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五指的羊(第2/2 頁)
“……”卓明遠看著老闆牽來的一頭羊,整個人宛若雷擊。
“這就是羊?”林巡鬆了一口氣,新奇的打量起來,黎胖子則仍舊不敢靠近。
“先生,您是不是嫌貴啊?這樣,你給一百八行了吧?如果再低的話,可真就不行了!實話跟你說,這隻羊我是準備殺了以後,用來招待過往運輸隊的,如果不是看見你財大氣粗,我根本不會把它牽出來!”老闆見卓明遠沉默不語,主動讓步還價。
“你說這是羊?可……羊不是應該有五根手指的嗎?怎麼會有蹄子呢?!”卓明遠被拉回思緒,想起十年前父親帶回家裡的那半扇羊肉,抖如篩糠的問道。
“老闆你真能開玩笑,羊怎麼會有手指呢!自古以來,它長得也是蹄子啊!”老闆咧嘴笑了。
“不對啊!!羊不是應該有五指嗎!羊不是應該有五指嗎?!!”卓明遠呆愣半晌,忽然咆哮一聲,整個人瞬間失控,瘋狂的向那頭羊撲了上去,在大口嘔吐的同時,死死的掐住了它的脖子。
“哎!哎!你他媽這是咋的了?!”老闆看見卓明遠的舉動,頓時向後退去,有些恐懼的看向了寧哲等人:“你們這個朋友怎麼回事啊?這不是個瘋子嗎?!”
“羊不是應該有五指嗎?!”
“羊不是應該有五指嗎?!”
“咩……”
咆哮聲與羊的慘叫聲在包房內此起彼伏。
卓明遠瘋了!
他在大街上瘋跑,呼喊著“卓小妹”這個名字,但跑著跑著,就把妹妹的名字給忘了。
為了拿下這個進城的名額,卓明遠的錢已經所剩無幾,作為跟他一起來飯店的“朋友”,寧哲自然有照顧他的義務,等他翻出卓明遠的錢包之後,發現他只剩下一千多塊錢。
卓明遠傾其所有,甘願放棄在流民區過富足的生活,也要進城去找妹妹。
那個錢包裡,還有一張城市人的身份證明,所有者是一個白人,身份是卓明遠那個礦區的監工。
事到如今,一切都清楚了。
記掛了妹妹十年的卓明遠,忍受不了礦區非人的生活和工頭的虐待,殺人越貨,逃離了礦區。
孤身一人從礦區回到要塞,不知經歷了多少危難與折磨。
他本想著能夠找到妹妹,迴歸正常的生活,但是曾經吃過的五指羊,擊碎了他對於生活的一切幻想……
凜冬將至,寧哲很缺錢,如果他在卓明遠這個瘋子身上把錢拿走,不會有任何人去追究。
但是這錢他沒動,賠付完卓明遠掐死綿羊的費用之後,餘下的一分沒留,全都遞給了飯店老闆,看著仍舊在街上狂奔的卓明遠:“從今天開始,每天給他兩個豆餅一碗水,直到這錢花光為止,別想著黑這筆錢,不然我會找你!”
“你放心好了,我知道你是誰!”老闆看了寧哲一眼,悻悻點頭。
在兩人對話的同時,大廳內一個穿著兜帽長袍,正在跟其他人吃飯的人,也聽到了兩人的對話,等寧哲離開後,抬起頭看向了他的背影,如果寧哲此刻回頭的話,也會認出這個人,正是他們街區新來的保長,蘇飛。
從此以後,流民區少了一個尋找妹妹的固執青年,而集鎮則多了一個瘋子。
他每天流浪在街頭,嘴裡重複的只有一句話:
“羊不是應該有五指嗎?”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