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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害無比的幫手。
第二十七章 討好
在現代人來說,剃個頭那是無所謂的事情,但古人云,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古人對於頭髮是非常重視的,甚至,頭髮就可以代表一個人的生命,在古時候,就不是沒有過割發代死的例子。
而裹腳這個習俗流傳的更久,相傳南唐李後主的嬪妃窅娘,美麗多才,能歌善舞。
李後主專門製作了高六尺的金蓮,用珠寶綢帶纓絡裝飾,命窅娘以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臺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
窅娘跳舞跳的好,自然大受寵愛,上行下效,一些上層的婦人也開始效仿,到了北宋普及開來。不過宋、元時期裹腳之風雖然盛,但裹的並不嚴重,一些勞動婦女根本就不裹。只不過歷史也不知哪個環節出了岔子,到了明清,就要求三寸金蓮。
三寸金蓮的裹法,直接將腳給廢了,跑兩步路都喘,更別說下地勞作了。也有人笑稱,大概是明清的國力較盛,所以才敢這麼裹,宋元以前,戰爭頻繁,勞動力緊缺,哪裡敢讓婦女纏足。
言歸正傳,卻說清軍入主中原,要求剃頭髮、留辮子廢纏足,頭髮對於古人來說特別重要,自然有人反抗,但反抗者,就得抓起來坐牢,所以最後不得不剔頭。
但到了女人這兒,卻犯了難了,女人們一聽說不讓裹腳,不同意,你非不讓裹?那我就自殺!當時自殺的人太多,後來不得不廢除了這一條禁令,所以那時候有了‘男降女不降’的說法。
由此可見,中國古人的洗腦能力多麼強大,明明是有好處的事情,在畸形美的洗腦模式下,女人們反而因為不讓裹腳鬧自殺。後來更絕,連滿洲的男人也被同化了,紛紛要求自家女人跟著裹起腳來。
再到後來八國聯軍進城,清末民初,在明清兩朝積累的盛世被推翻下,在打仗打的民不聊生,而女人卻無法勞作,跑幾步路都會摔倒的情況下,孫中山才下了禁纏足的命令。
在當時的西方文化衝擊以及勞動力緊缺的社會現實下,終於沒有人纏足了。
當然,男人中也有因為辮子自殺的,司鬼劍的主人便是其中之一。按照現在的想法來看,為了個頭發就自殺,實在很傻,但在當時,卻是一種很有節氣的表現。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你剔我的頭髮,就相當於在拿鞭子抽我們的列祖列宗,這是奇恥大辱!
所以,司鬼劍的主人因為不剃頭而自刎,是非常有氣節的舉動,也是一種大孝順。
所以,司鬼劍,是一柄氣節之劍,相傳此劍劍下亡魂無數,其主又是忠節烈士,因此劍帶正氣,能司劍下群鬼而殺人,因此有‘司鬼’之說。此劍在家能鎮宅,出劍能殺鬼,只是刀鞘不知所蹤。
這看起來本就是一柄平平無奇的古劍,但加上這麼一段兒由頭,頓時就顯得神秘莫測起來。怪不得古玩店那個獨眼當時跟我說,要想賣的起價,就一定要有個由頭,古玩古玩,古物圖的就是個玩,一件死物能受人追捧,往往不是物件本身的材料做工,而是它背後的‘由頭’。
司儀講完後開始競價,第一個喊價的居然是傅楠,我大為意外,難道他竟然是衝著這把劍來的?
在傅楠之後,又有人接著競價,但傅楠非常奇怪,一般拍賣,叫價都是慢慢往上加,而姓傅的是每叫一次加十萬,顯示出了勢在必得的決心。很快,周圍的人弄清楚他的狀況,知道這人是要定了,便也沒再繼續往上加,最後以底價成交了。
等到看完最後一場拍賣,時間已經過去了兩小時,剛好到飯點。會所有提供晚飯,但來這裡的人都不缺那頓飯吃,拿了東西,就各自回家了。拍賣的錢,會所會自動打給我,因此交了單後,我就打算走人。
臨出門時,剛好和姓傅的撞上了,我原以為他會找我的茬兒,沒想到他卻是什麼也沒說,只遞給我一個陰狠的笑容,便駕著他那輛拉風的豪車走了。
我心裡一沉,這姓傅的,為了那麼點小事就找人弄殘我,今天我和他這一頓架,樑子結的不小,他家裡又是混黑道的,只怕會下殺手。
我還沒進事務所的時候,總以為生活就像新聞上一樣,被人殺害的人,總會被警察找到。但自從接觸了這一行,我才發現,這個世界上,很多失蹤的人,最後是連屍體都找不到的。
他們或被仇殺。
或被劫殺。
而行兇者手段高超,將屍體處理的好,讓人根本找不到。只要找不到屍體,就不能判定為死亡,在警察局,就只能掛在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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