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1章 新法(第1/2 頁)
宥州的新法施行的十分順利。
連最大的兩家都服了軟,城裡其他的那些個小家族自然不敢造次,沒過幾日便紛紛去了衙門,將家族之中的田地悉數賣給了衙門。
若是不想搬離宥州的也行,衙門出臺的政策是每家每戶按人口來計算,每一口人可擁有的土地上限是五畝。
對於這些個主動將田地售賣給衙門的大小家族們,衛允並沒有強制的要求他們搬離宥州,只限制了他們手中擁有田地的上限,並且直接硬性規定了宥州境內的田地租賃的租子上限不能超過四成,其中賦稅還得由田地的主家上繳,租賃他們田地耕種的百姓則無需上繳賦稅。
但衛允卻並不限制這些個大小家族們經商,並且鼓勵他們經商,宥州北連西夏的夏州,南接慶州環線,中間又有環河勾連,有水利之便,且慶州境內常年有黑甲軍駐紮,四周連馬賊盜匪的一根毛都找不到。
若是能夠以宥州為中轉點,建立一條通往西夏的商路,將西夏乃是西域盛產的瑪瑙珍珠,翡翠琉璃之類的珍貴物件運往大周腹地,同時將大周南境的產業,絲綢、瓷器運往西夏乃是西域,光是這裡頭的差價,就不知有多少。
正所謂富貴險中求,在這個世道,敢在邊境行商,來往於各國之間的人,有幾個會是善茬,會是蠢笨之人。
宥州就相當於變成了一個大的互市,不僅僅是針對大周的商人,就連西夏的商人,宥州也是來者不拒。
半個月之後,衙門的田地開始正式招租,周遭的百姓蜂擁而至。
為了防止有人從中牟利,衙門明確規定了,百姓們必須拿著戶籍,按戶籍之中所登記的人口來進行相應的田地租賃。
同樣是每人上限是五畝,十歲以下的孩童不算在此列,五十歲以上的老人也不在此列,這兩個年紀的人雖然同樣具備勞作的能力,但卻十分有限。
而且一個普通的家庭,爺爺奶奶,父親母親,還有兩個小孩兒,就算是隻有父母符合條件十畝地也足夠他們一家人的嚼用了只要是沒遇上什麼天災**,都會有盈餘。
而且這個時代的人普遍成婚早三十多歲就做了爺爺奶奶的數不勝數。
衙門還有規定凡是租賃的田地除了每年需要交納相應的賦稅之外,都必須要進行耕種若是租賃之後卻不耕種的,使田地荒蕪的一經查實衙門便會有相應的處罰。
首先就是將拋荒的田地收回,然後家中男丁皆杖責二十,拋荒一畝,一年便罰沒銀錢五兩二年則倍之三年再倍之。
還有一條,每戶人家所租賃之田地不能超過二十畝,以戶籍為憑,那些個人口眾多的人家,若是想要多租賃田地就只有分家,去衙門另立戶籍。
雖然分家這一點讓百姓們心中有些不舒服但是一想到分出去之後,便能夠多租賃田地的話他們心裡頭的那點怨言,也就隨之消散了。
如今已經是六月底了馬上就要入秋收穫的季節就要來了宥州以及周邊的州縣乃是苦寒之地,冬季寒冷,所以種植的都是春小麥,要到中秋節左右才能收穫。
衛允在宥州附近開始對這些新納入大周版圖的州縣進行改革,施行完全不同於大周境內其餘地方的制度。
其實衛允自己心裡對這些所謂的新政也沒什麼底,他雖來自於資訊大爆炸的時代,腦子裡頭比這個時代的人多出了將近千年總結出來的經驗。
可說到底,衛允的前世只是一個初出茅廬的大學生,涉世未深,所有的東西對於自己所學的東西都只停留於想象的階段,從未付諸於實施。
而且時代與時代之間,有著將近千年的差距,這些差距不僅僅是科技上的差距,更是生活方式,是思維習慣上的差距。
衛允只能根據自己腦海之中超前的知識,還有在這個世界呆了這麼多年,對於這個世界,對於那些個掙扎在最底層百姓們的理解,制定出這樣的政策方針,至於這種方法就能適不適用,就只能讓時間,讓事實來裁定了。
而且政策的制定容易,難的是政策的施行,難的是各地的衙門能夠完全的根據衛允的想法,貫徹衛允所制定的這些政策方針。
衛允很慶幸,自己鼓搗出了錦衣衛,在衙門方面政策施行的同時,衛允也交給了各地的衛所一個艱鉅的任務,監督各地,各州縣的新政施行。
只要是發現有陽奉陰違,想要藉機從中牟利之輩,便當即回稟衛允,同時蒐集情報,由通政使司出面,將一應官員治罪。
衛允在陝西西北鼓搗著他的事業,搞得如火如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