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部分(第1/4 頁)
第二十章�四大股東股權錯綜複雜
賭場開張之初,霍英東對發展澳門外港、繁榮澳門信心不足,後得知新澳督並沒有被人收買,也堅定了發展澳門的信心。但娛樂公司成立之後,股權分配卻一直沒理順。霍英東說,該公司不合理,何東方面投入的錢最大,反而幾個大股東卻一分錢都不注入……
最初對繁榮澳門沒有信心
在談論澳門賭業的情況時,霍英東總是特別強調一點,他介入澳門賭業,出發點是搞一些海港工程,發展澳門新口岸,促進澳門的繁榮。他說,自介入娛樂公司後,他對開賭、發展外港、繁榮澳門仍然沒有太大的信心。
“……我們自己沒船,沒鋪,沒酒店。合約寫明是不牟利的,結果澳府每天都派監督員到賭場封箱查賬、數錢、收錢。政府執行合約很嚴格,比如私人借錢給賭場,賭場不能還;一些開支,如招待客人,給黑社會的費用,這類爛賬,政府是不認賬的,而我們還得自己投進一些錢發展外港……情況很複雜,很困難!”
“但據一知情者透露,娛樂公司執掌賭業之後,第一年就已經有了600多萬元的盈利,數額不算少。”我插話。
“是呵,是有賺,但全部都再投入賭場,或用作其它用途,如挖沙挖泥,疏通河道,股東並沒有錢分,因為合約註明是不牟利的。”霍英東說。
“聽一些人說,當時股東沒有什麼收入,葉漢一度想到賭場賭錢,把錢賺回來,有沒有這樣的事?”我問。
霍英東笑了一笑,說:“這些,我就不清楚了。”
霍英東接著說:“還有,當時澳門的治安很差,三教九流雲集澳門,搞得澳門到處都是炸彈。他們慣用的一招是,寫信寄給你,不給錢就放炸彈。傅老榕時代,他的賭場就試過一日幾個炸彈。連何賢也曾被人用手榴彈炸,崔德祺也被人用機關槍掃射……”
“當然,賭場賺錢少,股東沒錢分是小事。黑社會猖狂,我們也不怕。我們擔心的並不是這個問題。”霍英東接著解釋說,“在澳門,羅保的勢力實在是太大,有時連葡國總統都聽他的話,而他是最反對新集團到澳開賭場的。在澳門,澳督權力很大,他要你生就生,要你死就死。我們疏河道,合約規定每年至少投資100萬,8年800萬。第一年,我們已經在外港挖沙挖泥,用了300萬。娛樂公司的資本原來只有300萬,已經用盡了。當時,我懷疑澳督已經被人收買。一旦澳督真是被人收買,那我們怎樣投資都是假的,到頭來可能什麼都沒用。”
何鴻燊被澳府高官陷害�“直到有一天,發生了這樣一件事。”霍英東繼續說,“我和何鴻燊去找澳督羅必信,他剛接替馬濟時上任不久。我們一起談繁榮澳門、發展外港的計劃。正談起興頭的時候,有一個人稱‘白頭佬’的葡籍澳府高官突然闖進來。他好似是澳府裡面掌管黃金買賣和賭業的最高官員,因為他頭髮很白,所以人們給他取個綽號‘白頭佬’。
“‘白頭佬’一進來,當著我們3人的面,把1萬元港幣拿出來,放在桌面上,指著何鴻燊,對澳督說:”這1萬元是他送給我的,他要賄賂我。‘原來在這之前,為了搞好關係,新公司曾經送1萬元港幣給’白頭佬‘。可能’白頭佬‘不喜歡何鴻燊開賭,所以有意陷害他。
“當時,我很擔心,按法律,賄賂政府官員是犯法的,我擔心若澳督已被人收買,則完全有可能當場扣留、審查何鴻燊。但何鴻燊急中生智,連忙解釋說:”這1萬元不是送禮,是捐作慈善用途的。‘澳督聽完,說了一句:“大家一場誤會,算了!’這事也就不了了之。
“透過這件事,我知道澳督並沒有被一些仇視何鴻燊和娛樂公司的人收買。我想,既然澳督並不存心害我們,並沒有被人收買,那麼,即使賭場沒什麼錢賺,治安不好,我們也有信心去發展外港,繁榮澳門。從那時起,我就放手在澳門發展……
“葡國人在澳門幾百年,搞不成一個像樣的港口。他們曾經請荷蘭的公司開過新港,但最後沒做成。我們要開新港,很多人都笑我們,葡國也笑我們,說我們做不成。結果,我們有榮公司只用幾年時間,就搞成一個外港。港口是澳門的命脈,葡國人400年解決不了的問題,我們解決了。1962年,即是娛樂公司一成立,我們就成立信德船務公司,著手搞港澳海上交通。1964年,我們花了1000萬港元從外國買進第一艘水翼船馬嘉倫公主號,改名為路環號,行駛港澳之間,行程由原來的3個多小時縮為1個小時,吸引多一些香港人到澳門旅遊。
“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