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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得要命。我夢見一個穿著血淋淋的中國式褂子的人追一個戴著長耳環的赤身露體的女孩子,而我又在後面追這兩個人,想用一架沒裝膠捲的照相機給他們拍照。
長眠不醒 9(1)
第二天早上天晴了,陽光燦爛,陰雲已經散盡。我醒來的時候,嘴裡好像塞著一隻駕駛汽車戴的手套。我喝了兩±咖啡,看了幾張晨報。哪一張報也沒有登載阿瑟·格溫·蓋格先生事件的報道。我正在想法弄平我被雨淋溼的外衣上的褶子,電話鈴響了起來。打電話的是地方檢察官的偵探長伯尼·奧爾斯;這次我給斯特恩伍德將軍辦事就是他牽的線。
“怎麼樣,身體好嗎?”他說。從講話的語調聽來,他的覺睡得很好,也沒有欠別人許多債。
“我昨天酒喝多了。”我說。
“嘿嘿。”他不很在意地笑了兩聲,接著又用更為隨便的、警察慣用的那種故意裝作漫不經心的語氣說,“見了斯特恩伍德將軍了嗎?”
“嗯——哼。”
“替他辦了點兒事嗎?”
“雨下得太大了。”我回答,如果這也算得上回答的話。
“這一家人好像不是出這件事就是出那件事。他們家哪個人的一輛大別克在裡多漁輪碼頭一帶掉進海里去了。”
我使勁握住聽筒,差點兒要把它攥碎了。我連呼吸也屏住了。
“一點兒不錯,”奧爾斯幸災樂禍地說,“一輛嶄新的、漂亮的別克大轎車讓沙子和海水弄得一塌糊塗……啊,我差點兒忘了,車裡還有一個人呢。”
我慢慢地往外呼氣;我的呼吸好像就懸在我的嘴唇上。“是不是裡甘?”我問。
“什麼?誰?啊,你說的是他們家的大女兒跟他交上朋友、後來又結了婚的那個私酒販子。我沒見過這個人。他能在那地方搞什麼名堂?”
“別說廢話了。你說有誰能在那地方找樂子?”
“我哪兒知道,老兄。我要去現場看看。要不要同我跑一趟?”
“好吧。”
“那就快一點兒,”他說,“我在辦公室裡等你。”
我颳了個臉,穿好衣服,隨便吃了些早餐,不到一個鐘頭就到了法院。我乘電梯上了七樓,走到地方檢察官下屬們辦公的一排辦公室。奧爾斯的辦公室並不比別的房間大,但是他一個人佔了一間。辦公桌上除了一本記錄冊、一套廉價的墨水壺和蘸水筆以及他的一頂帽子和一隻腳以外,沒有別的東西。奧爾斯生得中等身材,μ黃的頭髮,雪白的眉毛又硬又直。他的目光恬靜,牙齒整齊,相貌一點兒也不驚人,但是我湊巧知道他打死過九個人——其中有三個是在這些人已經拿槍對著他的時候,或至少有人認為這些人已經拿槍對著他的時候。
他站起身來,把一扁盒牌子叫“幕間休息”的小雪茄揣在口袋裡,嘴裡銜著的一支上下搖動著,仰著頭仔細打量了我一陣。
“不是裡甘,”他說,“我核對過了。裡甘是個大個子,同你一般高,比你還重一些。這是一個年輕小夥子。”
我什麼也沒說。
“裡甘為什麼溜掉了?”奧爾斯問,“你對這件事感興趣嗎?”
“沒什麼興趣。”我說。
“如果一個販運私酒的人同一位闊小姐結了婚,然後又扔掉他的漂亮太太和幾百萬傢俬,不辭而別——這件事連我都得動腦筋想想。我猜想你認為這是他家裡的一件秘密,不該隨便亂說。”
“嗯——哼。”
“好吧,那你就別說了,孩子。我一點兒也不生氣。”他走到桌子這一邊,拍了拍口袋,從桌上拿起帽子來。
“我不是在尋找裡甘。”我說。
他把門上了鎖,我們走到樓下公用汽車停車場,上了一輛藍色小轎車。我們駛出日落大道,為了闖紅燈偶然響幾聲警報器。這是一個涼爽的早晨,空氣裡略微有些寒意,剛好使你覺得生活又單純又美好,假如你心裡沒壓著什麼重東西的話。而我的心卻很沉重。
奧爾斯全程只用了三刻鐘。三刻鐘以後,汽車滑行了一段,在一座褪了色的拱門前邊停住。我把腿從車廂裡邁出來,我們下了車。一條棧橋從拱門伸向海里,橋兩邊安著二乘四英寸的白柱子欄杆。一小群人正在棧橋的最外端向海裡探望;一個乘摩托車的警官在拱門下邊攔著另外一些想到棧橋上去的人。公路兩旁停著不少輛汽車,都是些看熱鬧的人,有男的也有女的。奧爾斯給警官看了看自己的徽章,我們倆走上棧橋,一股刺鼻的魚腥氣味撲鼻而來,一夜大雨並沒有使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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