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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欲廣田畜谷於揚、豫之間,使尚書郎汝南鄧艾行陳、項已東至壽春。艾以為:“昔太祖破黃巾,因為屯田,積穀許都以制四方。今三隅已定,事在淮南,每大軍出征,運兵過半,功費巨億。陳、蔡之間,土下田良,可省許昌左右諸稻田,並水東下,令淮北屯二萬人,淮南三萬人,什二分休,常有四萬人且田且守;益開河渠以增溉灌,通漕運。計除眾費,歲完五百萬斛以為軍資,六、七年間,可積三千萬斛於淮上,此則十萬之眾五年食也。以此乘吳,無不克矣。”太傅懿善之。是歲,始開廣漕渠,每東南有事,大興軍眾,泛舟而下,達於江、淮,資食有儲而無水害。
管寧卒。寧名行高潔,人望之者,邈然若不可及,即之熙熙和易。能因事導人於善,人無不化服。及卒,天下知與不知,聞之無不嗟嘆。
烈祖明皇帝下正始三年(壬戌,公元二四二年)
春,正月,漢姜維率偏軍自漢中還住涪。
吳主立其子和為太子,大赦。三月,昌邑景侯滿寵卒。秋,七月,乙酉,以領軍將軍蔣濟為太尉。
吳主遣將軍聶友、校尉陸凱將兵三萬擊儋耳、珠崖。
八月,吳主封子霸為魯王。霸,和母弟也,寵愛崇特,與和無殊。尚書僕射是儀領魯王傅,上疏諫曰:“臣竊以為魯王天挺懿德,兼資文武,當今之宜,宜鎮四方,為國籓輔。宣揚德美,廣耀威靈,乃國家之良規,海內所瞻望。且二宮宜有降殺,以正上下之序,明教化之本。”書三、四上,吳主不聽。
烈祖明皇帝下正始四年(癸亥,公元二四三年)
春,正月,帝加元服。吳諸葛恪襲六安,掩其人民而去。
夏,四月,立皇后甄氏,大赦。後,文昭皇后兄儼之孫也。
五月,朔,日有食之,既。
冬,十月,漢蔣琬自漢中還住涪,疾益甚,以漢中太守王平為前監軍、鎮北大將軍,督漢中。
十一月,漢主以尚書令費禕為大將軍、錄尚書事。
吳丞相顧雍卒。
吳諸葛恪遠遣諜人觀相徑要,欲圖壽春。太傅懿將兵入舒,欲以攻恪,吳主徙恪屯於柴桑。
步騭、硃然各上疏於吳主曰:“自蜀還者,鹹言蜀欲背盟,與魏交通,多作舟船,繕治城郭。又,蔣琬守漢中,聞司馬懿南向,不出兵乘虛以掎角之,反委漢中,還近成都。事已彰灼,無所復疑,宜為之備。”吳主答曰:“吾待蜀不薄,聘享盟誓,無所負之,何以致此!司馬懿前來入舒,旬日便退。蜀在萬里,何知緩急而便出兵乎?昔魏欲入漢川,此間始嚴,亦未舉動,會聞魏還而止,蜀寧可復以此有疑邪!人言苦不可信,朕為諸君破家保之。”
徵東將軍、都督揚、豫諸軍事王昶上言:“地有常險,守無常勢。今屯宛去襄陽三百餘里,有急不足相赴。”遂徙屯新野。
宗室曹冏上書曰:“古之王者,必建同姓以明親親,必樹異姓以明賢賢。親親之道專用,則其漸也微弱;賢賢之道偏任,則其敝也劫奪。先聖知其然也,故博求親疏而並用之,故能保其社稷,歷經長久。今魏尊尊之法雖明,親親之道未備,或任而不重,或釋而不任。臣竊惟此,寢不安席,謹撰合所聞,論其成敗曰:昔夏、商、周曆世數十,而秦二世而亡。何則?三代之君與天下共其民,故天下同其憂;秦王獨制其民,故傾危而莫救也。秦觀周之弊,以為小弱見奪,於是廢五等之爵,立郡縣之官,內無宗子以自毘輔,外無諸侯以為籓衛,譬猶芟刈股肱,獨任胸腹。觀者為之寒心,而始皇晏然自以為子孫帝王萬世之業也,豈不悖哉!故漢祖奮三尺之劍,驅烏集之眾,五年之中,遂成帝業。何則?伐深根者難為功,摧枯朽者易為力,理勢然也。漢監秦之失,封殖子弟;及諸呂擅權,圖危劉氏,而天下所以不傾動者,徒以諸侯強大,盤石膠固故也。然高祖封建,地過古制,故賈誼以為欲天下之治安,莫若眾建諸侯而少其力;文帝不從。至於孝景,猥用晁錯之計,削黜諸侯,遂有七國之患。蓋兆發高帝,釁鐘文、景,由寬之過制,急之不漸故也。所謂‘末大必折,尾大難掉’,尾同於體,猶或不從,況乎非體之尾,其可掉哉!武帝從主父之策,下推恩之令,自是之後,遂以陵夷,子孫微弱,衣食租稅,不預政事。至於哀、平,王氏秉權,假周公之事而為田常之亂,宗室王侯,或乃為之符命,頌莽恩德,豈不哀哉!由斯言之,非宗子獨忠孝於惠、文之間而叛逆於哀、平之際也,徒權輕勢弱,不能有定耳。賴光武皇帝挺不世之姿,擒王莽於已成,紹漢嗣於既絕,斯豈非宗子之力也!而曾不監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