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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去一回已過了一月有餘,有姝交了兩個銅板的入城費,打算直接去端王府與主子相認。
“哎,有姝你等等,過來看這張皇榜。”老鬼朝貼滿皇榜的城牆飄去,其中一張畫了端王府的盤龍圖騰,顯得極為醒目,還有許多百姓圍在四周指指點點,臉上帶著嚮往的表情。
有姝好不容易擠進去,就見皇榜上不但寫了許多字,還貼了一張圖片。他一眼就認出那是主子的手筆,他用白描技法畫了一隻臧袖犬,從神態到毫髮,簡直栩栩如生、躍然紙上,尤其是那雙烏溜溜的黑眼珠,無論站在哪個方位觀賞,都像是在凝視你,頗為惹人憐愛。
“有姝,你見沒見過自己變成狗的樣子,就是這樣的,一絲不差!”老鬼嘖嘖稱奇。
有姝尚且來不及細看榜文,就聽旁邊的幾個路人議論起來,“這狗都丟了一個多月了,若是還活著,早該找到了。”
“是啊,端親王派遣禁衛軍連日搜尋皇城,可說是刮地三尺,竟連一根狗毛也沒找著。要我說,怕是早就進了哪個乞丐的肚子了。”
“從之前的萬兩黃金加至現在的十萬兩黃金,這狗若是被我找到,莫說這輩子,下輩子、下下輩子,都不用愁了!”
“你有那個運氣嗎?現如今,好多人啥事不幹,每天就往衚衕深巷裡鑽,只為了找這條狗,還有人弄一隻品相彷彿的送去端王府,被王爺識破,打個半死。街上但凡有乞丐遊蕩,都會被抓去天牢審問,短短十幾天就抓了幾百人,連那些破衣爛衫的貧民也會被誤抓,當真是‘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個’。但那又如何呢?還不是沒找到。”
“為了一條狗,值當嗎?”
“貴人的心思誰摸得透?在你眼裡那是一條狗,在人家心中那就是一個寶貝疙瘩。端親王起初還滿大街遊蕩,一會兒喊那狗的名字,一會兒吹哨子,鬧得風風雨雨,後來憂思過重病倒了,這才消停下來。把狗弄丟那人原是他未婚妻,承恩公府的嫡小姐,現在已經被他逼得削髮為尼去了,連承恩公也被他連番彈劾,查出許多貪贓枉法之事,現在鎖在天牢,一旦查實就得砍頭,豈是一個慘字了得。”
“我的親孃哎!一條狗竟把偌大一個承恩公府都整垮了,這也忒小題大做了!”
“何止!聽說碩親王與皇后也受了牽連,一個捋了差事,一個禁足宮中……”
不等這人把話說完,旁邊就有人打岔,“你連宮裡的事都知道,吹牛的吧?”
“別不信啊,我大侄子就在宮裡當差呢!”
有姝早已看完皇榜,為了打探訊息故意在人群裡站了許久。聽到此處,他慢慢擠出去,快步前往端王府。然而他卻忘了,自己早已不是主子的寶貝疙瘩,哪能說進就進,剛走上臺階就被兩名侍衛用劍戟頂出去,凶神惡煞地警告,“王府重地,閒人不得靠近!”
有姝無法,只得找了個就近的客棧落腳。他想了半天,眼睛忽然一亮,讓老鬼幫忙在坊間找了一隻巴掌大的哈巴狗,用顏料染成純白色,又把毛髮修剪成自己原本的模樣,問道,“像不像?”
“像了八~九分。”老鬼頷首。
“走,去端王府領賞。”有姝把小狗往袖子裡一揣,興匆匆跑了出去。
侍衛聽說他是來送狗的,又見他懷裡的小狗與畫像極其相似,立刻讓人前去通稟。
七皇子已經一個月未曾上朝,景帝日日派人來催亦無動於衷。傳旨的太監見他臉色蒼白,眸光渙散,一副生無可戀的模樣,倒也不敢勉強,只得回去覆命。他前腳剛走,七皇子後腳就下了榻,沉聲道,“把本王的柺杖拿來,本王要繼續鍛鍊。”
小順子取來柺杖,低聲規勸,“王爺,您整天無休止地鍛鍊,身體怎麼受得住。鄧先生已經說了,您身體尚在康復期,過猶不及。”
七皇子不答,先是撐著柺杖在殿內繞行,後又扔了柺杖,一步一步穩穩當當地走出去。下臺階的時候有些遲緩,但到得草坪之後,他竟健步如飛起來,任誰也想不到,一個月之前,他還是個雙~腿癱瘓的病人。
王府裡裡外外全是暗衛,誰若是想把訊息透露出去,唯有死路一條。忽然,一名暗衛從樹梢飛身而下,拱手道,“王爺,前院有人稟報,說是小狗找到了。”
“快把人帶進來!快去!”七皇子嗓音發抖,臉上更是露出狂喜之色。
暗衛不敢耽誤,立刻趕到前門帶人。他嫌棄有姝走得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