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第2/4 頁)
動了,都瞄好了。”
“好了沒?”
“一、二、三!”
“砰”的幾聲槍響,湖邊一頭雄鹿前腿彎曲,翻了個滾,踉蹌倒在地上,其他白尾鹿連忙逃走,加拿大馬鹿也亂成一團。
韓千山捂著耳朵,搖頭張張嘴,緩了會兒說道:“這霰彈槍聲音也太大了,簡直跟個小炮一樣。”
“嘿,先去看看我們的戰利品吧。”馬丁內茲站起身,笑著往前面走,忽然呆住:“怎麼還有一頭?”
“什麼?”韓千山問道。
“那裡又倒下一頭,我們運氣可真不錯!”
瓊斯踮起腳尖,往那邊看了看,嘴裡說道。
一行人趕忙往湖邊走去,雄鹿這時已經不動彈了,另外那頭歪著脖子倒在地上,血正從它腹部冒出來,眼見就要沒命。
老巴頓拿出把短匕首,背對著男孩蹲下,用力刺向這隻白尾鹿的脖子,狩獵沒問題,但不能讓它們死亡時候遭受痛苦。
低頭看了看它的傷口,回頭說道:“老闆,霰彈槍的子彈,它們剛剛站得太近了,這是你的獵物。”
“還真是東邊不亮,西邊亮了。”
“什麼意思?男孩。”
“他是在說我運氣好。”韓千山走到鹿旁邊,拍拍它脖子。
老牛仔看到韓千山的動作,張開嘴笑了笑,第一次獵殺到動物,那種又高興又難過的心情,自己也曾經經歷過。
抬頭看看四周,開口說道:“先抬回去吧,要快點把火生起來,我總覺得有些不對勁,這裡的動物從沒像今天這麼少過。”
“那就回去吧,你們三個過來幫忙。”
每隻鹿都超過90公斤,除了男孩和老巴頓,兩個人抬一隻往回走,很快到了營地。
溪邊的石頭很多,幾個人幫忙壘成一個小灶臺,這裡只有巴頓是菸民,金色的老式zippo打火機從不離身。
瓊斯向他借過來生火,點燃之後,乾草很快冒出白煙,把柴禾架上去,隨著溫度升高,漸漸變紅燃燒。
馬丁內茲砍下珊瑚一樣的鹿角,被韓宣給要去了,放進包裡帶回家收藏,至於血淋淋的鹿頭,他是沒有興趣的。
安德森脫了外套,從包裡找出小刀,開始屠宰白尾鹿,他在牧場裡經常幫忙殺羊,這種工作做起來很熟練。
長條裡脊肉很快被剝離下來,又取了只肥美的鹿腿,用水洗乾淨,找來木棍穿上,架在火堆旁翻滾。
入冬前的鹿肉很肥美,等表皮變黑時候,金黃油脂不斷從裡面冒出來,松樹枝加針葉燻烤,空氣裡瀰漫著烤肉味和松木的香氣。
安德森去年和摩根銀行的那個女秘書,謝麗爾女士訂婚了。
結婚的日子還沒確定,不過已經住在一起,兩個人工資都很高,在大瀑布城市郊買了房子,平時都是謝麗爾住在那裡。
所以他會做飯,雖然不知道好不好吃,至少他還帶了調料和塑膠餐具,連巴頓這個老獵手都沒記得這件事。
韓宣父子倆吃東西是頂尖的好手,要說自己去,那就只有在一旁搗亂的份了,靜靜坐著,等待開飯就好。
“我猜安德森以後一定會留在家裡帶孩子,瞧瞧這認真模樣。”
安德森聽到回過頭,狠狠說著:“瓊斯,有本事就別吃!”
“你又沒打到獵物,不吃的也應該是你才對。”馬丁幫腔道,對安德森擠擠眼睛,調笑:“我會去幫你泡奶粉,都用雪山牧場生產的,絕對是最好的。”
“該死的,你們這是嫉妒我有廚師的天賦!”
閒聊時間過的很快,半個多小時之後,安德森洗乾淨刀子,將裡幾公斤的脊肉切成小塊,撒上各種調料,不一會兒就被吃完了。
“天啊,太好吃了,再給我來點吧,安德森。”
肉剛下肚,馬丁內茲又眼巴巴看著火堆,上面的鹿腿太大,現在裡面還沒熟,不過也快了。
天空中傳來聲響,還沒看見是什麼男孩就察覺到了,嘴裡喊著:“bbq?”
確實是一隻鳥,不過不是bbq。
看到這隻紅綠金剛鸚鵡,韓宣咧嘴笑起來,他想到了格羅佛警探說過的話。
果然,很快另一隻鸚鵡也飛過來,落在他身邊,邁著內八字走來走去,這傻頭傻腦模樣,不是bbq是誰。
韓宣把它抱起來,放在胳膊上,又對著紅綠金剛鸚鵡伸出手,bbq的伴侶在天上轉了圈,終於還是落在男孩肩膀上。
“你是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