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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史家撒路斯提烏斯(公元前86—35)所著《卡提裡那的陰謀》,16章。
'12'見《詩篇》115首12節。
'13'見《詩篇》18首13節。
'14'見《馬太福音》,25章21節。
'15'見《路加福音》,15章14節。
卷三
一
我來到了迦太基,我周圍沸騰著、振響著罪惡戀愛的鼎鑊。我還沒有愛上什麼,但渴望愛,並且由於內心的渴望,我更恨自己渴望得還不夠。我追求戀愛的物件,只想戀愛;我恨生活的平凡,恨沒有陷阱的道路;我心靈因為缺乏滋養的糧食,缺乏你、我的天主而飢渴,但我並不感覺這種飢渴,並不企求不朽的糧食,當然並非我已飽飫這種糧食;相反,我越缺乏這糧食,對此越感到無味。這正是我的心靈患著病,滿身創傷,向外流注,可憐地渴求物質的刺激,但物質如果沒有靈魂,人們也不會愛的。
愛與被愛,如果進一步能享受所愛者的肉體,那為我更是甜蜜了。我把肉慾的垢穢沾汙了友誼的清泉,把肉情的陰霾掩蓋了友誼的光輝;我雖如此醜陋,放蕩,但由於滿腹蘊藏著浮華的意念,還竭力裝點出溫文爾雅的態度。我衝向愛,甘願成為愛的俘虜。我的天主、我的慈愛,你的慈祥在我所認為甜蜜的滋味中撒上了多少苦膽。我得到了愛,我神秘地帶上了享受的桎梏,高興地戴上了苦難的枷鎖,為了擔受猜忌、懷疑、憂懼、憤恨、爭吵等燒紅的鐵鞭的鞭打。
二
我被充滿著我的悲慘生活的寫照和燃熾我慾火的爐灶一般的戲劇所攫取了。人們願意看自己不願遭遇的悲慘故事而傷心,這究竟為了什麼?一人願意從看戲引起悲痛,而這悲痛就作為他的樂趣。這豈非一種可憐的變態?一個人越不能擺脫這些情感,越容易被它感動。一人自身受苦,人們說他不幸;如果同情別人的痛苦,便說這人有惻隱之心。但對於虛構的戲劇,惻隱之心究竟是什麼?戲劇並不鼓勵觀眾幫助別人,不過引逗觀眾的傷心,觀眾越感到傷心,編劇者越能受到讚賞。如果看了歷史上的或竟是捕風捉影的悲劇而毫不動情,那就敗興出場,批評指摘,假如能感到迴腸蕩氣,便看得津津有味,自覺高興。
於此可見,人們歡喜的是眼淚和悲傷。但誰都要快樂,誰也不願受苦,卻願意同情別人的痛苦;同情必然帶來悲苦的情味。那末是否僅僅由於這一原因而甘願傷心?
這種同情心發源於友誼的清泉。但它將往何處?流向哪裡呢?為何流入沸騰油膩的瀑布中,傾瀉到浩蕩爍熱的情慾深淵中去,並且自覺自願地離棄了天上的澄明而與此同流合汙?那末是否應該屏棄同情心呢?不,有時應該愛悲痛。但是,我的靈魂啊!你該防止淫穢,在我的天主、我們祖先的天主、永受讚美歌頌的天主保護之下,你要防止淫穢的罪。
我現在並非消除了同情心,但當時我看到劇中一對戀人無恥地作樂,雖則不過是排演虛構的故事,我卻和他們同感愉快;看到他們戀愛失敗,我亦覺得悽惶欲絕,這種或悲或喜的情味為我都是一種樂趣。而現在我哀憐那些沉湎於歡場慾海的人,過於哀憐因喪失罪惡的快樂或不幸的幸福而惘然自失的人。這才是比較真實的同情,而這種同情心不是以悲痛為樂趣。憐憫不幸的人,是愛的責任,但如果一人懷抱真摯的同情,那必然是寧願沒有憐憫別人不幸的機會。假如有不懷好意的慈悲心腸,——當然這是不可能有的——便能有這樣一個人:具有真正的同情心,而希望別人遭遇不幸,藉以顯示對這人的同情。有些悲傷果然是可以讚許的,但不應說是可以喜愛的。我的主,你熱愛靈魂,但不像我們,你是以無限純潔、無窮完美的真慈憐憫著世人的靈魂,你不受任何悲痛的侵襲。但哪一個人能如此呢?
但那時這可憐的我貪愛哀情的刺激,追求引致悲傷的機會;看到出於虛構的劇中人的不幸遭遇,扮演的角色越是使我痛哭流涕,越稱我心意,也就越能吸引我。我這一頭不幸的牲口,不耐煩你的看護,脫離了你的牧群,染上了可恥的、齷齪不堪的疥癘,這又何足為奇呢?我從此時起愛好痛苦,但又並不愛深入我內心的痛苦——因為我並不真正願意身受所看的種種——而僅僅是愛好這種耳聞的、憑空結構的、猶如抓著我浮面板的痛苦,可是一如指甲抓碎面板時那樣,這種愛好在我身上也引起了發炎、腫脹、化膿和可憎的臭腐。
這是我的生活。唉,我的天主,這可能稱為生活嗎?
三
你的慈愛始終遙遙復庇著我。我沉湎於怎樣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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