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第七章(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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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騎士?哥譚王子?
在那張完美無瑕短面具後,真的棲息著一個黑色幽靈?這是堂吉訶德嗎?荒誕的故事在我身邊發生了,我卻並不快樂。
不要讓一個人的外表影響你的判斷力,這是最重要的。感情會影響理智的。
福爾摩斯的話猶然在耳,我頹廢扔下報紙,癱坐在地上。我的身體成為裡無關緊要的附件,大腦瘋狂運轉——有些事情只要開一個頭,後面就像是被開啟大壩的堤壩,再也攔不住了。
上個月的冰球比賽小丑出來搗蛋,我記得韋恩先生就是半途離席的;蝙蝠俠經常受傷,而布魯斯叔叔聲稱他熱愛極限運動,也經常受傷;還記得有次謎語人在遊艇上準備炸遊艇時,羅賓就先到了——羅賓可是不會飛的,蝙蝠俠也從來不放他單獨面對這些瘋子,他是怎麼幹著衣服到遊艇上來的?
還是說他一開始就在遊艇上?
細節越多我越是難以否認布魯斯·韋恩就是蝙蝠俠。
一旦知道那個穿著精靈靴帶著爽朗笑聲的羅賓就是迪克,我想,雨天和迪克緊緊擁抱短韋恩先生絕不可能把他放心交給別人的。
不過我的偶像迪克,你的笑聲能收斂點嗎?上一次你和小丑拼笑都拼贏了,你這樣發展越來越邪典了啊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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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拾好自己的心情,準備繼續我的生活,至少在這場揭秘裡,我默默喜歡著的羅賓和我曾經最愛的愛豆合二為一了,這是什麼?這就是所謂的雙倍的快樂啊!
今天起,提摩西,我就是羅賓和蝙蝠俠的死忠粉了。
本來以為小學生提摩西和哥譚城市傳說的緣分就到此為止了,我就像福爾摩斯在米爾沃頓一案中保持沉默所做的一樣,他為了那位貴族夫人而沉默,我為了哥譚小姐放手。
哥譚貴族小學孩子的生活是如此有趣,騎馬射箭甚至高爾夫我們都有專門的場地去學習,而這群孩子的生活也如此無聊,早早就定好了軌道。
當我埋首書海的時候,我也有幻想過自己將來要做什麼?是和父母一樣沉迷於商業與考古嗎?不,那對孩子太冷漠了。
我想陪我的孩子一起去看馬戲,一起去遊樂園,一起討論書中的見解,最重要的是每天晚上給他一個晚安吻。
這個想法嚇我一大跳,我竟然開始想到給我的孩子什麼了,給他我從未獲得的嗎?
我想去做一個法官,或者檢察官,怎麼樣都好,我想像哈維一樣,去做一個屬於這個美麗哥譚女士的白色騎士,我將為她執劍,盡我所能。
說著討厭這群小學生嘰嘰喳喳,我又何嘗不是愛他們愛得要命?這群孩子會在我心情低落的時候湊過來用一張張笑臉和我分享他們的陽光;在傑克和珍妮特錯過我生日的時候,全班同學一個接著一個把禮物堆滿了我的課桌——當然我看見某幾位小朋友把隔壁班的禮物放在桌腳了,在此我就不點名。
這些孩子身上的光芒就像我在大都會宣傳影片上看到的那群孩子一模一樣,哥譚的孩子比大都會的孩子更好,他們不應該最後長成和哥譚那些糟糕大人一樣。
或許這是我潛意識裡就認識到,哥譚需要一個黑暗騎士將這個正在向地獄慢慢滑去的女士奮力向上託舉,她也需要一位提燈的引路人,為他們指引光明的方向。
這本來是我的全部規劃,我正為這個目標而努力著,既然那些精神病能反覆出來,我就努力去修改監獄,既然我們這個州沒有死刑,那我就去推動法律加上死刑。
我設定了科學而長遠的目標,我,提摩西·德雷克,是註定要成功的男人。
但是某一天,我覺得這個世界開始不科學起來。
先是隔壁大都會出現了一個叫做超人的傢伙。
很正常,既然我們哥譚有一個喜歡把自己cosplay成為大蝙蝠的布魯斯·韋恩,那麼大都會有人喜歡把自己cosplay成童子軍行俠仗義是很正常的事情——誰還沒有個成為英雄的夢想?在我遙遠的記憶裡,我有段時間天天擺著蘭花指,到處“咻咻”噴蜘蛛絲。
但我知道沒有頭罩也沒有緊身衣的我噴不出蜘蛛絲,也不能在玻璃牆上行走。而這個被大都會報道成“Superman”的傢伙是真的會飛!
他!會!飛!
我確定這個穿著三原色制服的怪人不是在吊威亞,是真的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