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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以前理所當然是有錢人家的小姐,在有錢的時候我奶奶是出名了的好小姐,常常給大家一些恩惠,族人許多人因為沒有忘記以前受到過的恩惠,所以對我奶奶依然有三分的怕忌,我想這才是我才可以留下的只要原因。
父親希望我能如早晨的雨露;帶給大家的是甘甜而不是苦難;更希望我永遠有一顆童真的心,一生快樂,所以開始的時候讓我叫童欣,永遠如童年一般快樂,可是事實證明我的童年並不快樂,所以後來改為韓曉雨!(聽說是我漢族的養父母給我起的名字)至於是什麼意義我卻不知道,因為他們並沒有留給我問為什麼的機會就離我遠去了。
在壓力和誹語中我和家人比較幸福地生活了半年;可是周圍的人卻是大部份當我是溫疫;所以村子裡的大人們就此很少再和我家的人接近,還警告他們的孩子不可以和我哥哥和姐姐玩,更不可以到我家來。
可是就算如此;上天依然還是妒忌我能留在父母的身邊;因此在我六個月大的時候;開始和我開了第一個玩笑;讓我的一個堂兄在一個大雨天隨浪遠走。
其實真正說來和我並無多大關係;因為聽說我的堂兄當時才五歲;可是我伯母卻在大雨天還帶他外出洗衣服;然後把堂兄留在河邊自己忙活去;等到伯母記起兒子時;已經是為時已晚;連兒子的影子都不見了,最後在大家的努力下才在一里多的下河口找到了我堂兄的屍體。
可是我伯母並沒有就此作自我檢討,卻把責任推到我的身上,認為是我這個災星帶給她的兒子不幸,讓她的兒子夭折,連續一週伯父、伯母大鬧族長們;當然還不忘記不斷威脅我的父母,要求把不祥的我弄死,最起碼也要送出族外;如果不把我處理就不讓他們的兒子下葬。
族人本來就有此意;怕此女會因此而殃及無數;只是迫於沒有藉口;現在終於找到理由;所以要求父母無論如何都要送走我又或者是溺死;可是我已經是一個六個月大的孩子,已經會笑了,有哪個父母可以恨心,讓當時的我死去呢,可是此時的父母也無能為力。
在我半歲那時;在矇朧中父母把我送給送給一對無兒女的清貧的漢人老夫婦。也因此我和父母第一次經歷了生離的苦澀,可是年幼的我並不知曉父母此時的肝腸寸斷般的傷痛。聽說當時母親把我緊緊地把在懷裡,是我伯母強行從她的懷裡抱走的,在我被搶走的時候已經清醒的母親就此暈倒了。也因為這樣,讓本來已經好轉的母親病情再次加重。
作者題外話:離別的傷痛只是父母知道 。 想看書來
我被送人了
在我還沒有了解家人和父母的具體意義之前,就因為傳說被迫離開了生我的父母,幾乎是沒有懸念下被抱走的。因為我堂兄走了以後,伯母每天都往我家跑,想著把我帶走丟進河裡去,所以那幾天奶奶一直都不敢離開我半步,怕我那惡魔般的伯母會在奶奶不注意的時候把我帶走了,所以在那一個星期我的家人是在提心吊膽中度過的。然後還要著急找一個可以接受並且愛我的家庭,所以幾乎發動了所有的親戚,認識和不認識的人,都在為我的去向努力,我想應該不比皇帝找女婿差吧,最後是我奶奶的一個遠房親戚的親戚同意收留我,這一對夫婦已經將近五十歲了,一直沒有孩子,所以在瞭解我的情況後決定要抱養我,因為他們住在漢區,並沒有關於五月女孩的傳說,他們也不相信這種說法。
奶奶和父親抱著我離開了村莊,一開始我只是好奇,因為六個月大的孩子對於什麼是分離並不明白,更不瞭解此時父親和奶奶的悲痛和嘆息。所以父親抱著我走在路上的時候我一直笑得很開心,也許是因為第一次出門吧,沿途的小花小草都讓我高興。可是一到了養父母家的時候,我卻突然不笑了,不知道是不是在潛意識裡知道父母要離開我的原因,所以在父親把我交給養母的一瞬間,聽說我哭得很兇,也是在這時,讓父親幾乎是在一瞬間決定了想要把我帶回家去,所以把我緊緊的摟在懷裡轉身就往回家的路跑。
我養母跟上來說:韓老弟,你現在把孩子帶回家去不就是把孩子往老虎口裡丟嗎?你們家族的人可以放棄傳說讓孩子繼續在你們身邊活下去嗎?你這樣做會後悔的,千萬不要做傻事。
我父親好象沒有聽到一般,抱著我繼續往回走。
我養父母只好拉住我父親說:韓老弟啊,你怎麼這樣糊塗呢,如果說不是因為孩子無法在你們家繼續生活下去的話,你是不可能把孩子送給我們的,可是你現在又帶著她往回跑,你這樣做真的會讓孩子處於危險的境況的,你現在不是意志用事的時候,應該是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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