
可阿勇沒想到,山裡的那些男人也沒想到,在人販子再一次來山裡賣貨時,會有一大群警察圍了山,而薔薇站出來指認他們買賣人口。
原來在阿勇對她失去警惕心,願意讓她在山裡行走的時候,她就已經聯絡到了父母那邊,讓父母報了警,她在山裡潛伏了大半年,就是為了今天。
這一批人販子被一網打盡,警察們還順著他們搗破了一整個人販子窩點。
阿勇等山民也被抓走,可買婦女也不過是判刑三年,僅僅三年。
在劇本的最後,是薔薇用一生在打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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