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4/4 頁)
事裡不會有任何作用,所以還是不要讓它出現。
我又解開自己鞋底的布條,纏在了那個職業殺手的鞋底。
至於陳栩鞋底的布條,我解下來之後,與那柄沒用的匕首放在一起。為了防止被人猜到陳栩的袖子被撕下來做了纏鞋的布條,我索性用匕首割開他身上的衣物,讓他赤膊躺在了地上。
最後,我把四具屍體身上的錢包都取了出來。
離開小樹林後,我把那柄匕首扔進了護城河裡。
而陳栩破碎的衣物與袖子,則被我帶回家,連同我自己那件缺少長袖的黑色長裙,還有四個人的錢包證件,一起被焚燒成了一團灰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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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小時後,我向警方報案,稱自己的丈夫陳栩失蹤了。我告訴警察,陳栩是接到老高的電話,然後離家出走的。隨後,警方調查人員告訴我,老高和他的前妻周蝶都同時失蹤了。
如果我沒猜錯,樹林裡那個被陳栩殺死的女人,應該就是周蝶。
七十二小時之後,環衛工人嗅到小樹林裡散發出來的惡臭,找到了空地上的四具屍體。
警方根據樹林裡找到的一柄菜刀,還有一根鐵棒,驗出指紋後,得出了一個結論。
應該是老高和前妻周蝶為了復婚的事,約在小樹林裡進行交談。有證據顯示,他們兩人熱戀時,就常在這片空地裡幽會。或許是因為商談得不夠順利,所以老高打電話請我的丈夫陳栩前去協助。這一點,由我的證詞,以及電信公司提供的通話記錄可以證明。
但老高和前妻還是商談得不成功,惱羞成怒的老高,摸出準備已久的菜刀,狠狠砍向了妻子的咽喉。
與此同時,兩個鞋底纏著布條的劫匪,也鬼使神差手持鐵棒出現在那片空地上。
劫匪用鐵棒襲擊了老高和陳栩,搶走錢包後,還殺人滅口。
不過,也許是因為分贓不勻,所以兩個劫匪發生了內訌。最終,一個男性劫匪死於了同夥手中的鐵棒下。後經調查摸排,這個男性劫匪名叫黑旗,終日在城郊某個酒吧裡廝混。
值得注意的是,黑旗的同夥極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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