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這是交易(第2/3 頁)
特效,我的確有一些自己的想法,比如漢服之類的,到時候我會和服裝組還有特效組進行溝通。”
寧丹導演微微頷首,道:“還有一件事。”
“再過兩天,《創造偶像》第一期的上半部分就要播出了,這一期,是分上下兩集,在兩週播出。”
“第一期播出以後,我會花錢給你買一個微博熱搜。”
“嗯?”駱墨這一次倒是有被驚訝道。
買微博熱搜,那可不便宜啊。
這待遇,那是真正大公司的練習生才有的。
而且必須要是公司在確定這位練習生在節目裡的表現足夠優秀以後,才會真金白銀地砸錢,以此作為投資。
也正因此,節目組其實對於大公司的練習生也是有所偏愛的,因為他們公司自己願意砸錢買熱搜,這等於也是變相的在為節目做宣傳,能增加大量熱度,是好事兒。
駱墨看著寧丹,開口道:“導演,那我需要配合什麼?”
如果是其他還很稚嫩的練習生,此刻估計已經被幸福砸昏了頭腦,只知道一個勁的感謝了。
但駱墨不一樣。
娛樂圈是什麼樣子,他一清二楚。所有看似是饋贈的禮物,暗地裡早已標好了價格。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更何況必須時刻謹記,免費的才是最貴的。
“的確有你需要配合的地方。”寧丹道:“首先,你要給贊助商錄一段廣告,這會插播在《創造偶像》的第二期裡。”
駱墨點了點頭,對於這一點他沒有異議。
嚴格意義上來說,廣告也是一種曝光。而這本身就是明星該做的工作。
實際上,你在看綜藝時,雖然會厭惡廣告,但心中也會有一個潛意識:“這個打廣告的,應該是種子選手吧。”
沒人會覺得金主爸爸會讓阿貓阿狗來打廣告。
自然而然就會覺得這名選手不一般。
選手們都很想競爭廣告名額,就像地球上的《創造營》裡,陳卓璇就是因為沒有接到金主爸爸的廣告,才在節目裡說出了那一句知名的:“是因為我站得還不夠高嗎?”
這一點駱墨可以接受,問道:“導演,還有嗎?”
寧丹繼續道:“還有就是,我要你跟我簽訂一個綜藝約,去一期我的另一個節目。”
駱墨沒有立刻給出答覆。
對於那些需要曝光和人氣的練習生來說,會覺得這是天上掉餡餅。
但如果是對於沈鳴流這些自信自己可以火起來的練習生,那麼,不管是他們還是背後的公司,都是會直接和寧丹談價格的。
去可以,但錢要到位。
只要你身懷流量,那麼就是和綜藝節目互相成就,必須要給錢。
很明顯,如果現在就籤合同,那麼,給予的報酬幾乎是可以忽略不計的,因為如今的駱墨還是個純新人。
這等於就是一個交易。
駱墨其實很自信,以自己的幾段表演,只要《創造偶像》這個節目的收視不存在問題,自己憑實力也能自然而然地登上微博熱搜!
但實際上,自己登上去的熱搜,和買的熱搜,是兩碼子事。
二者是可以共存的嘛。
或者說,它們是可以相輔相成的。
頻繁登上熱搜,是頂流的一大體現。
駱墨沉吟了一會,最終點了點頭,道:“可以,但我還是想先了解一下這個綜藝,還有整體行程安排,以及我的工作內容。”
“對了,還有合同。”
寧丹笑了笑,覺得眼前的這個年輕人很有意思,比大部分的練習生都要成熟老練。
娛樂圈裡的賊船是出了名的多,很多傻乎乎的人,能被耍得團團轉。
合同裡來點春秋筆法,你更是看都看不出來!
她越來越欣賞這個年輕人了。
實際上,寧丹並不知道駱墨的真實想法。她如果知道的話,或許就不會這麼想了。
駱墨想著的是,娛樂圈裡的人情往來特別重要。
不管怎麼說,他參加了《創造偶像》這個綜藝,便欠下了寧丹人情。
被她潤過,那就是她的人。
這便是束縛,有些事情就會放不開手腳去做。
但如果多些交易,那就無虧無欠,想咋搞就咋搞,就算是玩崩了也方便跑路,心裡也不會有任何負擔。
阿姨,我就是不想負責任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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