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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在戰火紛飛的中國實現內部團結並擴大進步影響,她始終不懈地努力。在到香港的最初一兩年中,她工作的中心是加強當時正在出現的積極的、建設性的發展趨勢。特別是她對國民黨於1938年春在武漢召開臨時代表大會所透過的、統一戰線導向的《抗戰建國綱領》,表示堅決支援。她在4月間同何香凝聯名發表致國民黨領導的公開信,認為這個綱領須付諸實施,而不應只停留在紙面上。她們都是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並且始終如一地主張國共合作(雖然幾乎長期處於孤立狀態)。她們沒有實權,但受到公眾尊敬。在這封信中,她們就國民黨對國家和人民的責任,提出七點建議:“一、重振黨紀,嚴厲制裁一切偷生怕死、貪汙舞弊、欺民枉法之負責黨員……;二、尊重民意,實現民權,徹底取消一切有形或無形壓制民意、妨礙民權之法令;三、……停止任何方式之黨派鬥爭,務使全國人民一致精誠團結;四、時刻不忘當前民族國家之恥辱,勝困不驕,敗亦不餒,貫徹抗戰建國之目的,切勿中途易轍。凡稍得勝利,即妄冀和平、實為屈辱之主張,尤應堅決反對,勿使我民族國家,重蹈萬劫不復之地;五、嚴防敵寇陰謀,勿中其一切挑撥利誘之伎倆,務使其不戰亦能滅亡中國之毒計無從實現;六、嚴厲執行褫奪從事傀儡漢奸者之公民權,沒收其全部財產,如身為黨政負責人員,尤應加以嚴峻之刑律……;七、勿忘全國同胞在被佔區域及作戰區域……種種慘痛……黨政當局貴能犧牲少數人之安榮利祿,而以解除全國人民生活苦痛為前提……救濟難民、撫慰流亡、優恤陣亡將士家屬及死難同胞、取消與禁止一切苛捐雜稅及高利貸,斟酌情形豁免賦稅,或減低租稅等等,當努力實行,務使全國同胞樂於追隨吾黨,抗戰到底。”①
①公開信1938年4月14日在香港發表,4月17日漢口《新華日報》(中共的報紙)轉載。轉引自尚明軒等編著《宋慶齡年譜》,第109—110頁,參閱《雙清文集》下卷,第261—263頁。
對戰時逃避兵役的人和逃亡的人,宋慶齡是毫不同情的。她在6月2日致函廣東省政府主席吳鐵城,提出應制止民眾逃入香港(婦孺老弱除外)。年輕力壯者和富裕者大批出亡會降低海外對中國的尊敬。應訓練更多壯丁參戰、改善防空裝置、照顧難民生活。
她對投降主義的心態和陰謀感到十分憤怒和厭惡。1938年5月25日給紐西蘭籍同事傑姆斯·貝特蘭的信中,她譴責了中國的投降主義並聯絡到歐洲的情況:
“那些失敗主義者又在嚷嚷和平了。但在我心裡毫無疑問:我們——人民——將抵抗到底。希特勒已下令召回所有德國軍事顧問(他們過去幫助國民黨打中國紅軍,後來有一個短時期幫助打日本,現在日本又成了納粹德國的盟友)。他們全都不願意回去。希特勒還沒有意識到他正在幹一件什麼樣的蠢事……把那些有問題的人和那些間諜從我們中間清除出去之後,我們會戰鬥得更好。”①
①宋慶齡1938年5月25日在香港致傑姆斯·貝特蘭(在外旅行)的信。
1938年7月7日,在《抗戰的一週年》一文①裡,宋慶齡讚揚了一年來克服巨大困難而進行的嚴酷的、犧牲慘重的戰鬥,但警告說,這“不過是爭取我中華民族解放、獨立的開始”,並須警惕“國內實不乏怯於對外、勇於對內的政治家,抗戰伊始,即抱失敗主義,一聞敵人有意言和,即入出活動,恨不能立刻成為事實。……要斬斷敵寇侵略的另一隻魔手——政治誘和的陰謀”。
①最初發表於1938年7月7日武漢《新華日報》,載《宋慶齡選集》,第129——132頁。
她還說,《抗戰建國綱領》雖已公佈,還有待於實行。對人民進行政治動員和軍事訓練是必要的。同樣必要的是發動國內及華僑的富有者,籌資開發中國的西南和西北地區。“改善人民生計”、“改善政治機構”(這是她經常提到的主題)都“須立即求其實施”。政府應儘速召開“國民參政會”,“不僅聽取彼等意見,貴能迅予執行彼等……之提案,進而能改變參政會之職權,不僅為一中樞政府之諮詢機關,而為民主政治國會職權之實”。
(二)不顧日機轟炸危險,數訪廣州
宋慶齡雖以香港為基地,但並不總是住在那裡。在1938年10月廣州淪陷之前,她曾數度訪問這個城市。廣州同中國革命的歷史、同她過去的經歷,有著十分親密的聯絡,現在正受著戰爭的威脅和破壞。她的訪問是為了鼓舞抗戰意志和加強統一戰線。有一次(1938年8月份)則是專門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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