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部分(第3/4 頁)
淨的池塘裡,水上添了些浮萍,不但不破相,倒更顯得多姿多彩,更有韻味。到頭來,他們鬧過彆扭,還是和好如初,從這個角度來說,她們之間有兄妹之愛,而且愛得很深。
其實,在第五回《樂中悲》裡,已經點出了這一氣:“幸生來,英豪闊大寬宏量,從未將兒女私情略縈心上,好一似,霽月光風耀玉堂。”我覺得,在前八十回裡,湘雲的這個品格展現得非常充分,她那時還不懂得男女間的情愛,她沒有從嚴格的男女情愛角度上愛寶玉,也沒有去愛別的任何男性。她鶴勢螂形,與其說她愛女扮男裝,不如說她愛中性造型。
湘雲是賈母孃家的血肉,賈母像疼黛玉那樣疼她,那麼,怎麼不見賈母將她與寶玉婚配的跡象呢?難道你看出來了嗎?我是真看不出來。湘雲雖然父母雙亡,但是她有兩位封侯的叔父,兩位嬸子就算對她比較苛刻,但他們對她的撫養,以及安排她的出嫁,從封建宗法倫理上說,責無旁貸,也是容不得別人插手的,即使是她的祖姑,畢竟還不是親祖母,也不便於干預。當然,賈母如果真有那個想法,也可以找人去說媒求親,把她要來嫁給寶玉,但賈母確實覺得寶玉還小點,還不必馬上娶親,何況賈母眼前又有黛玉,黛玉從血緣上比湘雲更親,她已判定二玉“不是冤家不聚頭”。在這種情況下,湘雲的叔嬸可不覺得湘雲還小,他們的想法必定是,早一天把她嫁出去,早一天卸下擔子。因此,在書裡我們就看到這樣的描寫:第三十一回,她又來到榮國府,大家笑她話多,王夫人就說:“只怕如今好了,前日有人來相看,眼見有婆家了……”到第三十二回,又透過襲人說:“大姑娘,聽見前兒你大喜了!”湘雲紅了臉,吃茶不答,她沒否認,可見是真的訂了婚了。接下去,襲人還說了一段話,大意是十年前,她倆在賈母房裡西暖閣住著,晚上一起說過悄悄話,那時候湘雲並不害臊,但現在卻害臊了。十年前,那湘雲應該還是很小的一個懵懂小女孩,她說過什麼呢?周汝昌先生認為,她說過想嫁給寶哥哥的話,我覺得這不失為一種很犀利的具有穿透力的思路,但是證實起來,就比較困難。我覺得,不必坐得那麼實,但她應該是跟襲人說過,想當新娘子——小孩子過家家,女孩子想當新娘子,拿塊紅布做蓋頭學著玩,是完全可能的,我小時候,就曾和一群小男孩小女孩玩過裝新郎新娘的遊戲。總之,從書裡這些描寫看,湘雲是訂了婆家確定了丈夫的一位姑娘了。儘管她自己似乎還不是很清醒,也不去考慮以後如何,只管嘰嘰呱呱,笑一陣,說一陣,繼續過天真爛漫的優遊生活。
但是,既然訂了人家,就得嫁到那家去。那麼,湘雲究竟嫁出去沒有呢?嫁給了誰呢?回答這個問題,就不那麼容易了。特別是,第三十一回的回目,後半句是“因麒麟伏白首雙星”,這是什麼意思?讀者都知道,湘雲一直戴著個比較小的金麒麟,那應該是一隻雌麒麟;而寶玉呢,從清虛觀張道士那裡,得到了一隻比較大的、文彩輝煌的金麒麟,應該算是一隻雄的,他一直留著要給湘雲,卻不想粗心丟掉了,而偏巧又被湘雲的丫頭翠縷撿到。到第三十二回,接著寫這件事,湘雲就笑寶玉,說幸而是這個,明兒倘或把印也丟了,難道也就罷了不成?寶玉笑道,倒是丟了印平常,若丟了這個,我就該死了!不要一看見這樣的對話,就給兩個人貼意識形態的標籤,看重官印的是封建正統意識,寧丟官印不能丟麒麟的是反封建。這裡雙方都不過是打比喻,無非說明,寶玉非常重視這隻大些的金麒麟,但湘雲還給他,他也就伸手拿了,並沒送給湘雲,讓她湊成一對來佩戴或收藏。那麼,怎麼會“因麒麟伏自首雙星”呢?因為這兩隻一大一小的金麒麟,就埋伏下一對白頭髮的“雙星”。“雙星”,過去一般都是指牛郎星和織女星,也常用來代指一對戀人、一對夫婦,那麼,這裡的“雙星”難道就是指寶玉和湘雲麼?但是,一條脂硯齋批語把問題搞得更加複雜,就在第三十一回最後,這條批語說:後數十回,若蘭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綱伏線於此回中,所謂草蛇灰線,在千里之外。那麼,這“白首雙星”中的一星,也可能是若蘭,也就是第十三回,參與秦可卿喪事活動的那個衛若蘭。我在講妙玉的時候講了,雖然這個名字在前八十回正文裡只出現那麼一次,“馮紫英、陳也俊、衛若蘭等諸王孫公子”,就那麼一句話,但是,他卻是一個後數十回裡有重頭戲的角色。湘雲是嫁給他了嗎?他們白頭偕老了嗎?前面我已提到過,在第二十六回,還有一條批語說:“惜衛若蘭射圃文字迷失無稿,嘆嘆!”使有關衛若蘭和金麒麟的這個伏筆,更增加了神秘色彩。
再仔細看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