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借與借到(第2/2 頁)
那三個牌友被問起李書恆的事情後,無意中拿出了借條,剛好姬昌明手底下有個人懂點法律知識。一眼看出借條的問題所在。
隨後,幾人在姬昌明的慫恿和金錢獎勵下,拿著借條來找後賬。
姬昌明的手下說的很清楚,這是借條,哪怕拿去法院。也只能說明是李書恆欠了他們的錢,放心大膽的要!
別人的話,幾個賭鬼未必會信,但姬家的人這樣說了,哪怕為了討好大人物,他們也甘願做馬前蹄。
就是,人證物證俱全,哪怕去了法院我們也不怕。你最好老老實實還錢,不然的話……
不然你能怎麼樣?打我?後果我已經告訴你了,你不信可以試試。霍不凡冷聲道。
那幾人被噎的難受,他們哪懂法律知識,卻也知道,李書恆是個書呆子。雖然平時沒怎麼聽他講過法律上的事情,但一個書呆子,知道點法律常識,好像也挺正常的?
所以,他們還真不敢動用什麼暴力手段。
這時候,霍不凡又道:還有,這張借條就算真是代表我欠了錢,你們去法院也告不贏。
怎麼可能,人家跟我們說了,這借條……
那個五大三粗的壯漢剛說一半,就被黃牙拽了下。
幾人交換的眼神,心虛的樣子,霍不凡都看在眼裡。
他心中冷笑。道:我不管別人怎麼說,但就我所知,法院支援的借條訴訟,起碼要有欠債原因,加上借到兩個字。單純一個借字。可以理解為我有這個意向,但並沒有真正借到錢,並不支援你索要欠款。知道你們文化水平低,可能不太理解這種扣字的意義,但只要找個稍微懂點商業訴訟的人一問就知道了。不過你們先想好,訴訟失敗,需要承擔訴訟費。訴訟費也不高,你們索要十萬元,那麼需要繳納索要金額的百分之二點五作為受理費,百分之一點五作為申請費,另外如果我不承認上面的字是我寫的,你們還得交幾千塊錢的司法鑑定費用。加起來也不多,七八千左右吧。
他說的言之鑿鑿,表情也很嚴肅,讓那三人聽的有點傻眼。
借和借到還有區別?
平時寫個借條,誰會注意這些,他們這些打牌的經常寫,可誰也沒真正想過是否符合法律規範。
如果霍不凡說的是真的,那麼他們就算去了法院,也白搭。
而且,還得白交七八千?
傻子才幹呢!
反正李書恆本來也沒欠他們錢,要不著就要不著唄,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幾人這樣一想,心裡也輕鬆了起來,然而不等他們喘口氣,霍不凡忽然沉聲開口:不過無論你們是否提起訴訟,我都會去法院控告你們詐騙罪。如果沒記錯的話,那天打牌的並不止我們幾個。只要我找到人證,就可以給你們定罪。哪怕定不了罪也沒關係,公安機關會因此對你們提起第二場訴訟,那就是賭博罪。你們幾個都沒有工作吧?前段時間贏的錢花完了沒有?不管花沒花完,都會有人要你們說清楚這些錢的來源。說不清楚,賭博罪成立,違法所得充公,先拘留,再罰款。不管怎麼樣,你們都不會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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