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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上曾讚揚說,中國的總理與眾不同,休息日也不見他出來遊覽,真正是一心一意為會議。
日內瓦會議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討論朝鮮問題,6月15日結束;第二階段從6月16日開始,舉行關於印度支那問題的限制性會議。大會於7月21日結束。關於朝鮮問題的討論,歷時51天。在最後一次會議之前的兩星期,美國國務院已經指示美國代表團要使會議破裂。美國代表團採用說服和壓制的手段,使其他參加“聯合國軍”的國家同意執行這個指示。當時的加拿大代表團副團長朗寧在20年後出版的書中說:周恩來總理的講話和建議完全可以作為討論的基礎,但是美國“完全是阻止達成和平解決”。由於美國代表團的多方破壞,沒有達成任何協議。
在最後一次會上,美國代表糾集“聯合國軍”的國家丟擲“十六國宣言”,妄圖在沒有任何協議的情況下結束會議。在這關鍵時刻,周恩來當機立斷,作了即席發言,提出至少應該透過一項決議;決定今後將繼續努力達成和平解決朝鮮問題的協議。他說:“中國代表團帶著協商和和解的精神第一次參加這樣的會議,如果我們今天提出的最後一個建議都被拒絕,我們將不能不表示最大的遺憾。全世界愛好和平的人民將對這一事實作出判斷!”他的發言義正詞嚴,合情合理,誠懇樸實而又充滿義憤,很打動人。在他發言過程中,全場一片寂靜。這一英明步驟顯然出乎對方預料,使之陷於被動。比利時代表斯巴克急忙解釋,說什麼“十六國宣言”同周總理的建議精神是一致的。周恩來當即追問:既然一致,為什麼不能十九國呢?斯巴克不得不表示贊成中國代表團的建議。蘇聯外長莫洛托夫立即提出無保留地支援比利時代表所附議的中國代表團的建議。這一來,對方陣腳大亂。美國代表聲稱,在請示政府以前不準備發表意見,不參加表決。南朝鮮代表說比利時不能代表十六國,至少不能代表南朝鮮。周恩來最後指出:美國這樣的態度,“使我們大家都瞭解到美國代表如何阻撓日內瓦會議,並且阻止達成即使是最低限度的、最具有和解性的建議”。事後,莫洛托夫祝賀周恩來的精彩發言便會議取得了大的成就。朝鮮同志說:中國同志使外交變成藝術。
會議期間,印度總埋尼赫魯邀請周恩來訪問印度。毛澤東表示總理可以到印度走一趟,做做印度的工作。於是在休會期間的6月24日,周恩來冒著酷暑,訪問了印度,以後還訪問了緬甸,爭取他們在印度支那問題上贊同中國的立場。這兩次訪問中,發表了現在已經舉世聞名、影響深遠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最早是1953年12月31日,周恩來在接見參加中印關於中國西藏地方和印度關係問題談判的印度政府代表團時提出來的,“那就是互相尊重領土主權、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惠和和平共處的原則”。周恩來說:“兩個大國之間,特別是像中印這樣兩個接壤的大國之間,一定會有某些問題。只要根據這些原則,任何業已成熟的懸而未決的問題都可以拿出來談。”這一次,他在訪問印度和緬甸後分別發表的中印會談聯合宣告和中緬會談聯合宣告中,都寫上了這些原則,中印、中緬共同倡導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
列寧在蘇聯無產階級奪取政權、面對資本主義包圍的形勢下,提出了不同社會制度國家和平共處的思想。但當時由於主客觀條件的限制,列寧沒有提出和平共處的具體內容和完整條件。周恩來提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列寧這一思想的重要發展。五條是互相聯絡、互為作用的一個整體。和平共處是目的,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前提,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是維護主權、獨立的必要條件,平等互利是經濟關係的基礎。正如周恩來說過的,只有“有了前四條才能實現和平共處”。這堅持和平、平等、正義的國際關係的五條,同以富壓貧、以大欺小、恃強凌弱的霸權主義及具侵略擴張政策是針鋒相對的。
二次世界大戰後的歷史證明:集團政治行不通,將自己的價值觀念強加於人也行不通,唯一能夠行得通的是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只有和平共處,世界才能穩定。35年後的1989年,鄧小平思考說“用什麼新東西可以代替過去的舊東西來處理國際政治關係呢?現在的國際政治還沒有回答這個問題”。他考慮,“是否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來代替集團政治、霸權主義和其他組織形式。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中、印兩國首先提出來的,具體地說是尼赫魯和周恩來提出來的”。“這是最明確、最明智的,是政治關係的最高概括,不但在政治關係,經濟關係也某種程度地體現在這五項原則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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