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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甚至在西貢和海軍陸戰隊的防線以內也是如此);在農村地區,夜裡幾乎成了敵人的天下。
轟炸北越的霹靂計劃既未對滲透活動造成重大打擊,也未摧毀河內的意志。情報部門的人都承認這些是事實。
從(為民心民意而戰的)這場重要戰爭的角度來講,我們的境況沒有好轉,某些方面甚至有所惡化。這場重要戰爭必須由越南人自己去打贏。我們從一開始就知道這一點。但是令人沮喪的是,正如一九六一、一九六三和一九六五年的情況一樣,我們沒有好辦法訓練和鼓勵他們採取富有成效的行動。
面對這種不幸的局面,我們應該做什麼呢?我找不到“好的”答案,所以無法回答。我只能建議總統長時間保持美國的軍事壓力,同時謀求談判。我希望這些努力能阻止對方靜等我方退出,避免沒完沒了地增派美軍,避免發生大規模戰爭的風險,增大透過持續施加壓力實現和解的可能性。
無論我的希望如何,我都認為“預期戰爭在未來兩年中獲得令人滿意的結局是不可取的。大規模的軍事行動或者談判也許都做不到這一點。雖然我們應該繼續在上述兩個方面努力,謀求在短期內解決問題,但我們也應認識到,成功僅僅是一種可能性,而不具有必然性。”
這是個嚴肅而令人痛苦的方案,但當時我想不出更好的辦法。
副國務卿尼古拉斯·卡曾巴赫的看法與我大體相同。尼古拉斯·卡曾巴赫原是司法部長,由於總統不滿意迪安·臘斯克對國務院的管理工作,就把尼克調到國務院。中央情報局認為我對形勢的評估“全面、深刻,符合我們(中央情報局)的判斷”。參謀長聯席會議則不以為然。《五角大樓檔案彙編》說參謀長們的反應“像預料的那樣迅速而強烈”,這是對他們的情緒的真實寫照。他們對下列內容均表示堅決反對:我對軍事形勢的評估;我提出的穩定美軍人數的建議;我提出的想方設法謀求談判的同時在南越全力推行安民計劃和政治上自我管理的計劃的建議。他們的反應十分強烈,要求我把他們的觀點轉告總統,我照辦了。
我與參謀長們之間的分歧雖然不是秘密,但也未完全公開化。原因何在呢?因為大多數人希望避免衝突。他們更喜歡巧妙地傳遞不同意見而不願正面提出來。我想林登·B·約翰遜也和其他總統一樣,不希望他的左膀右臂發生分裂,特別是在戰爭時期。所以他把我們的意見分歧壓了下來。這是個富有人情味的舉措,但我現在後悔他、迪安·臘斯克和我沒有正視我們之間以及我們與參謀長們之間的這些意見分歧,並進行坦率而深入的爭論。
分歧和矛盾繼續發展,甚至蔓延到個人之間。十二月,小亨利·卡伯特·洛奇對總統說他預期“在一九六七年會取得突出的軍事成就”和政治局勢的改善,但他又說:“結束戰爭也許得五年時間。”一九六七年二月初訪問西貢之後,厄爾·G·“巴斯”·惠勒報告說:“越共和北越軍隊絕無希望在南越獲得軍事勝利”。然而不到六個星期,即一九六七年三月十八日,威廉·威斯特摩蘭就提出瞭如下要求:增派二十萬軍隊(這將使軍隊總數從四十七萬增至六十七萬);把地面行動範圍擴大到寮國和柬埔寨境內;對北越進行規模更大的轟炸和破壞;考慮水陸並進入侵非軍事區以北地區。這意味著要動用預備役人員,把直接參戰的軍隊增加到五十萬,每年再增加一百億美元軍費開支——在國防部每年大約七百一十億美元的軍費預算中已有二百五十億美元直接用於東南亞地區。
四月二十七日,我們在白宮討論了上述建議。威廉·威斯特摩蘭在他的回憶錄中說我“強迫”他做如下估計:在美軍增加二十萬人、增加十萬人或保持四十七萬人不變的情況下,“完成我們的使命”分別需要多長時間。他最後說分別需要二年、三年和五年時間。會上,總統曾問他:“我們增派軍隊時敵人不也能增加軍隊嗎?果真如此,何時能了結呢?”
在這次會議上厄爾·G·“巴斯”·惠勒指出:“轟炸行動即將達到這樣一個階段:除港口之外,所有有價值的固定目標都已受到我們的轟炸。”與此相適應,我在一九六七年五月二日的週二午餐會上建議總統不僅要拒絕參謀長們提出的擴大轟炸規模的要求(摧毀剩餘的電力設施的要求除外),而且要把轟炸行動侷限在北緯二十度線以南地區(河內和海防以南的“柄狀狹長區域”,大多數軍隊和物資經此區域流向南方)。
我理解並同情軍方人士對於削弱對敵人的懲罰的潛在擔憂,但我的建議依據的是以下幾個因素:四月二十七日厄爾·G·“巴斯”·惠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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