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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東西。棉花我們也檢驗了,是這一帶生產的棉花,估計方圓幾百公里生產的棉花都沒有什麼大的差異。我覺得兇手用棉花包裹屍體的目的是吸血,為了不讓血液流出袋子被人發現。別人碰到了袋子,也只會感覺裡面是被子,而不是屍體。”
“還是挑重要的講吧。”大寶又猴急了。
“我們的發現有兩個。”林濤說,“首先,包裹屍體的除了一床棉花絮外,還有一件上衣。”
“啊?”這個有些出乎肖大隊長的意料,“之前我們都沒有注意。”
“是包裹在棉花絮裡面的,”林濤接著說,“估計是兇手裹被子的時候,不小心把衣服裹了進去,兇手自己都不知道。因為衣服上有血跡,而衣服被裹在棉被中間,是不應該有血的,所以這件衣服不是死者的,就是兇手的。不過這是一件女式長袖棉布T恤,不太適合這個季節,我猜最大的可能是死者穿在裡面的內衣。如果是兇手穿著的內衣,則不應該沾染血跡。”
“衣服有商標嗎?有什麼特徵嗎?”我問。
“說來也奇怪,”林濤說,“這件衣服沒有商標,只有胸口好像有幾個字母,被血液完全浸染了,看不真切。不過我們已經用特殊手段進行了顯現,顯現出來的字母應該是aluoba。”
“阿羅巴?”我說,“沒聽說過。”
“我們也在網上查過。”林濤說,“確定沒有這個品牌或者相似品牌的衣服。”
“好吧。”錢局長說,“這個問題先放一放,我們會派人再去細查。還有什麼別的發現嗎?”
“還有個發現。”林濤說,“我們在蛇皮袋的袋口位置,發現了三枚灰塵指紋。”
“有指紋?”錢局長兩眼一亮。
“是的。”林濤說,“是三個右手拇指的灰塵指紋,一個人留下的,非常清晰,有比對價值,且排除了報案人的指紋。不過,我們無法肯定這是不是犯罪分子留下的。”
“現場包裹放置的位置是站牌的一角,”主辦偵查員說,“不擋路,所以如果不是誰手賤反覆摸了這個袋子,還真的只能是犯罪分子留下的。”
“不管怎麼樣,先從這枚指紋開始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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