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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和神宗朝的熙寧變法一前一後,但卻有不同的結果。
慶曆新政的推行可謂天時地利人和。不但有官家仁宗支援,在朝中也有富弼、韓琦、歐陽修等人助力。
范仲淹提出了十條新政。
明黜陟、抑僥倖、精貢舉、擇長官、均公田、厚農桑、減徭役、修武備、重命令、推恩信。
這十條几乎覆蓋了所有死角,乍一看來很美好。
但也只是看起來很美好。。。。。。
失敗原因大概是兩條,一是范仲淹準備不足,限於嘴炮。他老人家認為憑藉自己的影響力,可以做到登高一呼,無數人響應。事實證明他太高看自己的影響力了。
二是動了大地主的乳酪。斷人錢財如殺人父母,這些大地主和官僚自然聯合起來與范仲淹一派死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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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火耗歸公
再來看熙寧變法。王安石的目的很明確,那就是富國強兵,故而實施起來也很有針對性。
加之其並不那麼在意個人名聲,任用了蔡京這樣名聲有汙的實力派,故而變法得到了較好的推行,十五年後才被推翻。
張居正蹙眉道:“賢生是勸老夫學王安石嗎?”
寧修沉聲道:“是也不是。小子說是,是希望閣老能夠改革的圓滑一些,不要那麼操之過急。小子說不是,是希望閣老能夠堅持大方向不動搖,在關鍵問題上做些微調。”
“哦?你且說說看。”
寧修等的就是他這句話,當即拱手道:“譬如稅賦改革,以銀兩替代實物稅、徭役。此舉對大明裨益良多,但火耗問題若不解決,對百姓反倒是一種壓榨。小子建議張閣老將火耗歸公,如此一來百姓必定爭相歌頌張閣老的功德。”
火耗歸公。。。。。。
張居正口中默默唸著,心道這確實是個很好的法子。如此一來百姓身上的壓力就小了不少。
新政改革最重要的一點便是一條鞭法。
大明收夏稅秋稅。在明初期,收的稅都是糧食。
從各地解運糧食入京,若是走水路還好些,若是走陸路則路上損耗甚多,到了京師能剩下一半就不錯了。
而如果改徵收白銀,則不會出現糧食損耗嚴重的情況。
至於各種名目繁多的徭役,更是讓百姓苦不堪言。
事實上,到了明中期,就已經出現了替代徭役的職業人,只要付了銀錢他們就會替代應徵人參加徭役。
與其如此便宜這些職業徭役人,還不如索性用白銀替代徭役,把錢裝到國庫裡。
唯一的問題就是地方官府藉口火耗做文章,用以斂財中飽肥己,若能火耗歸公,這個新政就趨於完美了。
“小子淺見,自嘉靖九年梁尚書提出‘通計一省丁糧,均派一省徭役’以來,朝中就此爭論不斷,直到嘉靖四十年才開始推行。最初試點是在南直隸和浙省。這兩處稅賦最重,蘇杭二地更是佔據了兩省的半壁賦稅,試行的效果很好,這變法也就得到了繼續推行。後來廣東,廣西,福建,江西也逐漸推行改革,但因為阻力太多無法全省推廣,只能侷限於一州一縣,實在是杯水車薪。”
張居正聽得很認真,點了點頭示意寧修繼續說下去。
寧修得到了張首輔的鼓勵,心中大喜,繼續說道:“小子以為,閣老這次在全國範圍內推行丈量土地是一個契機。不查不知道,一查那些藉助鄉紳避稅的人便無處遁形。這樣不僅可以避免土地兼併,也可以減少百姓避稅,對於國庫增收大有裨益。”
‘國庫增收’四個字寧修咬得很重,因為他知道張居正或者說萬曆皇帝最關注的東西就是太倉銀庫的收入。
自嘉靖末年以來太倉銀庫收入大減,雖然頹勢已經止住,但要想實現增收壓力還是很大的。
毫無疑問,清丈土地,實行一條鞭法可以大大增收,國庫有了錢朝廷就有了底氣。面對各種流寇天災就不會心虛,大明的國祚便可以綿延下去。
好比一個職業經理人給股東大會作年報,他該圍繞哪個點作報告?自然是營收,利潤。
因為股東只關心這點。
同理,張居正,內閣,朝廷,亦或是萬曆皇帝關心的也只是太倉銀庫的收入。
事關統治階級的根本利益,能不關心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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