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必須把他拿下(第2/2 頁)
重生之後嫁給了前世的大伯,兩個人撒糖虐渣。
而原主,在書裡最後還是嫁給了裴青棠,最後被他殺了。
在書裡對原主的著墨很少,只知道她在向陽大隊當過知青,容貌姣好,結婚後僅僅八年的時間裡,生了五個孩子。
沒錯,八年生了五個,平均1.6年生下一個。
她的主要作用應該是為了揭露裴青棠的惡行,讓男主拿到她收集到的證據,最後扳倒裴青棠。
原主本以為裴青棠伏法,自己就能自由了。
但在裴青棠感覺自己大勢已去之後,把原主殺了,說是這樣他們就能永遠在一起了。
簡直就是瘋子。
宋書寧不想生那麼多孩子,不想被人囚禁,也不想死。
就書裡對裴青棠的描寫,她覺得裴青棠應該是反社會人格。
現在才是六八年,距離這場大運動結束還有九年時間,她根本沒信心對抗裴青棠。
她必須給自己找一個強有力的靠山。
陸廷序是原主篩選過後,唯一合格的人選,也是她看中的目標。
所以她剛剛才會那麼做,想要以此跟陸廷序結婚。
誰知道那個狗男人居然一再拒絕她,真是要氣死她了。
宋大小姐氣得剝了雞蛋,洩憤地咬了一口又一口,臉頰被塞得鼓鼓的。
“臭男人,我還沒嫌棄你長得黑長得兇,沒眼光。”
生氣歸生氣,但她不能放棄。
向陽大隊根本沒有能夠跟裴青棠抗衡的人,要是沒有陸廷序幫自己,自己就是在案板上的魚,任人宰割。
這個瓜還是得強扭下來。
她就不信了,憑自己的魅力,會拿不下區區一個陸廷序。
肚子好餓呀。
她摸了摸癟癟的小肚子,起身去開啟箱子找吃的。
這裡面裝的是原主全部的家當。
箱子裡只有一袋玉米麵,還有幾件破衣服,就什麼都沒有了。
她好不容易才翻出自己的錢袋子,裡邊都是毛票,還有分。
她認真數了數,只有19.83。
這窮的,就算耗子誤進到家裡來,估計也會施捨兩粒米的程度。
年三十的晚飯,她居然只能吃玉米麵.
大隊在年前才剛剛發工分,按說原主一個人,是根本花不了這麼多錢的,身上不可能只剩下十幾塊錢。
主要還是因為家裡給她寫了信,說快過年了,家裡什麼都沒有,她在鄉下方便,讓她寄點東西回去。
原主這個傻妞,真就把自己分到的豬肉省下來,做成臘肉,給家裡寄過去。
不止是她那一份,她還跟村裡人買了臘肉,買了兩隻雞,做了臘雞給家裡寄回去,還順帶匯了三十塊錢,讓家裡買年貨好好過年。
她這麼討好家裡,一來是渴望得到家裡人的愛,二來是想讓家裡人看到她的價值,不要把她嫁裴青棠。
可她哪裡知道,不愛你的人,並不會因為你的付出喜歡上你,反而會因為你的討好更加輕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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