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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和莫可文對坐著,忽見他襟頭上垂下了一個二寸來長的紙條兒,上頭還好象有字,因為近視眼,看不清楚,故意帶上眼鏡,仔細一看,上頭確是有字的,並且有小小的一個紅字,象是木頭戳子印上去的。我心中莫名其妙,只是不便做聲。席間談起來,才知道莫可文現在新得了貨捐局稽查委員的差使。卜子修是城裡東局保甲委員,這是我知道的。大家因是午飯,只喝了幾杯酒就算了。
吃過飯後,莫可文先辭了去。我便向卜子修問道:“方才可翁那件袍子襟上,拴著一個紙條兒,上頭還有幾個字,不知是甚道理?”卜子修愕然,稜了一稜,才笑道:“我倒不留神,他把那個東西露出來了。”醉公道:“正是。我也不懂,正要請教呢。那紙條兒上的字,都是不可解的,末末了還有個甚麼四十八兩五錢的碼子。”卜子修只是笑。我此時倒省悟過來了。禁不住醉公釘著要問,卜子修道:“莫可翁他空了多年下來了,每有應酬,都是到兄弟那邊借衣服用。今天的事,兄弟自己也要用,怎麼能夠再借給他呢。兄弟除了這一身灰鼠之外,便是羔皮的。褂子是個小羔,還可以將就用得,就借給了他。那件袍子,可是毛頭太大了,這個天氣穿不住。叫他到別處去借罷,他偏又交遊極少,借不出來。幸得兄弟在東局多年,綵衣街一帶的衣莊都認得的,同他出法子,昨天去拿了兩件灰鼠袍子來,說是代朋友買的,先要拿去看過,看對了才要;可是這個朋友在吳淞,要送到吳淞去看,今天來不及送回來,要耽擱一天的。那衣莊上看兄弟的面子,自然無有不肯的;不過交代說,鈕絆上的碼子是不能解下來的,解了下來,是一定要買的。其實解了下來,穿過之後,仍舊替他拴上,有甚要緊。這位莫可翁太老實了,恐怕他們拴的有暗記,便不敢解下來。大約因為有外褂罩住,想不到要寬衣吃飯,穿衣時又不曾掖進去,就露了人眼。真是笑話!”醉公聽了方才明白。
坐了一會,家人來說馬車來了,我也辭了回去。換過衣服,說起今天的情形,又提到陳稚農要宣付史館一節,不禁嘆道:“從此是連正史都不足信的了!”繼之道:“你這樣說,可當《二十四史》都是信史了?”我道:“除他之外,難道還有比他可信的麼?”繼之道:“你只要去檢出《南北史》來看便知,盡有一個人的列傳,在這一朝是老早死了,在那一朝卻又壽登耄耋的,你信那一面的好?就舉此一端,已可概其餘了。後人每每白費精神,往往引經注史,引史證經,生在幾千年之後,瞎論幾千年以前的事,還以為我說得比古人的確。其實極顯淺的史事,隨便一個小學生都知道的,倒沒有人肯去考正他。”我道:“是一件甚麼史事?”繼之道:“天下最可信的書莫如經。《禮記》上載的:”文王九十七乃終,武王九十三而終。‘這可是讀過《禮記》的小孩子都知道的,武王十三年伐紂,十九年崩;文王是九十七歲死的,再加十九年,是一百十六歲;以此算去,文王二十三歲就生武王的了。《通鑑》卻載武王生於帝乙二十三祀,計算起來,這一年文王六十三歲。請教依那一說的好?還有一層:依了《通鑑》,武王十九年崩,那年才得五十四歲;那又列入六經的《禮記》,反以不足信了。有一說,說是五十四歲是依《竹書紀年》的。《竹書紀年》託稱晉太康二年,發魏襄王墓所得的,其書未經秦火,自是可信。然而我看了幾部版子的《竹書紀年》,都載的是武王九十四歲,並無五十四歲之說。據此看來,九十三、九十四,差得一年,似是可信的了,似乎可以印證《禮記》的了;然而武王死了下來,他的長子成王,何以又只得十三歲?難道武王八十一歲才生長子的麼?你只管拿這個翻來覆去的去反覆印證,看可能尋得出一個可信之說來?這還是上古的事。最近的莫如明朝,並且明朝遺老,國初尚不乏人,只一個建文皇帝的蹤跡,你從那裡去尋得出信史來!再近點的,莫如明末,只一個弘光皇帝,就有人說他是個假的,說是張獻忠捉住了老福王宰了,和鹿肉一起煮了下酒,叫做’福祿酒‘;那時候福王世子,亦已被害了,家散人亡,庫藏亦已散失,這廝在冷攤上買著了福王那顆印,便冒起福王來。亦有人說,是福王府中奴僕等輩冒的。但是當時南都許多人,難道竟沒有一個人認得他的,貿貿然推戴他起來,要我們後人瞎議論,瞎猜摩?但是看他童妃一案,始終未曾當面,又令人不能不生疑心。象這麼種種的事情,又從那裡去尋一個信據?“我道:”據此看來,經史都不能信的了?“繼之道:”這又不然。總而言之,不能泥信的就是了。大凡有一篇本紀,或世家,或列傳的,總有這個人;但不過有這個人就是了,至於那本紀、世家、列傳所說的事蹟,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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