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魔神見魔王(第1/2 頁)
早樹知春不久歸,百般紅鬥芳菲。離去時漫天風雪,歸來時陽春三月。
長安城外,一位青年身騎一匹高頭大馬,幾張疊在一起,價值連城的白熊皮隨意的搭在馬背上。懷裡卻緊緊抱著一個破舊的布袋,生怕受到一點點損傷。
青年生的俊秀挺拔,如若不是滿面的塵土,懷裡的破舊布袋,就憑這面相,這一身打扮,換把摺扇怎麼都像一個出城踏春的公子哥。
李察怎麼也沒想到這次前往美洲大陸尋找農作物種子的過程會是如此的順利。除了環境惡劣點,李察基本上沒有遇到一點危險。
兇猛的海豹,殘暴的北極熊,惡劣的暴風雪,在李察強橫的身體素質面前都不算是威脅。當然話又說回來,這沒有威脅僅僅是對李元霸這種怪胎來說,對於別人這條路絕對是十死無生之路。
渡過白令海峽後,李察深入北美千里之地,就找到了自己所需要的玉米,土豆,紅薯的種子。本來按照後世歷史中記載,這些作物都是在中南美洲的,李察當初和救他的老丈定下兩年之約,就是已經做好了前往中南美洲的打算的。
沒想到的是僅深入北美三千多里地,李察就找全了。甚至還意外的找到了花生,南瓜,辣椒的種子。回來途中還遇到了身下這匹渾身赤紅,沒有一絲雜毛,耐力持久,日行千里的北美馬王。
降服了這匹日行千里的北美馬王,李察的腳程更快了,趁著白令海峽還沒有解凍,僅用了三個月的時間,李察便回到了大唐境內。
找到了當初的那個老丈,拿回了自己的身份令牌,賣了一張白熊皮,換了一身乾淨的衣服,李察便策馬回到了長安城外。
望著樹立在眼前,屹立了千百年不倒的滄桑古城,李察內心感慨萬千,到底還是又回到了這裡。
儘管還是不待見自己那個皇帝二哥,但李察還是決定去找他談談。
李察需要地,需要人,需要儘快的推廣這三種不挑地產量高的農作物,這一切,去尋求自己的皇帝二哥的支援是目前最合適的選擇。
可怎麼進皇宮去找皇帝可就愁壞了李察,西府趙王的牌子不能用,只要一拿出來以皇宮裡層層上報的規則,不用多久整個朝堂之上就全都知道李元霸還活在世上了,那樣只能逼著皇帝再封自己個親王,李察可不想再去當什麼親王了。
硬闖更是不行,以皇宮守衛對皇帝忠心耿耿的性子,自己不殺個底朝天,是絕對進不去的。
突然,李察腦海裡閃過一個人名,此人現在正在這長安城內,正是人稱“混世魔王”的程咬金。想到自己被稱為“戰場魔神”,程咬金被稱為“混世魔王”,李察哈哈大笑,十幾年不見,不知道這個小魔王見到自己這個大魔神會是一個怎樣的表情。
李察翻身下馬,湧入了歸城的人群中,拍了拍懷裡緊抱的破舊布袋,心中充滿了動力。這可是大唐幾千萬百姓的希望啊。和煦的夕陽溫柔的灑在李察的身上,正如李察現在的心情。
“梨花風起正清明,遊子尋春半出城。日暮笙歌收拾去,萬株楊柳屬流鶯。”心情大好的李察,現在看什麼都覺得無比順眼,看著眼前出門踏青回城的公子佳人,李察不由的念出了浮現在腦海了的一首小詩。
“呦,兄弟,出口成章厲害,厲害,本少爺最喜歡和有文化的人交朋友了。俺老爹說了,除了朝堂上那些老狐狸,出門在外碰到有文化的年輕人,一定要好好結交一番。只是兄弟扮相,看起來並不像讀書人啊。”一道充滿痞氣的聲音突然從身後傳來。
李察轉身一看,哎呀我的天,相比於李察挺拔的身材,身後這三個少年那可真是虎背熊腰啊,三人皆是面相黢黑,不管從面相上看還是從身材上看,儼然是親兄弟,決對是一個爹生的。為首的一位二十餘歲,身邊跟著兩個十六七歲的少年。
“大哥,這匹馬可真俊,真好,你看這體格,你看著毛色,這絕對是一匹絕世好馬,我想要。”身邊的一個弟弟,摸著北美馬王秀美的毛髮對老大說道。
“處弼,別胡說。”
說完,老大把自己的弟弟拉倒身後,在弟弟耳邊輕聲說道:“你想要,我還想要呢,看到馬背上的東西了嗎?那是熊皮,真正的熊皮,如果是他自己打的,那麼我們三個加一塊也打不過他,沒聽我剛才問他是不是讀書人嗎?他要回答是個讀書人,我們就搶過來,讀書人了沒有那麼大的本領去獵殺熊。要不是讀書人,我們再想辦法。”
“哦,還是大哥厲害,我聽大哥的。”少年點了點頭。
兩位自以為是耳語,可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