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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某老爸揹負上嚴重的自責,以及尿床的罪名~~~~~
中間的部分有肉…肉大餐(挑眉,再挑眉,我是好人吧~~~),我不敢貼了,剩下的大部分請大家移駕到根據地看吧(不知道地方的親,請參詳作品相關裡的“附加閱讀根據地”那章,地址和敲門磚在裡面)~~~~~望天,清淚兩行~~河蟹真要命~~~~
那些人…那些事
極刑之配角
故事到現在,並沒有敘述林泉的結局,並不是伯爵寫文把他寫忘記了,他的結局,就是方明給他的一種極刑———遺忘。
……
下面,是以林泉的身份做的自白。
從來不知道,原來懸浮大陸人的身體會這麼長壽。
距離那個人離開之後,似乎……已經過了一百多年了吧?
日子過得似乎很快又似乎很慢,快到我幾乎都記不清今夕是何年,慢到我總是覺得往事一如昨天近在眼前。
肯德基裡,那個腦袋大大眼睛大大的瘦弱小孩挺難看,小臉帶著諂媚又囂張的神色,迫不及待地擠到我身邊拉住我的手,說他喜歡我。
那一刻,覺得很厭惡,很心煩,想揍他……可是眼神瞟到他細瘦的脖子和身體,卻彷彿被刺痛了一樣,下不去手,真怕一動手就會掐斷了他的小身子。
心軟,是的,心軟。
他被他父親帶走,接著沒幾天,我的父親就莫名地被排擠失去了工作,沒有了經濟來源。
父親去找新工作,一次次碰壁,一次次讓母親失望……最終,母親在某個下午一去不回,永遠地離開了我的生活。
天倫之樂,一朝成空;事已至此,什麼都清楚了———一個早上,父親拉著我的手走進了方家,這麼一住,就再也沒有離開過。
方家,只能用一句話來形容———帝王之名,實至名歸。
身為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亞洲商業帝王方錦弦,就為了自己寶貝兒子一時興趣,就輕易地決定了我們父子的命運,這,就是人上人和普通人的區別。
進入方家第一個夜晚,躺在方家為僕人準備的宅子裡,怎麼都睡不著。
這個僕人歇息的宅子,已經是普通人終其一生也無法得到的豪宅了……可,這到底不是我的家。
雖然我知道,來到方家,即使只是個下人身份,也已經是人上人……可是,這錦衣玉食人上人的生活,卻要用尊嚴來換取。
尊嚴是什麼?當時八歲的我儘管不明白這個問題,但起碼當時的我也知道————在今天之前,就算身為平民百姓,但起碼,我不必對誰奴顏屈膝。
可是從今天開始,我要對著一個氣勢逼人的男人叫老爺,對著一個冷若冰霜的女人叫夫人,管那個在肯德基裡抓著我不放的六歲瘦小丑八怪叫少爺。
這個大腦袋大眼睛的小怪物……我這一生都將成為他的附屬品,他的———玩具。
怨恨的情緒像狂風一樣呼嘯著,怒火難平,難以安睡……可是這時候,偏偏那小怪物自投羅網來了!
“你也睡不著啊?”
他抽乾視窗爬進來,眨巴著尖削小臉上大得離譜的眼睛,舉起兩個變形金剛:“一起玩!”
接過變形金剛,毫不猶豫地砸到了他腦袋上,頓時他就尖叫一聲捂著腦袋蹲了下去,很快,滿頭是血。
其實看到血,我就後悔了。
第二天,他的頭包得嚴嚴實實,整個人活像個粽子,小臉蒼白顯得眼睛更大,雖然帶著怒氣,但更多的卻是理直氣壯的一種委屈和抱怨。
從那以後,我就多了條名為方明明的尾巴。
對他,從厭惡到心軟,從心軟到憐憫,從憐憫到憐愛,這一系列的過程,僅僅是一個月的時間裡發生的而已。
這小怪物很壞,極其頑劣,可是他又多病,萬分脆弱。
也許在他眼裡,我只是個一時心血來潮的玩具而已,可是,他面對我時那種熱切的眼神,還有他的示好,都無一不撼動著我的心。
他邪惡的時候像個小魔怪,可是他美好起來,卻單純得讓人不能不動容。
他會拉著我父親,撒著嬌叫林叔叔,帶著天真和賴皮央求父親為他做烤布丁。
他也會拉著我,抱著我,親熱地叫我泉:“泉,你真漂亮,你最漂亮了!”“泉,我最喜歡你了!”“泉,我們一起上學好不好?每天都一起。”“泉,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