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紀錄片(8千)(第2/2 頁)
這個言論自由的國家,拍個紀錄片還犯法了。”孟東來道。
“老闆,拍紀錄片是不犯法,但在監獄裡偷拍是犯法的。”手下不得不提醒道。
“我之前不是說了嗎,所有素材都走網路匿名投遞渠道,怎麼?露餡了?”孟東來問道。
在拍攝這部記錄片之前,孟東來早就找了許多律師進行諮詢,將可能違法的地方都進行了處置,以確保萬無一失。
不過片子不是他拍的,他也不清楚手下會不會絕對貫徹執行。
“是匿名投遞,但警局不相信。”手下回道。
“這你就不用管了,讓律師去扯皮。”孟東來鬆了一口氣:“沒有證據,不是說他們不相信就能夠為所欲為。”
“是!”
律師團隊很快到位,隨之而來的,是更加猛烈的輿情攻勢。
政府沒有想辦法處置獄中的死刑犯,卻耗費警力抓了拍攝紀錄片的導演,還要繼續耗費納稅人的錢財去調查他。
是不是很荒謬?是不是很滑稽?
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孟東來要不是首富,估計他都會被抓進去。
這一步蠢棋一下子惹怒了那些原本“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民眾,遊行規模進一步擴大,民眾開始往政府官員身上扔大便、扔爛菜葉,開始用轉頭砸警局玻璃,砸警車。
好些人為此被抓了進去。
孟東來的律師事務所立即跟上,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務。
紀錄片導演成了英雄,照片被放大列印出來,舉在遊行隊伍最前面。
還有記著來採訪“相關人員”孟東來(孟東來抓捕的池英民),孟東來自然不會手軟,言語中透露出大量的“內幕”,火上加油。
為此,孟東來還被傳喚問話,但都沒有用,到目前為止,孟東來名下的企業僱傭員工已經超過了十萬人,配套企業上千家,關係幾百萬人的飯碗,早已經塑好了金身,輕易動彈不得。
而且從08年開始,孟東來就已經在資助政治人員,雖然現在影響力還不夠高,但有朝一日,“鈔能力”者孟東來肯定能夠在這個國家一手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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