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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了多個公益基金組織,如支援治理荒漠化的阿拉善SEE基金,支援環境保護的“生物多樣性保護基金”,支援扶助農民致富的“富平”基金以及人口福利基金會的“幸福微笑”基金等,多數基金捐款都在百萬元以上,少的也在30萬元左右,並且還繼續支援著各種公益基金的活動。
今天當社會在關注兔唇兒童的治療時,華遠的職工早在十多年前就自發捐助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生修復下巴的手術,並參加過“博愛”慈善等多種慈善捐助。凡是各級政府、街道、區縣和社會團體的捐助活動,都能看到華遠的身影,華遠在盡力為社會做出貢獻。
華遠的宗旨是“來源於社會,服務於社會”,從來沒有在第三次分配的公益活動中甘落於人後。但這不等於所有的捐助活動華遠都能參加和都有能力參加,許多捐助是有上級指示、號召和要求的,也有大量的捐助是股份公司、合資公司經董事會批准後執行的。
華遠與北京電視臺和中央電視臺也曾合作舉辦過“元旦”、“春節”、“十一”等大型文藝晚會,以豐富北京和全國人民的文化生活。另外還贊助舉辦過各種公益演出活動,以及組織職工參加各種義工活動和義務勞動等。
我可以自豪地說,華遠集團既不是納稅的侏儒,也不是社會捐助活動的矮人,不管是在區屬企業還是房地產企業,華遠都可以驕傲地站在前沿。
國有資產的公益支援除了捐款外,還有大量按政府指令由企業出錢完成的社會公益性建設,如華遠代表西城區政府為地鐵四號線股份公司承擔了股本金入資及貸款擔保等類似的工作,這也算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一部分吧。
我並不指望用我的言語扭轉網民們對華遠的看法,我只想告訴那些對華遠這個幾代領導創造的優秀企業存有誤解的網民們,正確地理解與討論什麼是企業的社會責任並不表示華遠不想承擔社會責任,而恰恰是隻有正確地理解什麼是社會責任,才能管好、辦好一個企業,才能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
不要錯誤地將企業的社會責任僅僅認為是企業應更多地承擔公益事業,過多地要求企業的捐助只能是涸澤而漁而不能囤水養魚,否則不但不會促進社會的進步與和諧,反而會製造各階層之間的敵對情緒,製造更多的社會矛盾。
企業進行更多的三次分配活動,必須要有良好的社會環境與稅收制度,而目前我國的稅收制度並不鼓勵企業從事更多的社會捐助活動。國家規定僅僅對某幾項活動或透過某幾個機構的捐助給予少量的抵稅或免稅的政策,而對大多數的公益活動捐助並不給予免稅的優惠,因此實際的企業支出還要加上應繳納的33%的企業所得稅,這同樣限制了企業的社會公益活動。
華遠並非大型的國企,但仍能為社會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我希望更多的社會成員知道,華遠在勇於承擔社會的責任的同時也從事了大量的公益事業。
關於我的故事
並不是所有人都願意把生活中不愉快的事情講給大家聽,但有時候這些故事會讓更多的人瞭解事實的真相,並且可能會對社會有所啟發,讓更多的人瞭解生活並努力追求美好的生活!
中國改革的程序中有許多過去從未出現過的事情,於是人們對對與錯的認識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如果我們仍用傳統的觀念看待改革與發展中的事物,就可能會產生誤解與疑惑,甚至可能影響自己的判斷。
當中國出現了一批開始富起來的人時,當房價讓許多城市居民望而生畏時,社會開始對房地產商產生惡感,並將髒水都潑在了房地產行業與房地產商身上,認為所有從事這一神聖的為民造福的行業的人都應被“槍斃”。
社會上曾盛傳各種不同原因的版本說“我被抓起來了”。如果我寫文章去解釋的話,會被認為是假冒的,於是就委託小潘去告訴大家,我沒被抓起來,並且活得很好! 電子書 分享網站
答覆網民的提問(5)
但仍然有大批的網民呼籲讓檢察院來查一查,他們認為房地產商只要一查就一定會查出問題來,一定會被抓起來“槍斃”。也許這是一種對房價不斷上漲不滿情緒的發洩吧。
故事一:我曾被檢察院正式宣佈逮捕過。
1985年的9月30日,正是準備“十一”放假的前一天,這一天也恰恰是陰曆的八月十五日,中國傳統的中秋節,是一個閤家團圓賞月的好日子。
當天上午區紀律檢查委員會通知我去談話,但恰好上午有個事先約好的外商談判,關於華威大廈專案的投資建設事宜,我轉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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