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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但我照著小溪的大致方向走去。
看到露露未點燃的第三堆篝火時,我知道自己走對了。不久我在前面看到一群大嘴雀棲息在樹上,三隻大嘴雀還迷迷糊糊地,就已命喪箭下。我回到露露堆的柴堆旁,把火點燃,也不管騰起的濃煙。“你在哪裡,加圖?”我一邊烤著大嘴雀和植物根,一邊想著。“我在這兒等著你呢。”
誰知道職業選手在哪兒?他們抑或離得太遠趕不到這裡,抑或清楚點火是吸引他們的計策……可能嗎?太害怕我了?當然,他們知道我有弓箭,加圖看到我把弓箭從格麗默的身下抽出來。但他們是不是又兩兩組合了呢?他們是否已琢磨出我炸燬補給品,之後又殺了他們的同夥?他們很可能認為這是薩里什乾的。難道不是他而非我更應為露露報仇嗎?原因是他們來自同一區,而非他對她感興趣。
狐狸臉怎麼樣?我炸燬補給品時她就在附近嗎?不,第二天早上我看到她在廢墟里大笑的時候,她好像是得到了意外的驚喜。
我猜想他們不會認為這是皮塔點起的訊號火。加圖已肯定他跟死了差不多。我突然覺得自己很想把給露露身體鋪上鮮花的事告訴皮塔,想告訴他我終於明白了他在樓頂所說的話。也許如果他贏了,可以在勝利之夜看到我,到時他們會在我們接受採訪的舞臺螢幕上播放比賽的精彩片段。勝利者會坐在貴賓席上,四周是選手的輔助人員。
可我答應露露我必須贏,為我們兩個贏。而這似乎比我對波麗姆的許諾更為重要。
我確實認為我有機會,我要贏。並非因為我手裡有弓箭,有幾次比職業選手聰明;而是在我抓著露露的手,生命一點點
流逝時,我的心境發生了變化,我決計為她報仇,讓人們永遠記住她生命已逝,只有贏了才能做到這一點,也只有贏了也才能讓人們永遠記住我。
我的目光越過鳥兒向遠處望去,希望有人出現,好用上我的弓箭,但沒人出現。也許其他選手已在別處打得不可開交。這樣也很好。自從前幾次血腥場面出現之後,電視上應該已出現許多我的專題報道,我已不在乎了。
最後,我把食物包起來,返回小溪,重新裝上水。儘管太陽剛剛下山,可我已感到無比乏累,就像今早一樣。我爬上樹,準備過夜。我腦子裡不斷回想著昨天發生的事,矛穿透了露露的身體,我的箭撕裂了那個男孩的喉嚨。我納悶為什麼還要一直想著那個男孩,之後我突然意識到,他是我殺死的第一個人……
在凱匹特,每位選手都有一個所殺選手的單子,和其他報道的資料一起作為賭徒下注的依據。我想,從理論上講,由於朝格麗默和四區的女孩投黃蜂巢,應該把她們算在我殺死的人數內。但一區的男孩是第一個我確定能殺死的人。無數的動物在我的手下喪命,但人還是第一個。我似乎聽到蓋爾說:“那能有什麼區別?”
殺人和獵殺動物發出的動作十分相似,拉弓、射箭,但結果卻大相徑庭。我殺死一個男孩,而我連他的名字都不知道。遠在某個地方,他的家人正在為他哭泣,他的朋友要讓我用鮮J衄來償還。也許他有個女朋友,相信他一定會歸還……
可當我想到露露僵直的遺體時,我毅然地把他從我的大腦裡驅除出去。至少,現在如此。
看到天空的影像,知道今天沒有發生什麼大事,沒有死亡。我在想,為把我們驅趕到一起,下一次災難何時降臨。如果是在今晚,我希望能先睡會兒。我捂住好耳朵,好把奏國歌時帶來的緊張情緒緩解一下,接著我聽到大喇叭的聲音,我警覺地坐了起來,看著下面發生什麼。
大多數時候,競技場內的選手和外界聯絡的唯一方式就是夜間可怕的喇叭聲,但有時喇叭響完會宣佈一些通知。通常是通知大家去參加盛宴。在食物極其短缺的時候,大賽組織者會通知大家到一些諸如宙斯之角那樣都熟知的地方,邀請選手大吃一頓,作為刺激他們繼續搏殺的手段。但也有時只有一塊陳麵包讓所有選手去爭搶。我不會去吃飯的,儘管這也是除掉對手的好機會。
空中傳來克勞狄斯·坦普爾史密斯的聲音,祝賀我們剩下的六個人,但他並沒有邀請我們去赴宴,卻說了些令人不解的話,他說比賽中有一些規則的變化。規則的變化!
這令人費解,因為比賽本身並無規則可言,除了在圓圈內站立不得少於六十秒,再則就是不要吃人的潛規則。新規則規定,如果同一區的兩個選手能夠成為最後的倖存者,他們可以同時成為獲勝者。克勞狄斯略停了一下,好像知道我們不能馬上理解,接著又重複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