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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議在蘇格蘭和威爾士直接選舉議會的白皮書於11月出臺。但影子內閣對此應如何反應,意見極不相同。在準備1976年1月進行的關於白皮書的辯論時,艾歷克·布坎南一史密斯和伊恩、吉爾摩要求在我們的修正案文字中提及保守黨對蘇格蘭議會的承諾,而反對“權力下放”的人則爭論說,如果我們不再重述這個承諾,工黨內反對“權力下放”的人的棄權可能會使我們勝利。我暫時聽從了艾歷克·布坎甫—史密斯的意見。
爭論在1976年繼續進行。朱利安·艾默裡和莫里斯·麥克米倫顯示出他們是保守黨陣營反對“權力下放”的有力領袖。威利設計出一項希望全黨能團結在其周圍的方案,5月份在琅思召開的蘇格蘭黨會議上我使用了該方案。我們重申對直接選舉蘇格蘭議會的支援但又表明我們反對任何以政府提出的白皮書為基礎的計劃。為了加重語氣,我補充道:“我不能支援這樣一個蘇格蘭議會,我們誰也不能支援成立這樣一個議會——如果我們認為它可能使聯合王國陷入危險境地的話。”在珀思的這場演說聽眾反響良好,但它顯然解決不了黨內糾紛。
我開始堅定我們的反對派立場,在11月份,當該法案公佈時,我與二位憲法律師——伯明翰的揚德里教授——共進晚餐,討論其中的細節。我也見了憲法學者內維爾·約翰遜多次。我聽得越多,越仔細地閱讀這項法案,就越覺得它對聯合王國是危險的。它帶來的是官僚主義和無休止的爭吵,而指望它能撫慰那些想要獨立的蘇格蘭人則越來越不可能了。再者,1976年11月我黨私下進行的一次民意測驗結果證實了我對“權力下放”問題對選舉結果可能產生的影響的懷疑。蘇格蘭人的意見四分五裂:政府的“權力下放”計劃只獲得了22%的支援——比我們黨的主張所獲支援(26%)少,甚至比“不進行任何變革”(23%)都少。只有14%的人贊成獨立。一項深遠的憲法變革需要比這多得多的公眾支援。
在1976年11—12月問,該法案即將在議會進行二讀(辯論是否採納該法案)。影子內閣為此進行了4次辯論,討論是否要發出一個要求保守黨議員出席議會辯論的緊急通知來投票反對這項法案。我們的態度再也不能不明朗了。不僅我們後座議員中的絕大多數,影子內閣的部長們也大都不贊成“權力下放”,至少不贊成任何與“白皮書”觀點類似的做法。但在“權力下放”的支持者中有一種根深蒂固的信條:他們認為這是唯一阻止蘇格蘭獨立的辦法,甚至一些極不喜歡“權力下放”措施的人也行事謹慎,惟恐給人以反蘇格蘭或超越了蘇格蘭保守黨領袖的印象。但直到最後,在一場12月2日星期四凌晨結束的馬拉松式長會上,我們決定——有很注目的少數人持異議,包括艾歷克·布坎南—史密斯一發出要求保守黨議員出席議會辯論的緊急通知來投票反對這項議案。
我根本就不幻想我們這麼做會沒有人辭職抗議。我想把辭職數量降到最少,但同時也不削弱對“權力下放”的攻擊力度。影子內閣會議後那天上午,馬爾科姆·裡弗坎德、喬治·揚格、約翰·科裡、赫克託·芒羅、哈米斯·格雷和拉塞爾·費爾格里夫(蘇格蘭黨主席)來見我,說應該給艾歷克·布坎南—史密斯特許,讓其在投票中棄權,否則他們6人就都從前座議員位置上辭職。對此我不同意。讓我生氣的是第二天早晨的《金融時報》登出了這次談話內容。代表黨內左翼的“”保守黨改革小組“——當它成立的時候,我曾以假設的無知口吻寫信給它的發起人之一羅伯特·卡爾,間他們到底想”改革“什麼——他們把我們描述成”下定決心在蘇格蘭選舉中自殺“。後座議員們的態度則不同。當那天晚上在1922年委員會宣佈發出緊急通知的決定時,人們大聲歡呼。當然,當特德·希思4天后在格拉斯哥突然宣佈說他自己不會投票反對這項法案時,我也並不感到吃驚。艾歷克·布坎南—史密斯適時地辭去了他的影子內閣蘇格蘭事務大臣一職,同時辭職的還有馬爾科姆·裡夫坎德。4名其他前座議員也想離開,但我拒絕了他們的辭呈,甚至允許他們當中的一個人在辯論中與我們唱反調並且投了政府一票。沒有任何政黨領袖能比我更寬容。為填補艾歷克·布坎甫一史密斯留下的空缺,我把特迪·泰勒從貿易部調來做影子內閣的蘇格蘭事務大臣,他的強烈的愛國之情和穩健早就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當你知道這場辯論,甚至很可能是這次投票,將暴露出自己一方的分歧時,而且你還不得不作為前座議員發言,這真是令人氣餒的事。但我在12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