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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關於變異的基本思想從最初幾行文字裡就描寫得十分清楚和準確!在一小段裡,選擇的兩種形式的輪廓已經描寫得十分清楚了!
我們可以想象在梅爾或者在芒特、施魯斯伯裡從事這種工作的達爾文。我想,無論在哪裡,達爾文都會感覺象在家裡一樣。無論在哪裡,人們都習慣了他這個“忙人”(埃瑪的話)——近來他完全在忙於撰寫許多文章來總結他環球旅行時的觀感和調查。當然,這裡沒有人妨礙他工作。的確,他離開了使他感到不適的煙霧瀰漫的倫敦來到了農村,來到了空氣新鮮的地方,好讓自己休息一下,但是如果無事可做他未必能休息好。
他已習慣於工作,而在這裡他只是“使自己”改變工作的題目罷了,可能因為撰寫地質論文的細緻工作使他有些疲倦。他暫時把這一工作擱下,但他非常喜歡思考和修改關於物種的筆記:筆記大量增加了,而且需要把蒐集的材料加以分析和整理。他深信,物種是變化的,一些物種生長出另一些物種,但又確信,這種意見會遭到強烈的反對,眼前還存在著困難。對所有這些困難也要進行分析,困難嚴重到什麼程度,本人應該相信一切,並使讀者也深信不疑。在任何情況下,他都不再相信物種是創造的和不變的。這是非常嚴肅的問題。他要寫出一本書來,不過這是一本公正誠實的書,書中將要表達自己的信念和自己所有的疑問。不過,應該想到,一貫相信創造的物種是不變的大多數博物學家,如果看到這種書是在重複拉馬克的蠢話,他們就不會閱讀完,就會把它當作一種幻想的書面拋棄……因此,應當比較明智地做事,應當從不嚇跑讀者,並使讀者能夠同意的東西開始,而任何一個只要稍微懂得一些畜牧業和植物栽培成就的人都知道,人如何開始在有力地改變著動植物,培育出大量的新品種。為什麼人能夠改變動植物而不能被自然界改變呢?首先應該說,人在培育出新品種時所使用的手段,實際上就是自然界在創造那些變成物種的族時所用的手段。如果用這樣的形式闡述進化思想,讀者也許不會拋棄這種書,並對自然界中各種形態進化的可能性和或然性感到興趣。然後就該舉出贊成和反對各種物種都起源於共同的祖先這一學說的儘可能的證據。這一論斷確定了未來的書的“提綱”,而達爾文也就匆忙地把自己的這一想法記錄下來。
一、改變家養生物的各種原理。
二、把這些原理用於野生動物的可能性,以及類似家養種族的那些動植物的野生種族可能的起源。
三、贊成和反對這一論斷(這樣的種族實際上已經產生並形成了叫作物種的東西)的證據,①他覺得提綱是好的。他逐一思考了畜牧家和植物栽培學家著作中的大量事實。他想起帶著獵狗打獵的獵人挑選最好的狗進行雜交,想起飼養馬的主人挑選最好的、賽馬時獲獎的馬做種馬……
①弗朗西斯·達爾文在父親的檔案中找到了他父親親手寫的這本書的提綱引文。
因此,不是雜交本身有什麼意義,而是為了雜交要挑選最好的具有畜牧家想發展的那種品質的種畜,這對於培育出新品種是最重要的……在許多發芽的植物當中,即使它們是出自同一果殼的種子,植物栽培學家也會把最符合他的理想的優良的植物留作種子……選擇、選種,人就是用這一手段來培育新的變種、種族或品種的。但是,為了選擇,必須從什麼東西中挑選,不僅要使好的型別的動植物能傳種接代,而且還要使壞的型別的動植物儘可能不再有後代。在這裡,他想起了不久前讀過的米勒的書,上面說:在同一時間生下來的孿生子女,在母體內很顯然是生活在同樣的環境中,受到同樣的影響,然而往往在誕生時彼此就已經有很大差別了。就是同一窩崽子,在色彩和品質方面彼此也大不相同,儘管看起來它們生活的條件完全一樣。同樣,時常用同一個果殼裡的種子,種在同樣的土壤裡,在同樣的條件下,卻會長出彼此不同的植物,而植物栽培學家就利用這種差別來選擇良種。
“變異”看樣子也是伴隨著繁殖過程而進行的,但在實踐中人卻總在利用它。
他又操起鉛筆並且開始寫生物發生變化的原因:
一、在外界環境影響下的變化(例如,靠食物和溫度而生長)。
二、由於這種環境的變化,器官鍛鍊與否所引起的變化(他在這裡想起了拉馬克)。
三、不是直接靠外部環境,而是與繁殖過程有關的變化。
與繁殖過程有關的變化並不是很早就表現出來,看樣子是與性的形成過程本身和性的因素有關,這些變化達爾文在他的理論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