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四凶手的簽名(1)(第2/3 頁)
操作環境和烹煮條件,也不排除兇手是鍋爐工的可能性。
為了偵破此案,警方發動“人海戰術”,幾乎所有n京市警察都不同程度地參與了此案。
從事醫生、廚師或者鍋爐工職業的人,被詳細走訪調查。
因為不排除熟人作案的可能性,被害者的老師、同學、朋友等也被逐一排查。
然而,時至今日,兇手依然逍遙法外。
夙夜曾經詳細分析過這起案子,他認為兇手為男性,作案時年齡大概在15至20歲之間,不一定從事跟醫療有關的職業,但應該懂得醫學方面的一些知識。
有獨立的、能供他有條不紊處理屍體的空間。
為人殘忍冷酷、工於心計、極有耐性。平時衣著整潔,做事非常有條理。
他對兇手年齡的判斷,跟警方相比較,有較大的出入。
警方認為,兇手的年齡為25至40歲之間。
顯然,夙夜並不認同這一觀點。
1993年,英國利物浦的兩個10歲男孩喬恩和羅伯特,合謀用糖果誘拐了一個2歲的男嬰。
並將該男嬰性侵、折磨致死。
直到2010年,他們27歲的時候,罪行才暴露。
成為英國300年來被控犯有謀殺罪中,犯案時年齡最小的犯人。
2009年12月,澳大利亞15歲少女布斯塔曼特“只是想知道殺人是什麼感覺”,“在心平氣和的情況下”,將鄰居家9歲的女孩伊麗莎白扼死,切斷咽喉後又用刀刺。
為了掩埋屍體,還預先挖了兩個坑。
其殘忍、縝密和冷酷程度,令許多成年人也望塵莫及。
2006年12月,12歲的中國女孩敏敏,用糖果將鄰居家3歲幼童依依騙到自家樓上,然後用繩子和膠布捆綁住依依的手腳,又用膠布將依依的整個頭部全部纏住。
幾分鐘後,依依因為窒息而死。
類似的案例還有許多,正如龍布羅梭提出的天生犯罪人理論中指出的,有些人,的確是生來就具有犯罪的本能和潛質。
這些天生有犯罪傾向的人,在犯案的時候,年齡都不會太大。
正是由於年齡偏低,社會閱歷有限,心理不夠成熟,所以他們沒有能力抗拒自己的犯罪本能,才會走上犯罪道路。
在成功犯案後,有些人會感到失望,因為沒法在作惡行徑中得到心理上需要得到的滿足,以至於以後都不會再犯罪,徹底變身成為遵紀守法的良好公民。
還有些人,卻會覺得莫大的愉悅,他們會直接淪為連環兇案的兇手,並且終生樂此不疲,直至被警方逮捕或者徹底喪失作案能力,才會停止。
在刁x青案中,警方還認為,兇手極有可能強暴了被害者,在她體內留下精液,身上也留下了作案痕跡。
為了徹底湮沒證據,兇手才將她分屍、煮熟。
對此,夙夜同樣不認同。
分屍需要把被害者切成幾千塊嗎?
煮熟頭顱可以解釋成為了掩飾被害者的身份,給警方破案製造麻煩。
但把包括心、肝、肺、膽囊、腸子……在內的內臟全部煮熟,就完全沒有必要了。
對犯罪分子來說,任何一個附加舉動,都需要格外的付出,何況如此複雜、耗時的進行分屍。
兇手冒著隨時被發現的風險,做了那麼多多餘的事,究竟是為了什麼呢?
夙夜認為,和阿爾伯特·菲什一樣,兇手享受的,是作惡的過程。
***
時間一分一秒地溜走,雨,終於下得小了些。
撐著黑傘,我專注地盯著我的目標。
我知道,這是計劃倉促、時間緊迫的一次入侵,簡直是在執行一項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作為b市數一數二的大富之家,夙家當然很注意安保。
大門上裝有監控攝像頭,門鎖是最先進的ic卡門鎖。
院牆足有兩米多高,要想翻牆而入,我起碼得比現在強壯幾十倍才能做到……
還不只是這樣,夙家位於市中心,前後都是大馬路。
由於前幾年施行的天網計劃,城市的主要路口,都布上了監控攝像頭。
當然啦,即使被拍攝到,也沒關係,我把自己包裹得跟粽子似的,警察又沒有透視眼,完全不用擔心他們會找上門。
可是,路上還有來來往往的車子和行人,總不能在眾目睽睽之下爬牆或者撬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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