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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件事早已取代了它。
他已經找到了珍娜的下落,他終於發現她的行蹤!他再也不能阻止他去找她了。
她很可能會和他拼命,可是在殺他之前,她會注視他的眼睛。那裡面將只有一片深情和歉疚。
他將“勒馬”插回槍套,把那張綠紙塞進衣袋,閃出房門,飛奔下樓,逃離了那棟公寓。
第二十章
“那個女的名字叫普莎,總統先生,”貝弗坐在他國務院的辦公室桌上,對著電話筒報告。“瑞琴·普莎夫人。外交部四局的人。她當天晚上曾和我們的駐法使館用電話聯絡過,然後又騙大使館,派了輛無線電聯絡車,和一個行動小組,說是要去逮一名前美國情報官。她當時確實是這麼說的。”
“去逮與她會面的哈洛克?”
“她只承認我剛才講的。”
“還有呢?”
“結果那輛車子,被騙到城郊,整整繞了一晚,什麼也沒逮著。”
“那普莎又怎麼解釋?我想她後來總要被質問的吧?”
“當然,被狠狠責問過。她卻說沒碰到那個與她約好要見面的人。”
“然後呢?”
“我方人員認為她是在撒謊。”
“為什麼?”
“後來我們這邊曾分出一個人到她住的公寓去找過附近的鄰居。他打聽到那個老太婆一直到凌晨一點左右才回家。有兩三個她的鄰居都作證說,他們親眼看到她那時候才回到家。問題是,她既然沒碰到要約會的人,為什麼不打個電話告訴大使館,先叫車子回去呢?”
“有沒有問她這件事?”
“沒有,先生。我們的人要有進一步的指示之後,才能行動。駐外機構的人,通常不能去打聽駐在國政府機構中的事。”
總統遲疑了一下,才堅決的說:“請駐法大使理察森,親自打電話給普莎夫人,約她今天之內到駐法使館去;派輛車子去接她,告訴她,我想跟她在電話上,私下談一下。”
“總統先生,這——”
“照我說的做,助理國務卿先生。”
“是的,先生。”
“還有件事,貝弗?”
“請吩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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