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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進取,怯者可使守城,貪者可使捍禦,廉者可使牧民。向使叔齊守於西河,豈能濟事?吳起育民,必無成功。若使吳起而不重用,則西河之功廢。今之文武,亦復如此。取其搏噬之用,不能得不重更任,彼亦非為朝廷為之傅翼。卿以朝廷為悖,乃自甘之,當思致悖所以。卿雲“宜導之以節儉”。又云“至治者必以淳素為先”。此言大善。夫子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朕絕房室三十餘年,無有淫佚。朕頗自計,不與女人同屋而寢,亦三十餘年。至於居處不過一床之地,雕飾之物不入於宮,此亦人所共知。受生不飲酒,受生不好音聲,所以朝中曲宴,未嘗奏樂,此群賢之所觀見。朕三更出理事,隨事多少,事少或中前得竟,或事多至日昃方得就食。日常一食,若晝若夜,無有定時。疾苦之日,或亦再食。昔要腹過於十圍,今之瘦削裁二尺餘,舊帶猶存,非為妄說。為誰為之?救物故也。《書》曰:“股肱惟人,良臣惟聖。”向使朕有股肱,故可得中主。今乃不免居九品之下,“不令而行”,徒虛言耳。卿今慊言,便罔知所答。
卿又云“百司莫不奏事,詭競求進”。此又是誰?何者復是詭事?今不使外人呈事,於義可否?無人廢職,職可廢乎?職廢則人亂,人亂則國安乎?以咽廢飧,此之謂也。若斷呈事,誰屍其任?專委之人,云何可得?是故古人云:“專聽生奸,獨任成亂。”猶二世之委趙高,元后之付王莽。呼鹿為馬,卒有閻樂望夷之禍,王莽亦終移漢鼎。
卿雲“吹毛求疵”,復是何人所吹之疵?“擘肌分理”,復是何人乎?事及“深刻”“繩逐”,並復是誰?又云“治、署、邸、肆”,何者宜除?何者宜省?“國容戎備”,何者宜省?何者未須?“四方屯傳”,何者無益?何者妨民?何處興造而是役民?何處費財而是非急?若為“討召”?若為“徵賦”?朝廷從來無有此事,靜息之方復何者?宜各出其事,具以奏聞。
卿雲“若不及於時大息其民,事至方圖,知無及也”。如卿此言,即時便是大役其民,是何處所?卿雲“國弊民疲”,誠如卿言,終須出其事,不得空作漫語。夫能言之,必能行之。富國強兵之術,急民省役之宜,號令遠近之法,並宜具列。若不具列,則是欺罔朝廷,空示頰舌。凡人有為,先須內省,惟無瑕者,可以戮人。卿不得歷詆內外,而不極言其事。佇聞重奏,當復省覽,付之尚書,班下海內,庶亂羊永除,害馬長息,惟新之美,復見今日。
琛奉敕,但謝過而已,不敢復有指斥。
久之,遷太府卿。太清二年,遷雲騎將軍、中軍宣城王長史。侯景舉兵襲京師,王移入臺內,留琛與司馬楊曒守東府。賊尋攻陷城,放兵殺害,琛被槍未至死,賊求得之,轝至闕下,求見僕射王克、領軍硃異,勸開城納賊。克等讓之,涕泣而止,賊復轝送莊嚴寺療治之。明年,臺城不守,琛逃歸鄉里。其年冬,賊進寇會稽,復執琛送出都,以為金紫光祿大夫。後遇疾卒,年六十九。
琛所撰《三禮講疏》、《五經滯義》及諸儀法,凡百餘篇。
子詡,太清初,自儀同西昌侯掾,出為巴山太守,在郡遇亂卒。
陳吏部尚書姚察雲:夏侯勝有言曰:“士患不明經術;經術明,取青紫如拾地芥耳。”硃異、賀琛並起微賤,以經術逢時,致於貴顯,符其言矣。而異遂徼寵幸,任事居權,不能以道佐君,苟取容媚。及延寇敗國,實異之由。禍難既彰,不明其罪,至於身死,寵贈猶殊。罰既弗加,賞亦斯濫,失於勸沮,何以為國?君子是以知太清之亂,能無及是乎。
列傳第三十三 元法僧 元樹 元願達 王神念楊華 羊侃子鵾 羊鴉仁
元法僧,魏氏之支屬也。其始祖道武帝。父鍾葵,江陽王。法僧仕魏,歷光祿大夫,後為使持節、都督徐州諸軍事、徐州刺史,鎮彭城。普通五年,魏室大亂,法僧遂據鎮稱帝,誅鋤異己,立諸子為王,部署將帥,欲議匡復。既而魏亂稍定,將討法僧。法僧懼,乃遣使歸款,請為附庸,高祖許焉,授侍中、司空,封始安郡公,邑五千戶。及魏軍既逼,法僧請還朝,高祖遣中書舍人硃異迎之。既至,甚加優寵。時方事招攜,撫悅降附,賜法僧甲第女樂及金帛,前後不可勝數。法僧以在魏之日,久處疆埸之任,每因寇掠,殺戮甚多,求兵自衛,詔給甲仗百人,出入禁闥。大通二年,加冠軍將軍。中大通元年,轉車騎將軍。四年,進太尉,領金紫光祿。其年,立為東魏主,不行,仍授使持節、散騎常侍、驃騎大將軍、開府同三司之儀、郢州刺史。大同二年,徵為侍中、太尉,領軍師將軍,薨,時年八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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