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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管理者只強調效率而忽視效能,但仍有一些管理者卻只強調效能而忽視效率。如為了提高士氣,有些管理者會不惜代價地要求冗員提前退休。這在短期內很容易收到預期效果,但在長期內則極可能演變成員工人人自危,致使士氣反而較前低落。一旦管理者只講求效能而不講求效率,則勢必無法長期確保所獲得的效能。
由此可知,效率與效能不應偏廢,但這並不意味效率與效能具有同樣的重要性。管理者固然期望能同時發揮效率與效能,但在效率與效能無法兼得時,管理者首先應著眼於效能,然後再設法提高效率。難怪彼得·杜拉克會斬釘截鐵地說:“對企業不可缺少的是效能,而非效率。”
視時間為神秘物的人:囿於時間所加以的限制
視時間為神秘物的人通常都對時間高深莫測。他們對待時間的態度,與他們對待自己身體的態度極為相似。除非等到他們的腸胃出毛病,否則他們不會意識到腸胃的存在或是腸胃的重要性。同樣,除非等到他們對時間的使用受到限制,否則他們不會意識到時間的存在或是時間的重要性。�
視時間為神秘物的人因為忽視時間所加以的各種限制,所以能夠專心致志地工作。這未嘗不是一種長處。但是,時間對絕大多數人特別是管理者來說都是吝嗇的。除非他們真正瞭解到這種吝嗇,否則他們將無法適當地從事時間的調配。
視時間為奴隸的人:長時間沉溺於工作
視時間為奴隸的人最關切的,是如何管理時間。“視時間為奴隸”的這種觀念轉化成管理者的一種行為,便是長時間地沉迷於工作,成為所謂的“工作狂”。�
在各種各類的機構中,許多管理者的工作時間都很長,而且職位愈高者工作時間愈長。管理者時時可以聽到這一類的話:“一位基層的管理者如能在八小時內做好一天的事,他已算是一位能幹的人物。但是一位高層的管理者如能在十小時、甚至十二小時內做好一天的事,則他應被視為特別傑出的俊才。
難道職位越高的管理者,他的工作時間將無可避免地延長?許多人對這個問題都給予了肯定的答覆。理由是:當一個人在組織中職位上升得愈高,工作愈加緊要,其責任愈加重大,所以工作時間自然延長。可是,對這個問題的否定答覆,或許更加令人信服:當一個人在組織中職位升得愈高,上級授予他的權力愈大,供他差遣的員工也愈多,因此工作時間不應隨職位的升高而增加。
統計調查顯示,每週工作時間超過五十五小時、甚至六十小時的管理者大有人在。令人感到奇怪的是:這些長時間工作的人大多數都不認為自己工作過長。事實上,有些管理者只有等到心臟病突發、太太鬧分居、或子女求見時,才領悟到自己的工作時間過長。
例外性的長時間工作並不足以產生不良後果,但是經常性的長時間工作則有不良後果。以下三種不良的後果很值得管理者注意:�
(1)研究發現,每天的工作時間一超過八小時,則生產效率將快速的遞減。倘若這些研究的結果是可信的,則每週工作時間最好不超過四十八小時(按六個工作天計算)為好。
(2)長時間工作足以令人養成拖延的習慣。許多管理者對工作因保持著“白天做不完,夜晚還可以做;平時做不完,週末或禮拜天還可以做”的態度,於是使八小時可以做好的事被拖延到十小時才完成,五天可以做好的事被拖延到六天才完成。這不幸應驗了帕金森所提出的“帕金森定律”。即如可供完成工作的時間為八小時,則工作將在八小時內完成;如可供完成工作的時間被增加為十小時,則同樣的工作將改在十小時內完成。
(3)長時間工作可能導致工作的失敗。管理學者約瑟夫·崔豈特曾經對一群管理者在事業上的成敗進行研究,他發現成功的管理者與失敗的管理者的差別在於:後者隨時願意為工作而犧牲家庭。即忽視家庭而過度強調工作的管理者,其工作終究會不佳。長時間工作所導致的不良後果足以說明,為何一些機構會強迫員工定期休假、限制加班次數或加班時數、或是不準累積假期。�
你想不想知道你有無“工作狂”的傾向?你想不想知道你的工作是否妨礙你的婚姻生活?請如實答覆下面兩份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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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一個工作狂嗎?��
(1)不論你多晚才就寢,你是否經常堅持早起? 是( );否( )�
(2)假如你單獨用餐,你是否邊吃邊閱讀或是邊吃邊工作?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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