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第1/4 頁)
“玉兒,甭讓他親你!”壁兒衝過去,一把拉過玉兒,抬起手,就要抽打韓子奇的臉,但是,她舉起來的手又放下了,眼裡湧出憤怒、屈辱的淚花,“你算什麼東西,不配髒了我的手!你走吧!”
韓子奇一轉身,大步走出奇珍齋去,到了門口,又回過頭來,望了望這座曾經生活了三年的小院,忍不住朝著裡邊痛哭失聲:“師傅,我走了!師孃、師妹,你們一定要保重啊!”
韓子奇從此歸於蒲綬昌門下。
匯遠齋位於東琉璃廠路北,在眾多的書店、紙店、字畫店、丈房四寶店、古玩玉器店當中,並不特別引人注目。鋪面不大,當街兩間門臉兒,修飾得古色古香,懸著黑底金字的匾額,也是當年“博雅”宅老先生的手筆。他本是個“惜墨如金”的人,最厭惡一些附庸風雅的人請他題字,因為與玉有緣,才肯賜墨寶。因此,“玉魔”的題匾便也大大提高了歷史並不長的匯遠齋的身價。匯遠齋雖是新店,但店主蒲綬昌經營玉器古玩卻不是新手。他本來資產甚微,是個“打鼓的”舊貨商。但他又不同於那些肩挑八根繩、兩個筐“打軟鼓”的,那些人只收些破銅爛鐵、估衣舊器,油水不大;蒲緩昌是“打硬鼓”的,穿著長衫,戴著禮帽,談吐文雅,口齒伶俐,專門深入民間,收購玉器古玩。他的眼光相當敏銳,一件東西拿在手裡,立即能大體推斷出年代,以此作為衡量價值的主要標準,其次才是質地和做工,贗品很難矇蔽他的眼睛。他的主要搜求物件,是那些家資雄厚、以玩兒古董為點綴而又不大懂行的各業商人,以及那些沒落的貴族、官僚、富商的後代,即所謂“破大家”。前者喜新厭舊,常常“換換口味”;後者坐吃山空,只好變賣祖業。這兩種人都愛面子,又說不過蒲緩昌那張行家的利嘴,所以,蒲綬昌收購的貨物,基本上都是由他說價,哪怕是稀世珍品,他也可以以極低的價格弄到手,這便是“打鼓”的最大樂趣。買到的東西,他並不急於出手,往往要細細考察,追根尋源,直到確切地弄清年代、來源,掌握了它的實際價值,才待價而沽。當時,崇文門外的東曉市、德勝門外的果子市、宣武門外的黑市,都是買賣舊物的場所。因常有盜物出賣,於拂曉時營業,稱為“曉市”,又稱“鬼市”、“小偷兒市”。交易的人不說“買”、“賣”,而說“給你”、“給我”;不說價錢,而在袖筒裡用手指捏來捏去,討價還價,直至成交。蒲綬昌常常出沒於曉市,但他主要是從“二五眼”的賣主兒手裡撈好東西,而很少在這裡賣出。他的東西,要賣給那些愛玩兒玉又不懂玉的闊商,賣給識寶又肯給好價兒的古玩店,並且到各國駐華使館、各大飯店去遊說,賣給那些對中國文物垂涎三尺的洋人。一件東西出手,蒲綬昌就把一年的本錢都撈回來了。十幾年的工夫,就有了相當的資本,在琉璃廠“倒”了兩間門臉兒,掛起了“匯遠齋”的匾額。“匯”者,匯精集粹也:“遠”者,源遠流長也。
匯遠齋買賣不小,人卻不多,現在只有三個徒弟,大師兄已出師留用,另兩個尚未出師。還有一位賬房,負責管理賬目。加上蒲緩昌,五個人便管好了一切。蒲緩昌對徒弟的選用,要求極嚴:一要相貌端正,二要口齒伶俐,三要忠誠者實;收徒的手續也極嚴:一要有引薦人,二要有鋪保,三要立字據。學徒期限為三年零一節,在此期間,不給工錢,衣物自理,只供飯食。逃跑、病死,店主概不負責。不守鋪規,隨時辭退,只許東辭夥,不許夥辭東。“東辭夥,一筆抹”,分文不給,趕走了事:“夥辭東,一筆清”,要付清一切賠償方可走人。條條繩索,把四個人緊緊地捆在匯遠齋,每天早晨四時,徒弟們就已起床,先拿答帚把兒,把店堂內外打掃得乾乾淨淨;再拿撣子把兒,將貨物撣得一塵不染。開門之後,必須做到“笑、招、耐、輕”四個字,即以顧客笑臉相迎、主動招呼、耐心伺候,對貨物輕拿輕放,右手還未拿起,左手已在一旁護著了。營業時間每天長達十幾個小時,直至夜半時分才上門板。古玩行業,歷來是“夜裡歡”,趁錢的主顧,往往是酒足飯飽之後,從飯店、酒樓、舞場出來,到這兒來遛遛,不管能否成交,來的都是客,都得好好待承。而這古玩行業又不像飯店、商場那樣大敞店門,任客往來,而是將店門虛掩,外行人以為已經關門,只有行家才長驅直入,這樣省了許多兜兒裡無錢的人瞎看熱鬧,專候財東上門。古玩行業從來沒有門庭若市的時候,顧客像零星碎雨,點點滴滴,往往都是熟客。見有客來,小徒弟連忙去開門相迎,熱情招呼:“您來啦?您裡邊兒請!”客人在櫃上留連忘返,東挑西揀,得一直伺候著。遇有貴客,還得請坐敬茶,或是讓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