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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歐洲,國家層次的制度不必建造於部落組織之上。
宗教也是法治起源的關鍵,它是第三部分的主題。基於宗教的法律,存在於古代以色列、印度、穆斯林的中東、基督教的西方。但唯有在西歐,獨立法律制度得到最強勁的發展,並設法轉成世俗形式,存續至今。
第四部分中,負責制政府的興起主要在歐洲,但在這一點上,歐洲各國並不齊整一致。負責制政府在英國和丹麥興起,卻沒在法國或西班牙;俄羅斯發展出專制主義,其權力與中國的旗鼓相當。社會能否把負責制強加於君主,取決於各項特殊的歷史條件,譬如倖存至現代的某些封建機構。
與世界其他地區相比,西歐的政治發展次序是高度異常的。其現代國家或資本主義興起之前,社會層次的個人主義便已出現,而且早了數個世紀;其政治權力集中於中央政府之前,法治已經存在;其負責制機構的興起,卻是因為現代中央集權國家無法擊敗或消滅舊封建機構,比如議會。
國家、法治、負責制政府的組合一旦出現,證明是高度強大和極富吸引力的,之後傳播到世界各個角落。我們必須記住,這一現象僅是歷史上的偶然。中國有強大國家,但沒有法治和負責制政府;印度有法治,現又有負責制政府,但傳統上一直缺乏強大國家;中東有國家和法治,但阿拉伯世界的大部已扔掉後者。人類社會不囿於自己的過去,可自由借用彼此的思想和制度。它們過去長得如何,幫助塑造了它們今天的面貌,但過去與現在之間不是隻有單一的路徑。
第一章 政治的必需(12)
底下無數龜
本卷的宗旨,與其說是介紹政治發展的歷史,倒不如說是分析主要政治制度出現的原因。被稱作“一連串混賬事件”的眾多歷史著作,不願意儘量提煉普遍規律和適用於其他場合的因果理論。人類學家所寫的民族誌,也沒跳出這個窠臼,雖然細緻詳盡,但仍然故意避開廣泛的概括。這肯定不是我的方法,我的比較和概括,將跨越眾多的文明社會和歷史時期。
本卷有關政治發展的整體構架,與生物進化有很多相似之處。達爾文進化論建築在差異和選擇這兩條原則上:有機體發生隨意的遺傳變化,最適應環境的,得以存活和繁殖。政治發展也是如此,政治制度也會產生變異,最適合當時自然和社會環境的,也得以存活和擴散。但生物進化和政治進化之間,又有很多重大差別。人類的制度不像基因,可得到精心的設計和選擇;它們的代代傳播憑藉文化,而不是遺傳;它們因各種心理和社會的機制,而被注入內在價值(intrinsicvalue),變得不易變革。政治發展因政治衰敗而經常逆轉,其原因就在人類制度固有的保守性。觸發制度變革的外界變化,往往遠遠超前於社會接受改革的實際意願。。buuyu。
然而,該整體構架不是預測政治發展的理論。依我看,要找到政治變化的精簡理論,就像經濟學家所謂的經濟增長理論,根本是不可能的。'26'促使政治制度發展的因素既繁多又複雜,經常依賴於偶然或伴生事件。即使引證出某種發展的原因,卻發現其本身仍有先決條件,這樣的溯源迴歸是永無止盡的。
讓我們舉例說明。有一條政治發展的著名理論認為,歐洲因需要發動戰爭而建立國家。'27'在現代歐洲的早期,這兩者之間的關係是大家公認的。我們將看到,它也同樣適用於古代中國。但在宣佈這是國家形成的通理之前,必須回答下列難題:為什麼某些地區,儘管歷經長期戰爭,卻一直沒能發展國家制度(美拉尼西亞)?為什麼在另外地區,戰爭似乎反而削弱了國家制度(拉丁美洲)?為什麼某些地區,其衝突水平低於其他地區(印度與中國相比)?要回答這些問題,就要把原因推向其他因素,例如人口密度、自然地理、技術、宗教。戰爭發生於人口密集、交通方便(平原或大草原)、擁有相應技術(馬匹)的地區,與發生於人口稀少、深山老林、全是沙漠的地區相比,會發揮截然不同的政治影響。戰爭促使國家形成的理論,涉及更多更深的問題,譬如,為何某種戰爭僅爆發於某種地區。
我想在本卷推介一種中間理論,既避免高度抽象(經濟學家的惡習),又躲開鉅細無遺(歷史學家和人類學家的問題)。我希望重新拾起已被遺忘的19世紀曆史社會學或比較人類學的傳統。我不想一開始就向普通讀者推介龐大的理論構架。在介紹歷史的章節中,我會觸及各種理論,但對政治發展的抽象討論(包括基本概念的定義),我會保留至最後三章(第28—30章)。這包括政治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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