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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以來,同性愛就始終存在著,甚至4000年前的古埃及人把男性之間的性愛行為還看作是很神聖的事情,而且在當年斯巴達的軍隊中正是因為這種“同性之愛”贏得了戰爭,因為每個士兵都不願被他的“愛人”看到自己脫離隊伍或是丟下武器,他們寧可戰死也不願受這樣的恥辱,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連最差勁的懦夫也因為受到愛神的鼓舞表現出男人的勇敢,從而贏得戰爭。在福柯看來,從美學的角度來說,人是可能對男人和女人都產生慾望的,這只不過是根植在內心裡對“美”的人的慾望,而不會在乎對方的性別;我也瞭解到現在在西方認識同性戀的基本觀點是:同性戀不是犯罪和邪惡,也不是心理疾病,而只是一種屬於少數人所有的生活方式。可以說,透過對這些歷史和思想的認識讓我漸漸走出了原先的絕境。雖然我們在某些方面以常人的眼光看來是有“缺陷”的,但我們的精神世界應該是健康而完整的。
主:美國著名性學家金西曾在他的性學報告中指出,只有4%的絕對同性戀者,一般人可能就想,那麼剩下的96%就都是異性戀了吧,事實上,絕對只喜歡異性的佔50%,其餘的46%處在絕對的同性戀和絕對的異性戀之間,由此可見人的性喜好並不是我們通常所認為的非此即彼,所謂的正常和不正常是一個模糊的概念,並不是少數的就不正常。
李:我家在一個小城鎮上,我看的書並不多,聽了剛才陳大哥和主持人講的話,我真是覺得內心輕鬆了許多,如果當時我看心理醫生時,他也能這麼分析給我聽,可能我的痛苦會減輕一點。
主:那麼陳,你跟你的這位男朋友後來又如何?
陳:他應該算是雙性戀吧,我們這種關係持續了大半年的時間,後來他談了女朋友!(說到這兒,陳深深地吸了口氣,藉以平靜自己的情緒)就像每一個失戀的人一樣,有很長一段時間我沒法面對自己。工作以後,一個原先的中學女同學喜歡上我,她是一個溫柔善良的女孩,她應該得到一個真愛她的人,應該得到幸福的,可我怎麼可能給她全部的愛呢,更不可能讓她得到幸福。拖了兩年的時間,她對我始終不溫不火的態度終於失去耐心,但我心裡還是暗自慶幸的,畢竟我還沒耽擱她太久。再後來,我讀研,也算是一種逃避吧,而且隱隱覺得學校的那種環境下面可供選擇的餘地大些。我尋尋覓覓,但一無所獲,如果那時候就有你們節目,可能我也會是主持人所說的要求介紹“同好”的人之一吧,因為對我們這類人來說,你沒法光明正大去徵友,你不知道哪兒的空間是屬於你的。到了我28歲時,父母給我介紹了一個女孩,很漂亮,剛大學畢業一年多,也很單純。我沒有理由拒絕,而且那時單位福利分房,所以交往了一年多以後,在父母的堅持撮合下,我倆領了結婚證,因為還沒拿到房子,所以我們只是形式上的夫妻。記得登記後沒多久,我倆一起去上海看場演出,登記住宿時自然沒理由開兩間房。晚上洗浴後她穿著性感的內衣撲進我的懷裡,我很清楚她的意思,可我實在勉強不了自己。當時我對躺在懷裡的她冠冕堂皇地說,等到婚禮的那一夜吧。我看得出她挺失望的。我不知道是我利用了她的無知,還是反而最終成全了她的幸福,因為後來我介紹她去了一家公司,三個月後,她就提出離婚,而且很快就和那家公司的老闆結了婚,現在的她已經是兩個孩子的母親了。這一來倒好,在父母和周圍朋友的眼裡,是她不義甩了我,他們都很同情我,以為我遭受了多麼慘重的打擊,卻不知道我其實是如釋重負。從此,我扮演著一個被愛情傷害,對女人很挑剔,在一個又一個適婚女人之間輾轉的角色,直到父母親對我成婚好像都不再報太大希望。其實我常常在想,爸媽對我這種性取向有猜疑嗎,還是他們不願意相信?
主:兩位現在有男朋友或是性伴侶嗎?
李:我現在有一個性伴侶,他比我年長好多,今年五十六了,是我們鎮上的,可我並不喜歡他,只是我很難拒絕他的性要求,我和他之間是純粹的性關係。
陳:這幾年我有過幾個固定不固定的朋友,可能是生活在大城市的關係,相對小李來說更容易找到同志朋友。我喜歡去星級賓館的健身房,在那裡比較容易碰到層次比較高的以及老外,跟他們的交流會讓自己有收穫和成長。
主:在兩位看來,是身為男人更容易把性和愛分裂開來,還是身為同性戀才更容易把這兩者分開?
李:對我來說,可能是後者的因素更多。我們很難找到伴兒,所謂飢不擇食吧。但我內心深處覺得如果我始終沒有情感上的寄託,那將是可怕的。我現在就像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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