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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季奢、王李氏、鄭發子、洪梅氏加上閩廣陳家的陳子才,五位當今大漢國的大商人,受楚風邀請,來到了皇宮花廳。
蒙元派出盧世榮,在江南肆意敲詐勒索富商,訊息傳到南方,這些商人們紛紛以身在大漢為幸,諸人心頭都存著個念頭:幸好,我是大漢公民,不是蒙元治下的四等奴隸!
入宮之前,他們就在宮門口小小的開了個碰頭會,一致表示,若皇帝有所用,就算傾家蕩產,也要報效國家!
看著一個個盡忠報國的商人,祝季奢感慨萬千,想當年蒙元南侵,賈似道搞那什麼打演算法,徽州祝家也是全力反對,並給伯顏丞相和幾位宗王送了重重的禮物,求得他們庇護,這才在宋元交替的時候保住全家性命;哪曉得最終仍不免被蒙元官吏勒索,以致全家被逮,若不是皇帝慷慨解囊,恐怕早就做了蒙古屠刀下的無頭鬼!也就是從那時候開始,他就認定了傻乎乎留在江南的富商,未來必定要被狠狠宰一刀!
本來嘛,蒙元把漢人視為豬羊,養肥了自然要殺掉吃肉。
可和漢國商人一比,當初祝家的選擇,顯得多麼自私和卑劣!不管鄭發子還是王李氏,他們隨時願意拿出全部錢財,支援皇帝的事業,支援整個民族的抗爭!
是他們學了諸子典籍,學會了忠孝仁義、精忠報國嗎?不,他們大多粗鄙不文,不像徽州祝家家學淵源,先輩中還有朱文公朱熹的母親,後代累世儒商,但恰恰是他們,比當年的祝家更能看清楚,一切錢財離開了民族、離開了國家,都會變得毫無意義,越是富裕,越是異族強盜眼中的肥肉!
或許,是新儒學的薰陶,是皇帝治下的大漢施行與以往截然不同的制度吧?祝季奢默默的想著。
商人們估計的錯了,皇帝不是要讓他們支援錢財,反而是要給他們送錢,其一,是開通臨安公開的海上貿易,和蒙元做生意,大漢的商品進入中原、華北和蒙古草原,貿易圈的擴大,帶來了更多更豐厚的商機,也給大漢的工人提供了更多的就業機會。
其二,是設立自馬六甲海峽以西所有海上貿易的壟斷商業機構。
楚風向他們解釋:“德里蘇丹國、埃及馬木留克王朝的勢力,在阿拉伯海、印度洋還很強大,大漢不能以國家名義直接出面,而漢商的無序競爭必然帶來內耗,我們需要設立這樣一個機構,對內統一管理漢商,對外出面解決貿易糾紛。”
非常好,那麼它的名目,是叫漢商業協會館,還是漢夷貿易行?
“既然統管馬六甲以西貿易,那它的管轄範圍就從印度之東開始,那麼我們就叫它——”楚風突然有狂笑的衝動,好不容易忍住了,一字一頓的道:“東印度公司。”
第384章 中央銀行和利息
東印度公司,這個在未來一百五十年間,替大漢從印度次大陸、阿拉伯半島和波斯灣地區,像抽水機一樣抽取財富的殖民機構,新鮮出爐。
楚風以王敏兒的名義,個人出資佔全部股本的百分之七十,徽州祝家、王李氏、鄭發子、洪梅氏和閩廣陳家各出資百分之六,東印度公司從表面上看,是完全符合民間貿易身份的,但是,大漢皇帝授予它特許狀,允許它在馬六甲海峽以西、埃及以東、玉龍傑赤以南的任何地方,設定貿易仲裁庭、行使領事裁判權,並授予它無限制刑事豁免權——事涉漢商的除外。
也即是說,東印度公司可以在給它劃定的經營區域內,獨立自主的簽訂條約、發動戰爭、販賣奴隸、種植鴉片,但它作為民間公司,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全責,大漢政府和軍隊,不會為它的行為背書。
“老夫以為,有大漢強盛的工業生產能力,大食、印度等處又盛產金銀寶石棉花硝石,東印度公司必將財源滾滾,”代表閩廣陳家的陳子才拱手道:“皇上替咱們找到這條賺錢的新路子,必將百年不衰。我陳家銘感五內,今後公司經營,必定以皇上馬首是瞻!”
當年率畲漢義軍死守汀州的不降將軍,已在陳淑楨嫁入漢皇宮之後,辭掉了軍職,接過了陳家族長的位置。雖說陳家出了個第二皇后、閩廣總督,還有陳吊眼這個陸軍副帥、第一師師長,外邊看起來風光無限,但內裡實在還不如其他幾家商人。
無他,殉節西湖嶽王廟的陳。文龍狀元公,是陳家長房長支,而陳淑楨又興義軍,為故宋立下汗馬功勞,這才能以出嫁之女掌族長之權。不過這也讓其他支房的人,有些兒眼紅了,待她嫁給楚風,交出家族財權的之後,各房難免存著點小心思,刻意和陳淑楨、陳吊眼保持了距離,經營上游離於大漢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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