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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的振動所間斷,同時在這樣長久的期間內,輕微的氣候變化也可能發生;在這等情形下,群島的生物就要遷移,因而在任何一個地質層裡就不能儲存有關它們變異的密切連線的紀錄。
群島的多數海產生物,現在已超越了它的界限而分佈到數千英里以外;以此類推,可以明確地使我們相信,主要是這些廣為分佈的物種,縱使它們之中只有一些能夠廣為分佈,最常產生新變種;這等變種最初是地方性的即侷限於一個地方的,但當它們得到了任何決定性的優勢,即當它們進一步變異和改進時,他們就會慢慢地散佈開去,並且把親緣型別排斥掉。當這等變種重返故鄉時,因為它們已不同於先前的狀態,雖然其程度也許是極其輕微的,並且因為它們被髮見都是埋藏在同一地質層的稍稍不同的亞層中,所以按照許多古生物學者所遵循的原理,這些變種大概會被列為新而不同的物種。
如果這等說法有某種程度的真實性,我們就沒有權利去期望在地質層中找到這等無限數目的、差別微小的過渡型別,而這些型別,按照我們的學說,曾經把一切同群的過去物種和現在物種連線在一條長而分枝的生物連鎖中。我們只應尋找少數的連鎖,並且我們確實找到了它們——它們的彼此關係有的遠些,有的近些;而這等連鎖,縱使曾經是極密切的,如果見於同一地質層的不同層次,也會被許多生物學者列為不同的物種。我不諱言,如果不是在每一地質層的初期及末期生存的物種之間缺少無數過渡的連鎖,而對我的學說構成如此嚴重威脅的話,我將不會想到在儲存得最好的地質斷面中,紀錄還是如此貧乏。
全群近似物種的突然出現
物種全群在某些地質層中突然出現的事情,曾被某些古生物學者——如阿加西斯、匹克推特和塞奇威克(Sedgwick)——看作是反對物種能夠變遷這一信念的致命異議。如果屬於同屬或同科的無數物種真的會一齊產生出來,那麼這種事實對於以自然選擇為依據的進化學說,的確是致命的。因為依據自然選擇,所有從某一個祖先傳下來的一群型別的發展,一定是一個極其緩慢的過程;並且這些祖先一定在它們的變異了的後代出現很久以前就已經生存了。但是,我們常常把地質紀錄的完全性估價得過高,並且由於某屬或某科未曾見於某一階段,就錯誤地推論它們以前沒有在那個階段存在過。在所有的情形下,只有積極性的古生物證據,才可以完全信賴;而消極性的證據,如經驗所屢屢指出的,是沒有價值的,我們常常忘記,整個世界與被調查過的地質層的面積比較起來,是何等地巨大;我們還會忘記物種群在侵入歐洲的古代群島和美國以前,也許在他處已經存在了很久,而且已經慢慢地繁衍起來了。我們也沒有適當地考慮到在我們的連續地質層之間所經過的間隔時間,——在許多情形下,這一時間大概要比各個地質層堆積起來所需要的時間更長久。這些間隔會給予充分的時間以使物種從某一個親型別繁生起來:而這等群或物種在以後生成的地質層中好像突然被創造出來似地出現了。
這裡我要把以前已經說過的話再說一遍,即,一種生物對於某種新而特別的生活方式的適應,例如空中飛翔,大概是需要長久連續的年代的;結果,它們的過渡型別常常會在某一區域內留存很久;但是,如果這種適應一旦成功,並且少數物種由於這種適應比別的物種獲得了巨大的優勢,那麼只要較短的時間就能產生出許多分歧的型別來,這些型別便迅速地、廣泛地散佈於全世界。匹克推特教授在對本書的優秀書評裡,評論了早期的過渡型別,並以鳥類作為例證,他不能看出假想的原始型的前肢的連續變異可能有什麼利益。但是看一看“南方海洋”(Southern Ocean)上的企鵝;這等鳥的前肢,不是處於“既非真的臂、也非真的翼”這種真正的中間狀態之下嗎?然而這等鳥在生活鬥爭中勝利地佔據了它們的地位;因為它們的個體數目是無限多的,而且它們的種類也是很多的。我並不是假定這裡所見到的就是烏翅所曾經經過的真實過渡級進。但是翅膀大概可以有利於企鵝的變異了的後代,使它首先變為像大頭鴨那樣地能夠在海面上拍拍,終於可以從海面飛起而滑翔於空中,相信這一點又有什麼特別的困難呢?
我現在舉幾個少數例子,來證明前面的話,並且示明在假定全群物種曾經突然產生的事情上我們何等容易犯錯誤。甚至在匹克推特關於古生物學的偉大著作第一版(出版於1844…46年)和第二版(1853…57年)之間的那樣一個短暫期間內,對於幾個動物群的開始出現和消滅的結論)就有很大的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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