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第3/4 頁)
昂不禁自嘲的搖了搖頭。“唉!怎麼想這些,我又沒重生成秦始皇!”
就在他站在那裡胡思亂想的功夫,身旁不遠處的說話聲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將頭稍微偏轉,映入眼簾的是一個有著深棕色頭髮的女子,戴著大大的墨鏡,將半張臉都給遮蓋了起來。不過僅從那露出的半張臉以及稍顯模糊的半張臉就可以讓人知道這是一個年輕而又漂亮的女人。
這麼看過去,這個女人和許多來遊覽長城的外國遊客沒有任何不同,所以她能吸引到李昂的注意力,完全是因為她剛才所說的話:“請問你有見到剛才和我在一起的那個黑髮女孩嗎?那個個子比我高一點的女孩,你看到她去哪邊了嗎?”
可惜的是她詢問的那個人是一個稍微懂點英語的中國人,對於面前這個女人略顯快速的英語完全無法理解。至於為什麼李昂能知道這個人聽不懂,那是因為那個人還沒等這個女人說完,就說出了一句非常經典的英文:“愛木掃瑞……”說著還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耳朵,示意自己聽不懂。
對此,那名棕發女子感到有點無奈,她正準備去問問其他人的時候,一個聲音在耳邊響起。
“這位小姐想問你,你有沒有見到剛才與她在一起的那個黑髮女孩去了哪裡?”這個聲音的主人自然就是李昂,對於他來說,無論是英語還是中文都不成任何問題,既然自己遇見了,就幫一下好了,反正只是舉手之勞,同時他也閒的的發慌。最主要的是,這個女人明顯是一個美女,即便是戴著大大的墨鏡,依舊難逃李昂的法眼。“只是……這個女人怎麼有點眼熟?”
另外,李昂從口音上就判斷出眼前的這個女孩是來自美國,那一口純正的美式英語讓他頗感熟悉——柯里昂因為那幾年的經歷所以學會了地道的美式英語。
就在李昂幫這個女人將想要問的話翻譯成中文的同時,那個女人也在打量著這個突然出現在自己身邊的男人。
本來她還以為是一個熱心的並且懂得英語的中國人來幫的忙。(外國人能學會中文的並且說的標準的實在太少了)可是當她轉過頭的時候,卻看到一雙湛藍的眼睛,以及那與東方人略顯不同的相貌。
“謝謝”女子已經從面前那個人的動作中得到了自己的答案,那個人在聽到李昂給自己翻譯過來的話之後,立刻搖了搖頭表示自己沒有見到過,同時也給出了建議:“如果走散了,又聯絡不上,最好是回到住處去等,這麼到處亂轉反而會更找不到的……”
當李昂將這個人的話翻譯給面前的女子之後,女人給了那個好心人一個微笑,對其表示了感謝。然後才轉過頭對李昂道了聲謝謝:“謝謝你的翻譯!我可真沒想到還能再遇見一名懂得中國話的美國人!你是美國人吧?”做出這樣的判斷完全是基於李昂那一口同樣地道的美式英語。
李昂的面部特徵有著還算明顯的拉丁人種的特徵,但是美國是一個諸多國家移民後裔所組成的國度,這個國家擁有著各種各樣的人種後裔,其中擁有拉丁血統的並不少,所以那個女子才會產生誤會。
笑著擺了擺手。“不!我出生在義大利的佛羅倫薩,也是在那裡長大的,另外我是在德國上的大學。至於美國……還沒有機會能夠讓我去那裡轉一轉!”李昂的目光越來越直接,這讓那個女人稍微覺得有點不舒服,而李昂卻越來越覺得這個女人非常眼熟。
不過光這麼注視始終無法讓李昂有什麼清晰的印象,但是想要看清楚一些的話又應該怎麼說?難道直接請對方將墨鏡摘下來,說自己想要好好看看你的臉?這樣說的話,最大的可能不是對方按照自己的意願將墨鏡摘下,而應該是將自己當成流氓然後拂袖而去。
雖然李昂忍住了衝動沒有開口,但是不代表他現在的樣子就不像一個流氓了,那雙湛藍的雙眼所放出的光芒足以可以讓女人理解為禽獸般的視線,甚至開始在心裡思考是不是應該立刻離面前這個看起來很帥氣的人遠一點。
在她的認識中,帥哥一般都是與花花公子畫等號的。越帥越風度翩翩的男人越是花心,越喜歡玩弄女人。
所以,在李昂還不知道怎麼回事的時候就已經被面前的女子打上了諸如禽獸、花花公子、女人的天敵之類的標籤。如果被李昂知道這些,不知道會不會頭撞長城痛聲大呼:“冤枉啊!~”同時再請幾個臨時工幫忙在旁邊灑些紙片權當雪花了。雖然目前已經進入了十一月,在中國的北方,這個時候下雪根本沒什麼稀奇的……
也許是李昂自己意識到了什麼,不過更可能是那個女子略退一小步與他保持距離,並且墨鏡下面透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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