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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遇到了一處山洞,洞口有足跡,這種足跡他認識,是狼的腳印。
南風沒有避開,而是持刀靠近了洞口,他此時已具洞神修為,尋常野獸他已經不怕了。
洞裡真有一隻狼,是公狼,短暫的對峙之後,公狼退走。
“不好意思,佔了你的窩兒。”南風衝公狼揮了揮手。
這處山洞不大,裡面有一些動物的骨骼,還有半隻死兔子。
由於下雪,山中的乾草樹枝不容易尋得,好在洞前有棵大樹,樹上有個烏鴉窩,南風縱身躍起,將鳥窩拿了下來,鳥窩裡有乾草和鳥毛,可以用來生火。
有了火,便不遭罪了,南風烤乾了自己的鞋襪,又將那死兔子給烤了,不飽,又吃了些核桃,臨睡之前出去搬了幾塊青石堵住洞口,這才安心睡下。
睡醒之後,篝火還有餘燼,南風救活了它,坐在火堆旁斟酌思慮。
他離開宿州的時候曾經跟胖子有過約定,五年之後會回去找他,而今只過了一年他就被玉清宗攆了出來,胖子掛單佛光寺,摸清內情需要時間,此時趕過去為時過早。當日他被煙霄子和煙平子帶走的時候,煙平子曾經發現附近有太清高手,由此可見太清宗一直沒有放棄對他的追尋,此時趕去宿州只能住在客棧,很容易暴露行蹤,還不如留在山裡過冬,雖然清苦卻很是清淨,可以安心練氣,提高修為。
打定主意,南風起身將山洞打掃乾淨,自附近砍柴碼在洞口。又收集枯草,烤乾之後充當床鋪。這處山洞西面五里有一條小溪,可以自那裡漿洗衣服,若是運氣好,還能抓到魚。
那條被南風攆走的公狼並沒有走遠,一直自遠處窺望,但它畏懼南風,也不敢太過靠近。
大冬天的搶佔了人家的住處,南風也感覺不好意思,見公狼不走,便蹲身衝它招手,試圖誘它過來,但公狼戒心很重,並不靠近。
在山裡過活,食物是大問題,林中多有荊棘,也抓不到野兔山豬,不過南風可以夜視,山中多有禽鳥,大部分鳥類在晚上都是瞎子,南風可以躍上大樹,輕鬆捕捉。
狼在冬天捕食也很困難,見它肚子時常是癟的,南風就扔死鳥給它,起初那狼不敢吃,都是等南風走遠或者不在時再來銜走,後來慢慢熟了,南風扔鳥給它,它就過來吃掉。
獨居深山,多有孤寂,南風就有心馴它充當夥伴,扔食時越扔越近,一個月後就扔到洞口,那狼也敢來吃,晚上也不走遠,就睡在洞口的柴垛下。
又過了一月,山中到了最冷的時候,南風將公狼引進了山洞,他睡東邊,狼睡西邊,一開始狼還怕火,後來習慣了,也不怕了。
不過狼終究不是狗,狼是有野性的,不似狗,天性就臣服於人,南風與它住在一起,時刻要打起精神,只要公狼有犯上跡象,立刻給予懲戒,也不真打,好不容易養到現在,打跑了就糟了。
天冷了,鳥也少了,南風還能挖山藥木薯,但狼是吃肉的,隨著二人逐漸默契,南風便與公狼合作狩獵,他負責驅趕,公狼負責隱蔽突襲。
捕到獵物,南風先吃,然後再給那公狼,這是為了讓公狼知道誰是老大。
有了公狼的陪伴,南風自山中的日子便不至於太過無聊,但他一直不曾為公狼起名,他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會離開,不能帶著它。
南風是沒給它起名,但公狼還是找到了屬於它的名字,南風喚它都是“嘿”,於是它就認為自己叫嘿。
這段時日南風從未懈怠修行,每日大部分時間都在盤膝打坐,萬里之行始於足下,哪怕天賦不好也不能破罐子破摔,高玄修為雖然算不得什麼,卻也比洞神要厲害一些,旁的不說,至少力氣大一些,跑的更快,跳的更高。
苦修的同時,南風偶爾也會想起自己服食過的龍齒天蠶,他服食的天蠶應該是隻公蠶,有脫胎換骨之效,但那天蠶只在重傷彌留之際才會起效,除非身邊有王仲那種岐黃聖手,否則就算脫胎換骨,人也死了,沒有任何意義。
實則最穩妥的就是雌雄兩隻天蠶一起服食,重傷瀕死之際便能在起死回生的同時脫胎換骨。但龍齒天蠶極為罕見,王仲夫婦捉到得那隻倒是隻母的,但他們不可能將天蠶送給他。
眨眼又是一月,南風打算離開了,冬天馬山就要過去了,到了春天蛇蟲鼠蟻就會復甦,不宜繼續留在山裡了。
南風沒什麼行李,要走也不需要收拾,但他一拖再拖,一直沒有上路,公狼現在已經視他為同伴和首領,他若是走了,公狼會非常失落。
二月的一天,南風動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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