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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西方許多國家已陸續承認了同性婚姻,較早的有澳大利亞及北歐國家,美國的一些州,較晚的有法國和德國。如果我國能夠允許同性婚姻,將屬於保護少數族群利益、反對歧視的立法,在人權方面使我國躋身於世界先進行列,也可以此證明我們的黨和政府是代表了先進文化的,取得與西方一些國家在人權方面鬥爭的優勢。某些西方國家,特別是天主教國家,在關於同性戀的立法上受到宗教方面的壓力,要想透過保護此類少數族群利益的立法十分艱難;而中國古文化對於同性戀並不太歧視,這是我們在人權方面可以得分的一個有利背景,應善加利用。一旦中國立法保護同性婚姻,將成為我國保障人權的一個有利證據,使僅僅允許同性戀進入軍隊服役的美國相形見絀。 第三, 由於同性戀者的關係沒有婚姻形式加以束縛和保障,容易造成一部分同性戀者交友隨意,增加性病傳播的可能性。而承認同性婚姻則可以使相當一部分同性戀者建立和保持長期關係,減少短期關係,從而減少性病傳播的可能性。 第四, 我國有保護少數族群和弱勢群體利益方面的成功經驗,如在保護少數民族利益、保護婦女兒童利益方面都屬於世界領先地位。對於同性戀這個處於弱勢地位的少數族群的保護將使我國的形象更為開明、進步,造成一種各社會群體之間更為寬容、和諧的氣氛,有利於國家的形象和社會的穩定,免於出現西方社會中同性戀不斷遊行示威、與主流社會文化發生激烈衝突的局面,而和諧、寬容的做法也與中國文化中崇尚和平、和諧的精神合拍。 總之,中國允許同性婚姻有百利而無一害。為了國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以及同性戀這個少數族群的利益,特提出此提案,希望全國人大能夠予以批准。
我的初戀
網友: 曾經喜歡過一個男孩,他曾是我小學的同學。小學時我們是好朋友,可當我慢慢長大,我才發現,原來我對他,不只是同學的感覺。可是那時的我,還只是個十幾歲的小女孩,我什麼也不敢講,我只知道,自己已經喜歡上他了。 李銀河: 在十幾歲時發生愛情並不是不可能的,但是情竇初開時的愛戀往往並不能導致終身的結合,那是因為人會變化。如果你現在仍然喜歡他,可以設法與他聯絡。 從我調查的結果看,女孩真正意義上的對異性的感覺多發生在十四五歲。它發生得很自然,很純潔,很健康;由於社會規範的學習尚未完成,它具有較少犯罪感和羞恥感的特點。當然,我這裡所說的“自然”並不包含性取向的含義,只是指一個人開始對另一個人產生了生理和心理上的愛慕之情。如果因此以為只有對異性產生好感才是“自然”的,對同性的好感就不是“自然”的,那就大錯特錯了——參見本書大量少男少女對同性的感覺,你絕不會得出一個少女對同性產生好感是“不自然”的感覺。只有用以生育為性的唯一目的的標準來衡量,才會得出對同性的好感“不自然”這一結論。西方人由於宗教教義的束縛,中國人則由於對生育和傳宗接代的看重,才得出了這樣的結論。西方好幾位思想家都表達過這樣一個思想:在古希臘羅馬時期,人們更看重愛與性的激情本身,只是到了後來,激情的物件的性質才變得日益重要起來。如此看來,情竇初開時的青少年帶有古希臘羅馬人的特徵,對她們來說,激情的物件並不重要——事實上絕大多數都沒有成為世俗的伴侶——激情本身才是最重要的。 有人說,人一生只能有一次真正的戀愛,可從調查的結果看,初戀物件最終成為配偶的情況並不普遍。但初戀給當事人留下的印象往往十分強烈,因為它大悲大喜,轟轟烈烈,富於神秘感,而且十分純潔。 儘管“成功率”很低,初戀仍是扣人心絃的。無論是成功的戀愛,還是不成功的戀愛,都是那麼純潔,那麼強烈,那麼美好,那麼充滿可歌可泣的戲劇性。它是詩,是畫,是小說,是戲劇;但它不是虛構的、由藝術家精心製作出來的美,而是由真實的人在俗世中創造出來的超凡脫俗的美,是真實的美——儘管有一種美學觀點認為,真實的不可能是美的。它至少證明,中國的女性決不缺少愛的能力,她們當中的佼佼者甚至可以達到愛的藝術家的境界。
我不是異類(1)
網友: 我是一個有雙性戀傾向的人。我也看過很多心理書,書上將人的性取向分為4種:單一的同性性取向,單一的異性性取向,同性大於異性性取向,異性大於同性性取向。 我討厭那些心理書。寫書的人自己是異性戀,就將與他不同的人劃做異類。簡直就像黨同伐異。國家的法律在2001年4月20日就已明文規定:同性戀不是精神疾病。 有時我真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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