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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賜贊黃金一百兩,駿馬一匹,命子天國寺安止。贊謝恩而退。君臣各散。
時值太平興國元年二月初一日,太宗視朝畢,下命詣太廟行香。時諸臣皆於內前立著起屠碑,以防禦駕出幸;若無此者,即為衝攔御駕。忽人報知於呼延贊:“今日太宗駕出行香,各官皆在內前立起居碑,將軍何以不為?”贊聞報,正不知其由,欲待披公裳迎候,恰遇聖駕來到。當御前者,卻是潘仁美,便問:“誰衝鑾駕?”從軍報道:“新歸將呼延贊也。”仁美大怒曰:“諸臣皆立起居碑,彼何得故違朝例?”喝騎尉押赴法場處斬。騎尉得令,即將贊綁縛而去。當下文武皆不敢言。
直待太宗行香已回,八王乃歸府中,經過法場,見有許多兵衛,擁一綁縛犯人,八王問曰:“今日聖上行香吉日,何故斬人?”從軍報曰:“侵早聖駕方出,適新歸將呼延贊,不省迴避,得衝駕之罪,今將處斬。”八王聽罷,大驚曰:“險些折去一棟樑也。”即近前令人解縛,帶贊回府,問其衝駕之由。贊位曰:“臣初下山,不省國例。適聖駕出幸,未立起居碑,得罪當死。若非殿下來救,命在頃刻矣。”八王憤怒,自思:“未立起居碑,此乃小節,何以竟至死罪!此必讒佞又要圖害之計。”因留贊於府中,徑入宮見太宗,奏知其事。太宗曰:“朕本不知,須頒旨赦之。”八王曰:“陛下深居禁庭,縱有冤枉,不能上達。乞降優詔,以安其心。”帝允奏,即日降下聖旨,付與八王,給贊執照。
①剗(chan,音鏟)——光著。此指馬未帶鞍。
第七回 北漢主議守河東 呼延贊力擒敵將
卻說八王領旨,歸至府中,見贊賀曰:“今請得聖旨一道,給君執證。但謹守法令,自保無虞矣。”贊拜謝而退。不想馬氏聞知夫主犯罪處斬,必拿家屬,與從人密地逃歸寨中去了。贊舉眼無親,嗟嘆不已,只得棲止寺中。
卻說河東劉鈞,聽知太宗新立,招伏太行山呼延贊為將。乃集文武商議曰:“中原宋太祖在日,以孤境為敵國。今彼新立太宗,河東之憂,其能兔乎?”丁貴奏曰:“往年因召楊令公援澤州之圍,講和而回。今軍士蓄銳有年,兵甲堅利,陛下可高枕無憂。近年之弊,多因預備不固,使敵兵長驅而來。今宜下令各邊關,嚴設堤防,勿使宋兵輕進,乃為長守之計。我逸彼勞,師費無功,自不敢正視河東矣。”劉鉤然其奏,即下令於各邊關等處去了。又於晉陽城中,深溝高壘而待。
訊息傳入汴京,太宗會群臣議徵河東之策。楊光美奏曰:“河東預備堅完,未可卒①下。陛下欲圖之,須乘彼國有隙,然後進兵,則可決其成功。”太宗沉吟未決。曹彬進曰:“以國家兵甲精銳,剪太原之孤壘,如摧枯拉朽,尚何疑焉?”帝聞彬言,意遂決。以潘仁美為北路都招討使,高懷德為正先鋒,呼延贊為副先鋒,八王為監軍,統十萬精兵,剋日御駕親征。旨命既下,潘仁美等退朝,於教場中分撥軍馬。呼延贊所部,皆以老弱者與之。高懷德進曰:“先鋒之職不輕,逢山開路,遇水安橋。今以老弱之兵付贊統領,倘誤朝廷大事,則招討罪將誰任其咎?”仁美默然良久乃曰:“老弱之兵,將付誰部下耶?”懷德曰:“所言老弱,非盡不堪用者,比斬堅入陣,則有不及。當以此軍,分統隨駕之將。前軍皆選精勇,均分與小將、呼延贊統之。”仁美無奈,只得如此。
①卒(cu,音促)——同“猝”,很快。
次日入請御駕起行。太宗以國事付太子少保趙普分理,以郭進為太原石嶺關都部署,以斷燕薊援師。太宗分遣已定,即日車駕離了汴京,望河東征進。但見:族旗閃閃,劍戟層層。不則一日,兵至懷州。忽哨軍報入第一隊中:前有伏兵攔路,不知是誰。呼延贊聽得,便引所部跑出軍前來看,卻是李建忠、耿忠、耿亮、柳雄玉、金頭馬氏一起。贊執槍下馬,立於道旁曰:“哥哥何故不守山寨,來此為何?”建忠曰:“往日馬氏回寨中報知,說汝犯罪被戮,我等抱憤多時。今聞御駕來徵河東,是以部眾擋住去路,要捉害汝之人報仇也。”贊聽罷,乃稱感八殿下相救之由。
言未畢,高懷德一軍已到,知是贊之兄弟,乃曰:“既於此相逢,事非偶然,何不奏知天子,同徵河東,以取富貴?”建忠曰:“此我等之素志也,願效命以爭先。”高懷德即傳奏太宗御前:“今有贊之兄弟八員猛將,願隨陛下徵進。”太宗大悅曰:“此一回取河東必矣。”即宜授建忠等八人為團練使之職,候平定河東回朝,領受誥命。建忠等謝恩而退。有詩為證:聖主龍飛重俊良,英雄雲集豈尋常!
干戈直指風聲肅,管取河東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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