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第1/4 頁)
了,就會使花管較短的或花管分裂較深的植物得到大的利益,因為這樣,蜜蜂就能夠去吸取它的花蜜了。這樣,我就能理解,透過連續儲存具有互利的微小構造偏差的一切個體,花和蜂怎樣同時地或先後慢慢地發生了變異,並且以最完善的方式來互相適應。
我十分明瞭,用上述想像的例子來說明自然選擇的學說,會遭到人們的反對,正如當初萊爾的“地球近代的變遷,可用作地質學的解說”這種寶貴意見所遭到的反對是一樣的;不過在運用現今依然活動的各種作用,來解說深谷的鑿成或內陸的長形崖壁的形成時,我很少聽到有人說這是瑣碎的或不重要的了。自然選擇的作用,只是把每一個有利於生物的微小的遺傳變異儲存下來和累積起來;正如近代地質學差不多排除了一次洪水能鑿成大山谷的觀點那樣,自然選擇也將把連續創造新生物的信念、或生物的構造能發生任何巨大的或突然的變異的信念排除掉的。
論個體的雜交
我在這裡必須稍微講一些題外的話。雌雄異體的動物和植物每次生育,其兩個個體都必須交配(除了奇特而且不十分理解的單性生殖),這當然是很明顯的事;但在雌雄同體的情況下,這一點並不明顯。然而有理由可以相信,一切雌雄同體的兩個個體或偶然地或習慣地亦營接合以繁殖它們的種類。很久以前,斯普倫格爾(Sprengel)、奈特及科爾路特就含糊地提出過這種觀點了。不久我們就可以看到這種觀點的重要性;但這裡我必須把這個問題極簡略地講一下,雖然我有材料可作充分的討論。一切脊椎動物,一切昆蟲以及其他某些大類的動物,每次的生育都必須交配。近代的研究已經把從前認為是雌雄同體的數目大大減少了;大多數真的雌雄同體的生物也必須交配;這就是說,兩個個體按時進行交配以營生殖,這就是我們所要討論的一切,但是依然有許多雌雄同體的動物肯定不經常地進行交配,並且大多數植物是雌雄同株的。於是可以問:有什麼理由可以假定在這等場合裡,兩個個體為了生殖而進行交配呢?在這裡詳細來論討這一問題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只能作一般的考察。
第一,我曾蒐集過大量事實,並且做過許多實驗,表明動物和植物的變種間的雜交,或者同變種而不同品系的個體間的雜交,可以提高後代的強壯性和能育性;與此相反,近親交配可以減小其強壯性和能育性,這和飼養家們的近乎普遍的信念是一致的。僅僅這等事實就使我相信,一種生物為了這一族的永存,就不自營受精,這是自然界的一般法則;和另一個體偶然地——或者相隔一個較長的期間一一進行交配,是必不可少的。
相信了這是自然法則。我想,我們才能理解下面所講的幾大類事實,這些事實,如用任何其他觀點都下能得到解釋。各個培養雜種為人都知道:暴露在雨下,對於花的受精是何等不利,然而花粉囊和柱頭完全暴露的花是何等之多!儘管植物自己的花粉囊和雌蕊生的這麼近,幾乎可以保證自花受精,如果偶然的雜交是不可缺少的,那麼從他花來的花粉可以充分自由地進入這一點,就可以解釋上述雌雄蕊暴露的情況了。另一方面,有許多花卻不同,它們的結籽器官是緊閉的,如蝶形花科即莢果科這一大科便是如此;但這些花對於來訪的昆蟲幾乎必然具有美麗而奇妙的適應。蜂的來訪對於許多蝶形花是如此必要,以致蜂的來訪如果受到阻止,它們的能育性就會大大降低。昆蟲從這花飛到那花,很少不帶些花粉去的,這就給予植物以巨大利益。昆蟲的作用有如一把駝毛刷子,這刷子只要先觸著一花的花粉囊、隨後再觸到另一花的柱頭就足可以保證受精的完成了。但不能假定,這樣,蜂就能產生出大量的種間雜種來;因為,假如植物自己的花粉和從另一物種帶來的花粉落在同一個柱頭上,前者的花粉佔有的優勢如此之大,以至它不可避免地要完全毀滅外來花粉的影響,該特納就(Gartner)曾指出過這一點。
當一朵花的雄蕊突然向雌蕊彈跳,或者慢慢一枝一枝地向她彎曲,這種裝置好像專門適應於自花受精;毫無疑問,這對於自花受精是有用處的。不過要使雄蕊向前彈跳,常常需要昆蟲的助力,如科爾路特所闡明的小櫱(barberry)情形便是這樣;在小櫱屬裡,似乎都有這種特別的裝置以便利自花受精,如所周知,假如把密切近似的型別或變種栽培在近處,就很難得到純粹的幼苗,這樣看來,它們是大量自然進行雜交的。在許多其他事例裡,自花受精就很不便利,它們有特別的裝置,能夠有效地阻止柱頭接受自花的花粉,根據斯普倫格爾和別人的著作以及我自己的觀察,我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