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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的一段時間內,兩人在遠離城鎮的山林間搭建了一處居所,暫時安頓了下來。
山蘭特也向羅賓許諾,只要自己的傷勢痊癒,就陪她去找歷史本文。
羅賓包攬了所有的家務,而山蘭特的主要工作,除了採購,就是出去“賣”,或者叫“釣魚”。
方法很簡單,就是山蘭特一個人在人多的地方浪來浪去。這個年僅12歲,價值4100萬貝里的腦袋,在賞金獵人的眼裡,還是很有吸引力的。
山蘭特自己既是魚餌也是魚鉤,那些賞金獵人自然就是魚了。當然,山蘭特的主要目的是求財,而非害命,對於一些實力不足以威脅到自己的賞金獵人,一般都是搜刮一通,打暈了事。
不過,對於那些實力可能威脅到自己和羅賓安全的賞金獵人,山蘭特也是毫不手軟,通通宰掉,然後發死人財。
就這樣,隔三差五的,山蘭特總能有些斬獲。
有句話說得好:出來混,遲早要還的。那些碰到山蘭特的賞金獵人,就不幸成了這句話的犧牲品。
現在山蘭特的行為,可謂是隻看行動,不問動機。凡是對自己有敵意的,最少也要讓他們喪失反抗能力。而不像當初在法林大佐的海軍基地時,對那些奉命來抓捕自己的海軍,只是暴打一頓了事。
日子一天天過去,山蘭特的槍傷也好了起來。畢竟不是什麼大傷,雖說貫穿傷癒合起來比較麻煩,但也已經恢復如初了。
而山蘭特和羅賓也都分外珍惜這失而復得的“同居”生活。在分開的三年裡,兩個人誰都不好過。
“丫頭,你的麵包要塗什麼醬?”正在準備早餐的山蘭特問還在賴床的羅賓。
“嗯?”羅賓還是迷迷糊糊,畢竟昨晚熬夜看書了。
“我問你要塗那種果醬?”山蘭特有點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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