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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才是現實的、實惠的,在這個世界上唯 有金錢才能拯救一切……
趙麗紅就是在這種一切向錢看的拜金主義思想支配下,完全拋棄了一個做人的 最起碼的倫理道德標準;完全拋棄了一個女人的最低要求——自尊自愛。 趙麗紅徹底墮落了。
就在她被那個叫胡營的流氓詐騙犯騙奸後的第二個星期,她在哈爾濱市一家夜 總會里做了女招待,也就是人們常說的“三陪小姐”。
在當“三陪小姐”期間,趙麗紅確實初步實現了她以漂亮的臉蛋和修長、潔白 的肉體換來大把金錢的慾望。但是,她對此也付出了極大代價——肉體和精神上的 摧殘。
光顧夜總會的人,可說是五花八門,但最多的是三類人:一是手中有權的;二 是手中有錢的;三是所謂的文化人。這三種人參加夜總會娛樂也各有不同的目的和 追求,就是同一種人也有不同的娛樂方式和消費標準。手中有權的那種人,多數都 是來這裡填補精神上的空虛,也有的是為了白吃、白喝、白玩,稱“三白權人”, 其中也不乏專以尋求性刺激為樂的人,但總的來說這種人仍然是少數。手中有錢的 那種人,也並非都是來這裡高消費的。他們有節制地花錢,比如花上一、二百元點 個歌,花幾十元要瓶香檳或者破費千兒八百的買個花籃送給哪個歌星,以贏得觀眾 的一片掌聲和某個歌手的微笑;當然,有錢人中也有專門來顯富的,他們點歌、喝 酒不惜一擲千金。個別的有錢人,進夜總會就兩眼賊溜溜地物色那些有姿有色的 “三陪女郎”,夜總會散後,他們便醉醺醺地在“三陪小姐”的攙扶下鑽進汽車, 到他們需要去的地方消魂、過夜。至於那些所謂的文化人,絕大部分都是來這裡娛 樂和消遣的。雖然他們手中也有點錢,但那都是靠寫點文章掙點筆墨費或業餘兼教 得來的錢,來得都不容易,因此他們不敢、也不可能大把大把地往外掏錢…… 惡夢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惡夢醒來尋不到自己的所在位置。
五
趙麗紅到夜總會“上班”後,很快就“總結”出一套“經驗”,她把 目光死死盯住那些既有錢,又肯出錢,而且又好色的人物身上。她從未撲 空過。其中給她印象最深的有兩個……
趙麗紅到夜總會“上班”後,很快就“總結”和摸索出一套“經驗”來,她把 目光瞄準那些既有錢、又肯出錢而且又好色的人物身上,而且從來沒撲過空。她在 夜總會當“三陪小姐”一年多的時間裡,陪了不少色鬼,但給她印象最深的有兩個: 有一天晚上,老闆安排她去陪一個年輕的“局長”。她來到5號包廂,只見裡面 坐著一位三十六、七歲的男人。此人確實年輕、瀟灑、彬彬有禮,見她進來後,忙 站起來說:“您好,小姐,我是從佳木斯來哈爾濱出差的,在佳市×××區工商局 工作。本人姓許,因為這幾天工作太忙、太累,想到這裡放鬆一下,非常感謝您能 陪我聊天、跳個舞……”
麗紅因為已經有了被那個所謂的從F省來的“銷售代理商”所欺騙的教訓,故根 本就不相信眼前這位年輕人是什麼“局長”,所以,不管那個“局長”多麼殷勤, 多麼有禮貌,她始終抱著一個信念:只要你肯出錢,我就陪你,如果你想用花言巧 語哄我、騙我,不付出點大的代價就佔有我,沒門兒!於是,她也以禮還禮地說: “許先生,很高興認識您,今晚我願為您服務……”
這天晚上,那個年輕的許“局長”並沒有什麼不太禮貌的行為,只是一般地讓 她陪他跳舞、唱歌。臨結束時,他從包裡掏出500元錢塞給她,作為小費。 因為幹夜總會這行,接觸的人多,陪的人也多,十幾天過去後,趙麗紅竟把那 個年輕的“局長”給淡忘了。
有一天晚上,老闆已經安排趙麗紅去陪一個“港客”,剛進包廂,領班的就把 她叫了出來,說:“這位客人我另外安排人去陪,你到9號包廂去,那裡有人點名要 你。”
趙麗紅到了9號包箱後,一看原來是前些天來的那位年輕的許“局長”。 “您好,許先生。謝謝您還記著我……”
“趙小姐,您的歌唱得好,舞跳得也很美。前些天在您的陪同下,我度過了一 個非常美好、難忘的夜晚。不瞞您說,明天我就要啟程回佳木斯了,所以,臨行前 到這裡向您告別一下,我想,您大概不會不歡迎吧?”
“哪能呢,許先生這麼瞧得起我,我高興還來不及呢。”
憑著女性的敏感,趙麗紅知道這位年輕的“局長”執意要她來陪他意味著什麼。 那天晚上,那位許“局長”比第一次來要隨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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