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舊居(第1/2 頁)
桃紅十分心動,但她並沒有直接答應青雲的要求,反而提了個條件:“奴從前就是姑娘家裡侍候的人,自打姑娘一家離了錦東府,奴就再難找到象姑娘父母那樣的好主家了,如今雖得了知府大人姑母的差事,但也不過是做個洗衣裳的,又累又苦,工錢也不高,還被其他奴僕瞧不起。奴寧願回來侍候姑娘!聽說姑娘如今家裡也有一位長輩,但並沒有人能主持家務的,又缺少人手。奴樣樣都會些,又是舊僕,定能給姑娘分憂。”
青雲心裡是不樂意留她下來的,雖然只見了短短三面,但對方的性情她已經看出了幾分,不願給自家添麻煩,就板起臉道:“你方才在知府夫人面前可不是這麼說的,若你那時候不是上趕著要進他家做事,我還能僱你,如今他家已經僱了你,我還把你搶過來,豈不是得罪了他家?”
桃紅忙道:“知府夫人那樣的大人物,怎會為這點小事生氣?奴只說不想在他家幹了,他家也不會強留奴。”
青雲冷然道:“一個僱來的媳婦子,是去是留,自然是小事,人家在意的是面子!何況我又不是一定要僱人,沒必要為了你得罪他家。問你的事,你愛說不說,橫豎我父親在錦東府住了這麼久,總有旁人認得他,我問別人也是一樣的,還省下了一筆賞錢呢!”
桃紅見她有翻臉的跡象,頗有些意外,心想這小姑娘小時候看著只是任性嬌慣些,沒想到心這樣硬,沒有辦法,只得讓了一步:“是奴說錯了,奴這就給您引路。您家舊居離這裡極近的!”
姜鋒當年在錦東城住的地方,確實離府衙不遠,差不多是與府衙后街相隔兩個街口的位置。青雲讓餘嫂子去知府家裡捎了個話,表示要帶桃紅出去一趟,傍晚前就會回來,得到允許後,便叫林三套了車,又有曹玦明相伴,帶著桃紅往那地方去了。
據桃紅說,當年姜鋒在這裡住的時候。家裡也有十來個下人,大多數是買來的,只有幾個是僱的。其中有一家姓柳。夫妻倆帶著兩個女兒,跟姜鋒簽了五年的契約,那家的男人熟悉本地人事物,專門給姜鋒一家趕車,他老婆做的是漿洗上的活計。也在內院做些粗活。姜鋒走的時候,本來說要跟他們解約的,但那柳富林是個死腦筋,寧可留下來看屋子也不肯走,姜鋒也就由得他去了。這麼多年下來,契約早就期滿。但他們一家卻一直住在那舊宅子裡頭。在桃紅看來,他們分明就是拿忠義當藉口,白佔了人家的產業!
青雲聽了不置可否。她本身並不是姜鋒真正的女兒,甚至不是他真正的養女,姜鋒名下的財產,她並不是太執著。若是那姓柳的一家人還不錯,那就隨他們去。如果他們太過不堪,她當然也不會由得這樣的人佔住姜鋒的地方。
一行人很快就到達了目的地。那裡附近有一個熱鬧繁華的集市。做的都是綢緞、金銀、書鋪、食肆之類的買賣,街面上很是乾淨,沒有其他錦東集市裡那種常見的牛羊生意,弄得一地狼藉。附近的宅院也都很是高大整齊,乾淨漂亮,透著幾分中原地區的風格。青雲沿路看來,猜想這一帶的宅子,價格定然不菲。
然而馬車越走就越往偏僻的地方去了,最後拐進一條巷子,在巷尾處有一大片空地,上面既沒種花草也沒有樹木,就那麼白白的一片,還散亂地放了些雜物,空地的盡頭,就佇立著一座有些陳舊的宅子,大門上的紅漆都掉了,露出斑駁的木原色,門上貼的門神畫倒是有六成新,大概是今年過年時貼上去的。在宅子的兩旁,稀稀疏疏地種著幾顆歪脖子老樹,有一株的樹丫橫伸進了院牆內,把牆頭給蹭掉了一大塊。宅子的後方,是個光禿禿的土堆,十分難看。
原來當初姜鋒在這裡買屋時,錦東府還未成立,錦東城只能算是個大點兒的海濱小鎮,仍在錦城府轄下。他連同前主人的田地一併購買下來,也只花了兩百多兩。那時候,他的屋子後頭是有一座小山的,山腳下還有一大片樹林。但如今附近的土地已經被開發成了城鎮,還是錦東城最繁華的政治經濟中心,那小山的泥土被挖掉了一半,樹林也幾乎被砍光,附近的田地不知被轉了幾手,又叫人拿來蓋房蓋鋪子修馬路了,只剩下一箇舊宅子孤零零地佇立在那裡,又因為門前這片空地是宅子附帶的,旁人也沒法佔用,因此才會形成這種“周圍很繁華、獨此處荒涼”的景象。
青雲下了馬車,在宅子門前站了一站,依稀可以認出大門上房的門匾寫有“姜宅”兩個字,暗暗嘆了一聲。看來這柳家人也不是太糟糕,沒有把這座宅子當成是自己的。
桃紅上前大力敲門:“柳富林,快開門!快開門呀!你家舊主人來了!”敲了好一會兒,才傳來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