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第2/4 頁)
遊戲(1——100)(46)
“在此案發生的前一天,嚴勤學的弟弟寄來了個小包裹。小包裹內裝了什麼東西,嚴勤學沒有告訴任何人。昨天,我來清掃房間時,也沒有看到那個小包裹,說不定兇手是為了竊取小包裹,才對嚴勤學下毒手的。”院中的清潔工對潘教授說。
年邁的潘教授此刻閉目不語,靜靜地思索著,不一會兒又睜開眼睛,望著那波光粼粼的河水悠然地流淌著。這時,潘教授便與警方分析事件的真相。
“這是我照情形所作的推測,根據常識和觀察力來判斷案情,是不會相差太遠的。在案情未公佈之前,能不能叫人打撈此河,我雖有很合理的推理,但若沒有證據,兇手是不會俯首認罪的。不過,我的推理也只不過是一種假設而已。”
究竟誰是殺害嚴勤學的兇手呢?他又是怎樣作案的?
97。修女的唇膏
槍響時,小酒店裡只有小福卡一個顧客。
他剛呷了一口咖啡,就看到三個人從對面銀行裡跑出來,躥過馬路。這時,響起了槍聲。作案者跳上了一輛早已守在路邊的汽車。不一會兒,一個修女和一個司機走進了酒店。“你們倆受驚了吧?”小福卡說,“來,我請客,一人喝一杯咖啡。”兩個人謝過了他。
修女要了一杯咖啡,司機要了一杯啤酒。三個人談起了剛才的槍聲和飛過的子彈,偶爾喝一口杯子裡的飲料。這時,街上又響起了警笛聲,據說強盜被抓住了。小福卡走到前邊的大玻璃窗前看熱鬧。當他回到櫃檯邊時,那名修女和司機再次謝過他,然後走了。
酒吧招待正打算把杯子都收回去,看到小福卡轉身回來,就說:“對不起,先生,我還以為您也走了呢。”酒吧招待看了看剛剛收回去的那兩隻杯子。把一隻沒有沾上唇膏的咖啡杯子遞給小福卡,一邊說:“您說這兒怎麼會來司機?附近又沒有汽車。”
小福卡想了一下,叫起來:“噢,這兩個傢伙是剛才搶銀行的劫匪的幫兇!”說著,他就衝出酒吧去抓那兩個壞蛋。
請問,是什麼東西引起了小福卡對那名修女的懷疑?
98。失蹤的兇器
一個漆黑的夜晚,木村警官正騎著腳踏車沿著河邊的路巡邏。突然,從下游大約100米處的橋上傳來一聲槍響。木村馬上蹬車朝橋上飛奔而去。他一上橋,便看見橋當中躺著一個女人,旁邊還有一個男子,那個男子見有人來,拔腿便逃。與此同時,木村聽到“撲通”一聲,像是有什麼東西掉進了河裡。
木村騎車追了上去,用車撞倒那個男子,給他戴上了手銬,又折回躺在橋上的女人身旁。只見她左胸中了一槍,已經死了。
“這個女的是誰?”
“不知道,我一上橋就見一個女的躺在那兒了,嚇了我一跳,一定是兇手從河對岸開的槍。”
“撒謊!她是在近距離內被打中的,左胸部還有火藥黑色的焦煳痕跡,這就是證據。槍響時只有你在橋上,你就是兇手!”
“哼,你要是懷疑就搜我的身好了,看我有沒有帶槍。”那男子爭辯著。木村搜了他的身,但未發現手槍。橋上及屍體旁也未發現手槍。這是座吊橋,長30米,寬5米,兇手在短時間內是無法將兇器藏到什麼地方去的。
“那是扔到河裡了嗎?剛才我聽到了水聲。”
“那是剛才你追我時,我的木屐帶子斷了,沒法逃跑,就將它扔到河裡了,不信你瞧!”那男子抬起左腳,笑著說。
果然左腳是光著的,只有右腳穿著木屐,是一種闊邊的大木屐。木村無奈,只好先將男子作為嫌疑人帶進附近的警局,並用電話向總署通報了情況。刑警立即趕了過來,對現場進行了勘察取證,並於翌日清晨,以橋為中心,在河的上游和下游各100米的範圍內進行了搜查。
河深米左右,水流也並不急,所以槍若扔到了河裡,流不了多遠就會沉到河底。然而,儘管連電動探測器都用上了,警方也將搜查範圍的河底徹底地找了一遍,但始終沒有發現手槍的蹤跡。
然而石蠟測驗結果表明,被當做嫌疑人的男子確實使用過手槍。他的右手沾有火藥的微粒,是手槍射擊後,火藥的殘渣變成細小的顆粒沾在手上的。另外,據屍體內取出的彈頭推定,兇器是把雙口徑的小型手槍。
那麼,兇手在橋上開槍打死女子後,究竟將手槍藏到哪裡去了呢?
偵探推理遊戲(1——100)(47)
99。 黑塔旅館的電話
N國正在緝拿一夥在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